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來說,我以前根本不懂「創作者」是什麼。直到2010年到台北跟夥伴一起參加創意市集,我才算真正開始踏上這條不歸路。
我不太做自我介紹,但,為了這個新系列,我想還是稍微介紹一下好了。
我的人生,大概可以把2010年作為分水嶺,有點像是西元前後的概念。2010前是沒太多自我意識的就學、當兵階段,也不是完全沒有,就是不太清楚自己到底在幹嘛。2010之後開始擺台北的創意市集,開始看夥伴及其他人是怎麼創作,怎樣發揮創意的,一開始也像實習生,後來漸漸有了自己的想法,從擺攤,百貨專櫃,進駐文化園區,到開店,一路人生跌跌撞撞,直到現在。
關於創作者,我想說的實在有太多太多,這個題目未免太大,我想我就拆分成好多個小小題,把這些想說的(不管是抱怨或者感想),慢慢地透過這系列來聊聊吧。
首先我想說:
任何人都是創作者,只是看你把自己定義成什麼?
社會會給你一些壓力,經濟也會給你一些壓力,如果你想變成大家都想變成的那種人,或者選一條相對好走的路,那麼這就註定你某種程度拋棄了,身為創作者的天賦或者才華之類的東西。
我沒有要批判,每個人都有他/她選擇道路的權利,我只是要強調,請不要把創作者跟普通人分得太開,創作者也是普通人,普通人也可以變成創作者,這就只是看事情角度的不同,還有選擇生活道路的方式不同罷了。
我自己對台灣文化創意其實有過定義的,那就是:
每個人的生活都會累積,那這些人文生活累積成為的模樣,就是台灣的文化創意的模樣。
上面這樣講或許有點難懂。這樣說好了,如果一個人開小吃攤販維生,那麼他就形成台灣社會街道上的人文風景,他其實完全可以決定自己的小吃攤要長什麼樣子、要賣什麼東西、食物名稱是什麼,那這就是文化創意產生的地方,因為他可以很有創意的,去長出小吃攤的樣子,靠的其實是對自己人生的想像力。
想像力很重要。
創作者之所以叫創作者,那麼「創作」是必須的。我不覺得陶瓷工廠裡面那些師傅重複製作的東西,就不是創作,那的確是創作,只是可能缺乏了一些想像力。其實台灣人對自己的生活,要是都多了那麼一點想像力,這個社會就會變得更有趣,街景也是。
富有想像力的創作者,雖然經濟上不一定富裕,但心靈上一定富足。
這第一篇,就先讓我用小小的雞湯做結尾吧。
大家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