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來講點認真的,不過也是整理之前上課的一些內容,內部轉訓順便整理,目前還沒有處理實務經驗,也有點鴕鳥心態的希望不要遇到這樣的事件。(多數資料取材自黃秀蘭律師的課程及勞動部)
只要與性或性別相關,會感到不舒服不自在,覺得被冒犯、被侮辱的言語或行為,影響到日常生活工作表現,就可能構成性騷擾。嚴重的性騷擾行為也可能演變成性侵害或強制猥褻。
如果與性無關,例如早年職場有的主管容易將髒話掛嘴上,不時就要問候人家祖宗,這個雖然不歸類為性騷擾,但還是有很大機率構成職場的不法侵害,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處理,更嚴重的就會造成公然侮辱、公然誹謗。相關罵人的字句都有一些判例跟對價,可以上網查查。
受僱者於執行職務時,任何人以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對其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環境,致侵犯或干擾其人格尊嚴、人身自由或影響其工作表現。簡單來說就是職場中所遭遇的多數都歸為此類。
雇主對受僱者或求職者為明示或暗示之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作為勞務契約成立、存續、變更或分發、配置、報酬、考績、陞遷、降調、獎懲等之交換條件。簡單來說透過利益交換方式的相關騷擾屬於此類,而避免早期有些主管硬說成兩情相悅等情形。
因僱用、求職或執行職務關係受自己指揮、監督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騷擾。可以分成:
(一)一般的權勢性騷擾:行為人並非最高負責人或僱用人,但對於被害人具有權勢關係。
(二)特別的權勢性騷擾:行為人為最高負責人或僱用人。
避免因為職務上的關係,而遭受騷擾,另外針對行為人如果是負責任或僱用人,會有加重處罰的相關規範。而僱用人雖然目前還沒有具體判例,但基本上會相對從寬,所以如果是屬於直屬主管,當初聘雇上是有關聯決定權的都要特別注意!
非工作場所,例如你的員工去外面拜訪客戶被性騷擾這個也可以申訴。或者你的員工在非工作場所性騷擾別人被警察通報,這個單位內部也要調查。還有,如果員工工作場所屬於公共空間(例如賣場)被公眾性騷擾,而提起申訴,公司也要協助,然後透過警政單位協助找尋加害者。
如果今天的被害人於非工作時間(下班之後)遭受公司內部人員性騷擾,這個也是要受理並且處理。非工作時間遭受有業務往來關係人性騷擾,也是要受理並且處理。反過來,如果員工在非工作時間去性騷擾別人,我們也是可能收到通報並且要處理喔。
設立申訴管道並公告,這個10人以上公司就要有喔,也是勞檢會看的項目,沒有專線可以是分機或是信箱都可以。30人以上公司要訂立防治規範並公告,這個也是勞檢會看的項目,網路上也滿多參考內容的,這兩個都算基本一定要完成的事情。
接獲申訴都要處理調查,並依調查結果執行糾正及補救措施,爾且要通報!
定期或不定期,或是有個萬一發生的時候作一個全員性的宣達與教育訓練。
不公開調查。以被害人認知為立場。相關人事時地物都要問清楚,必要時雙方的分別調查過程都要錄音。依據調查結果及管理規則處置,如果受害人不服調查結果,是可以直接向地方主管機關提起申訴。
另外調查期間應當將加害人調離相關單位,如果調查結果屬實,被害人也可能提出相關損害賠償。
內部辦法通常是訂立依照情節給予懲處,調離現職單位,情況嚴重者得不經預告解僱(但還是要付資遣費)。這個倒是在某一段工作經驗有聽過疑似案例,某主管疑似性騷擾,所以該主管先被強制放了兩個禮拜的假(應該是總公司調查),然後那個主管就被離職了(因為公告換主管),接著就是全集團的性別平等宣導。
職場中應該盡可能的避免所有肢體接觸。說話前最好想一想再說出口,特別是對於異性或不同性傾向的同事,彼此在工作中保持尊重,回歸到工作中事物來處理,不需要有過多的批判或是情緒。這幾年台灣的平權意識越趨完整,本質上也是好事,未來的工作環境會越來越進步,希望大家都可以不用遇到。
#人事第零堂 #人事阿崴 #HRfromZer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