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先弄清靈魂不滅immortality of the soul的概念。神、哲學上認為靈魂不滅是指人死亡後,其生命繼續存在,或是在尚未完成的存在方式中,那具有自我意識的靈魂繼續存在於圓滿而不滅的情況,即整個人超越一切暫時性的狀況而以最圓滿的方式分享神的永恆。聽罷你可能覺得更混亂!神哲學就是用這樣的語言說話。簡單說就是「陰魂不散,音容宛在,等待黎明,與神同行。」無論基督信仰或其他宗教都肯定靈魂的不死不滅此事。但是每一種宗教都會以特殊的方式來解釋靈魂不滅的事實。有時這種靈魂不滅的信念和其他的人生觀不一定完全吻合,例如印度的佛教因其形上學及靈修的內容而主張了自我在死後不繼續存在;但同時又主張在因果律之下的輪迴觀。
除了聖經,基督宗教傳統對靈魂不滅的思想,大體分為教父時代及中古時期兩個階段。我們先看教父時代,所謂教父,是在基督宗教初期的教會作家,他們都以正統的教義和聖潔的生活聞名於世,也因此曾受教會嘉許為信仰的見證人。在教父時代,希臘主流哲學在柏拉圖(Plato)和亞里士多德(Aristotle)的思想深切的影響了基督徒有關靈魂不滅的思想。傳統中認為柏拉圖很清楚地主張二元論。中國古代也同樣分肉身與精神二層面,都是指人在死亡後,精神靈魂就進入適當的生活狀況中。亞里士多德將這二元論加以修正而提出了型質論,他認為人是個整體,具有形上的層面,也就是不可分的型(精神靈魂)和質(身體),在有機平面上,靈魂與肉身分不開,所以有機生命的靈魂在死亡中也將消滅。按亞氏之說,人死時只有一樣不滅,即純精神(nous),是屬神性的。亞里士多德一直影響著基督宗教往後的神哲學觀。早期的教父們,如猶斯定(Justin the Martyr)、安提約基的德奧斐羅(Theophilus of Antioch)、依納內(Irenaeus)均認為靈魂不滅乃是天主的屬性。此外,基督信仰的福音非常強調聖言降生為人的基本事實,因此初期教會在前幾個世紀內,由於身處諾斯底主義(Gnosticism)等相反肉身思想的環境中,特別小心地談論靈魂不滅的思想。這種情況直到亞歷山大的克雷孟(Clement of Alexandria)及奧力振(Origen)時才有所改變。戴爾都良(Q.S.F. Tertullian)首先以系統的方式來說明靈魂不滅是人性受造中的基本屬性,他也認為靈魂不滅的原因就在於人的精神單純而不可分散的特性。至於奧斯定(Augustine)因為受到柏拉圖思想的影響,對靈魂不滅的問題論述頗多,他的論點也成為教會內普遍的說法。至於中古時期,教會當時同樣受教父思想的影響,所以沒有人懷疑靈魂不滅的主張。多瑪斯(Thomas Aquinas)的系統神學也盡力發揮了亞里士多德的型質論,他並承認經過死亡而離開肉身的靈魂,在某狀況不可能永久如此存在。由這一點上,多瑪斯也推論出肉身復活應是必然發生的事。簡單來說,教父時代及中古世紀的思想界認為陰魂不散,靈魂不滅是自然不過的事實,目的是等待著肉身復活,與神同行。
現今基督宗教的神學在探討靈魂不滅的論題時,走不出以下三個立場:第一,人死亡後,肉體及靈魂完全被消滅,最後由天主再重新塑造。這個說法未免貶低了人跟眾生萬物的關係,因為人在世所造的會對後世是有影響力的。第二,靈魂在死亡中離開肉身而獨立繼續存在。這個說法未免太物化,將人的身體及靈魂強作物理二分。第三,人在死亡及復活中,雖然尚未完成天堂的圓滿境界,但是已決定性的以整體的方式進入復活主的光榮中。這個既濟與未濟already but not yet的說法似乎比較中庸。再簡單地說,就是基督宗教認為死亡只是階段性的肉體死了,而人除了一張尚未到來的車票,他們等待耶穌基督的第二次來臨,即是末世,屆時可以上車,人的肉體和靈魂跟天主大結合。即所謂的陰魂不散是既濟,與神同行是未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