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代的美國,學運、民權運動、反戰意識高漲;嬉皮文化、搖滾樂大盛。此時的美國,被稱作「狂飆」的年代。1963年8月,馬丁・路德・金恩(Martin Luther King)博士於林肯紀念堂前發表了美國歷史上著名的演說《I Have a Dream》,不僅大力推動了美國黑人民權運動的進程,更促使美國國會通過了「1964年民權法案」(Civil Rights Act of 1964),該法案正式宣布,有關種族隔離及一切歧視政策,皆為非法。
說到美國的黑人歧視議題,就必須談到鼎鼎有名的吉姆克勞法(Jim Crow Laws),即指自1876年到1965年間,美國南部、邊境各州對於有色人種施行種族隔離制度的法律。一直要到「1964年民權法案」與「1965年選舉法案」(The Voting Rights Act of 1965)的相繼通過,吉姆克勞法才算正式在法律層面上走入歷史。而《幸福綠皮書》中許多細節,則在在體現了該法律對於黑人種族的歧視與不友善。
而電影中,那個將唐納與東尼從牢獄中救出來的「巴比・甘迺迪」到底是誰呢?他正是美國前總統約翰・甘迺迪(John F. Kennedy)的弟弟羅伯特・甘迺迪(Robert F. Kennedy)。眾所周知,甘迺迪總統十分關注種族平等,重視種族平權。而他的弟弟,同時是當時的司法部長羅伯特・甘迺迪,則在種族權益相關政策、法律的改革及推動方面,扮演了極為關鍵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