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最近大環境不太好,但是很意外地依舊有人正在籌備設立公司。這幾天被詢問了有關公司設立地址的問題,所以決定寫篇文章分享一些資訊。
如果公司已經擇定、承租未來實際營運地點,那麼直接以該地點作為設立登記地址,是最方便的。假設還沒確定未來實際營運地點,又或者營業項目不需要實體辦公地點,那有以下選擇:
自家住宅
- 優點:節省租金、方便收取公司信件。
- 需要評估、注意的事項:
- 住宅房屋稅將因此提高(以台北市為例):
房屋稅率就會從原先的0.6%或1.2%,提高為3%(參台北市稅捐稽徵處網站)。 若想評估房屋登記為營業用後會增加多少稅額,可以拿出前一年度的房屋稅單,找到「使用情形」列,按照實際使用作為「住家」、「非住家」比例及稅單上記載的稅率計算,就可以計算出結果了。 *另外,想要減免作為營業用的住宅房屋稅,有以下兩種方法:
(1)申請部分營業用:
若房屋同時作為住家及營業使用,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依照實際作為住家及營業用的面積,分別適用不同的房屋稅率。但依房屋稅條例第5條規定,非住家用之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1/6。因此,至少會有1/6面積調整為營業用稅率3%。 (2)申請全數按照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依照財政部函釋,如果營利事業以自用住宅作為登記場所,而1)該營利事業未僱用員工,2)實際營業活動均以行動裝置完成,且3)該房屋未供辦公或存放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設備及物品者,可以申請按照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和地價稅。 以上兩種減免辦法的申請時間都是「完成縣市政府設立登記及國稅局營業登記後」。
- 地價稅:
地價稅跟隨房屋稅的適用面積比例,分別課徵:
自用住宅用地:千分之2(即0.2%)
一般用地稅率:千分之10(即1%)
- 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是在土地所有權移轉時才會課徵,所以如果短期內沒有出售不動產的話,無需考慮此點。若須考量的話,可於國稅局網站試算。
- 水、電費:
水費:
一般用戶和營業用戶,都按一般水費計收,並無不同。只是每期寄送之水費通知單(收據),針對營業用戶會將水費(基本費及用水費)內含之「營業稅」分離列示;一般用戶則全數列示水費。 電費:
需要自行向台電申請將帳單抬頭改為公司才會變更為營業用、適用營業用費率。帳單抬頭改為公司名稱,電費才可以做為公司費用,扣抵營業稅。
若帳單抬頭仍為個人,電費費率不變,但是無法扣抵營業稅。
- 屋主申報租賃所得:
正常而言,房東出租房屋會有租金收入,需要申報所得。
自己或親友自用住宅好心出借做為公司營業登記使用,雖然通常都沒有額外收取費用,但還是要設算租金、繳納所得稅喔。
(法源依據: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5 類第 4 款規定,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除經查明確係無償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外,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繳納所得稅)。
商務中心
現在有很多商務中心提供不同形式的服務,包含虛擬辦公室(單純出借地址作為營業登記使用)、共享辦公空間或者獨立辦公室。
好處是型態多樣,方便小型團隊初期使用,費用也可以用來扣抵營業稅,不過同時也須考量在共享環境下的進出人員管控、網路資安等因素。 如果只是想要找尋虛擬辦公室,除了透過搜尋引擎、租賃平台(如:591出租網)尋找外,也可以到Ptt創業版(toberich)發文徵求(或者在其它相同主題的文章下方推文),通常就會得到一些資訊。 (本文最後更新日期:202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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