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7
《女性日常》描繪的其實是你我的日常
《女性日常》一部描述著六則女性在日常生活裡遭遇性騷擾事件的電影,不僅是實務現場可見情境,更是日常生活常見事件,其中,對被害人面對此類事件時所獲得的回應,像是嚴厲地檢視、負面地評價、冷漠地應答..更是讓我們心有戚戚焉。只是會遭受性騷擾事件的不僅是女性!不論在新聞事件報導還是實務經驗,被害人確實以女性為大宗,但這並不代表男性就不會遭遇類似情境,從今(110)年年初進行的《我們與性騷擾的距離-職場性騷擾大調查》中,約莫有9%男性表述曾遭遇過職場性騷擾事件可見端倪。
8成被害者與加害者朝夕相處 9成被害者未循正式途徑處理
問卷調查結果發現有498人曾遭遇職場性騷擾事件,在這些事件中,行為人與被害人關係為上司及員工關係佔40.8%,兩造為同事關係佔40%,顯示逾8成的性騷擾行為人出現在被害人每天的工作環境裡,對其身心安全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在問及是否曾循公司正式途徑處理時,僅55名(11%)被害人表達曾向公司提出行政申訴,換句話說9成被害人面對職場性騷擾事件時,會因為「擔心異樣眼光或被質疑」、「公司氛圍、機制對被害人不友善」、「覺得自己還可以忍受」、「權力不對等下難以開口」等因素,而不敢提出申訴,顯示法律制度雖有規定,但大部分被害人會受到旁人眼光、公司態度及與行為人的權勢等因素影響而選擇不採取正式管道處理案件,甚至是把血淚往肚裡吞,未告知公司由自己默默承受。
雇主忽視性騷擾防治責任 損人不利己
職場性騷擾事件不僅是可能對被害人造成長期、多重的影響,調查結果顯示性騷擾事件也對公司有所影響;被害人極有可能因事件造成的負向影響而選擇或被迫離開職場。對公司來說,首當其衝的是須為人員流動而支付更多成本,包括重新招募/教育訓練的人事成本、人員短缺期間導致產能下降損及公司收益等。此外,《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要求雇主善盡責任,若有違反規範情節,像是未建置性騷擾防治措施、知悉後不予作為、處理歷程顯有不公情事等,不僅會被處以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之罰鍰,公司名稱及負責人姓名也將會被公開於主管機關網頁上,並損及公司形象、名聲。
雇主積極創造雙贏友善就業環境 We can help
為穩定員工工作狀態,應努力去除不安全的職場環境,預防性騷擾的本質在人際界限上的尊重,唯有從預防及防治的角度出發,由雇主帶領落實性別平權政策,從上而下教育管理階層及員工,從個人做起,將可減少許多因性騷擾、性別歧視對個人及公司、企業形象造成之傷害。
現代婦女基金會持續推動
性別友善職場計劃,並將於4月下旬推出
《防治職場性騷擾工作坊2.0》;本會從去(109)年的辦理經驗、參與者回饋將內容升級成2.0版,透過更扎實的課程內容與實際案例演練,強化公司受理人員/調查人員面對性騷擾事件的處理知能、技巧,提升僱員對公司防治性騷擾的有感程度,同時達到善盡雇主防治責任目標。
請持續密切關注本會官網、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