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起昨天回家的路上,還是覺得有點生氣和千鈞一髮。
送完小妞上學回程的路上,會經過一個便道,那是一個橫向的小便道,雖說小但是其實也是有雙向道,很多想避開紅綠燈,省時間的車輛,通常都會選擇這條便道。但是這個便道其實位置上非常危險,而且沒有紅綠燈也沒有閃黃燈,就任由騎士,汽車駕駛,民眾各憑本事通過,如果是單向的可能還好注意一點,但它的方向有三面,從便道出來的,還有兩面想切入便道的方向,但最讓我生氣的是,明明就是支線的便道,車子的速度卻都非常的快,讓明明是主線道的我,還得常常煞車讓他們通行,或是按喇叭請他們注意。
就在昨天,我正準備通過便道時,對向有一台機車正準備快速從我面前騎過,然後我注意到後面有一台計程車也準備要轉過來,我按照著我的速度前進,心想計程車理應排在機車後面,但他並沒有這麼守規矩,竟然與機車並排,加速轉向便道的逆車道上,差一秒鐘就側面撞上我。
我手拿著雨傘,很快速地向後跳,然後用我的雨傘頂上他的車頭,非常非常的生氣。
一瞬間想到的是,我剛剛竟然差點被撞了,也太可怕了,但我往後站會不會又有其他來車? 但是等等,他現在到底是在開什麼車?還給我逆向耶!
如果是以往的我,可能會覺得沒事就算了,趕緊速速通過就好,但是這一次我內心感到一股火,我一發不語的站在車前,用我的雨傘頂著他的車頭,並不打算走人。接著我走向他的窗戶,當他搖下車窗時,我生氣地大罵
「你差點撞到我耶! 」
「你很誇張耶! 到底在幹嗎?」
「如果你撞到我你要怎麼辦?」
氣著我牙癢癢的,只見一名年輕男子司機不斷向我道歉,直說不好意思,他說剛剛沒有看見我,聽到這一句話我就更生氣了
「什麼沒有看見我?」然後我內心想,莫非是視覺死角嗎? 但他也不應該逆向而且還開這麼快啊!
鮮少與陌生路人吵架的我,讓我想起同學媽媽說她也覺得這岔路口非常危險,還跑去警察局申訴過,警察說會多安排義交,但至今一樣沒有看見任何的改善,我該不該叫他停住然後打給警察?
此時我眼睛一瞥看見他後座還有客人,是位凶神惡煞的中年男人,聽到我不斷地罵司機,他絲毫沒有任何表情,只有靜靜地望向遠方,我覺得非常奇怪?正常人不是會向前關心觀看發生什麼事了嗎?
算了!不要給警察造成困惱好了。
算了!他還有客人。
算了! 還好我沒事。
然後我就生氣地離開了,突然覺得我好像人太好,竟然就這樣放過他了。(其實我好像也不能幹嘛 )回家的路上我在想,開快速車而造成他人生命危急的交通意外,怎麼可以草草結案,無罪或沒被判刑呢? 那可是一個家庭的破碎啊! 然後我越想越生氣,我甚至覺得,法律真的有保護到我們人民生活的基本權利嗎?
所以每次我只要看見開快車,或是喜歡按喇叭催促我騎快點的那些車輛,我內心都感到討厭。安全的慢慢開比較好嗎? 到底是在急什麼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