更新於 2020/11/17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你以為你看得懂法律,其實你只是會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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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有民眾認為解決法律上的問題只要找到一條法律可以適用就可以了。
事實上,每一個法律事件從實體到程序所涉及的法律條文多達十幾條,甚至更多。
除了要挑選法條外,還要將法條所規定的要件一個一個地初步涵攝到具體事實之中,
所以要解決事情,就沒有整個只適用一條法律這種事!
況且具體的法律事件需要先經過拆解,
按時間順序、事件發展、留存的證據等排列、分析,
再經過法律上的評估過後,才有辦法得到特定的個案結論。
所得出的結論是告訴你如何去處理及將來可能的後果,
且適用你的個案結論不一定也適用別的個案,
只要過程中有一點不一樣,結論就會不同。
而結論通常會跟你原本想像的不一樣,
這很正常,也不需要浪費時間爭辯。
因為不是自己覺得自己有理就會贏得勝訴,
重點是在於法官認為你有理。
所謂「有理」是指符合法律規定的理由,
不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有理」。
大多數的人遇到問題都會上網Google相關案例,
若只是上網找找法條或是案例分享,
或多或少有幫助,但要拿來解決問題,還有些差距就是了,
原因在於很多法律的理論基礎是存在法條背後,
不是在法條的字面上可以解讀出來的。
而法條的解釋,就是一種學問,
不是自己解釋給自己爽的,
在社會上運行的道理,除了會做人,就是法律!
而減少損失,過得平穩,就已經站在不敗的一方了
學法律,就是為未來做好趨吉避凶的風險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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