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是什麼?這世間有正義可言嗎?我一直以為自己歲數夠大,足以看清這世界其實充滿了各種大大小小的不公不義。直到那天我下班回到家,發現家門敞開著,妻子渾身赤裸地倒臥在血泊中,家裡凌亂不堪,幾乎所有值錢財物被洗劫一空。
兇手甚至為了妻子手上的結婚鑽戒,將她的手指割斷,切下的斷指被隨意地棄置一旁。兇手很快就伏法,因為法醫驗屍時從妻子的下體採集到大量兇嫌的精液。
葬禮當天,我親手闔上妻子的棺木時,警方押解兇手到妻子靈堂前跪下。他頭戴深色鏡片的全罩安全帽,令我看不清他的臉。此舉當然不是為了懺悔或是什麼良善的意圖,單純是此事震驚社會、警方為了給嗜血媒體與全國民眾一個交代的舉措罷了。
有任何人在乎過我的妻子、岳家、以及身為丈夫的我的感受嗎?
不同於岳父母的哀痛憤懣,在媒體面前我從未發過一語。無論他們多麼迫切地想從受害者丈夫的身上挖出些什麼,好讓他們晚間新聞提高收視率。
但我從頭到尾未曾吐出隻字片語。
讓兇手到妻子的靈前演出懺悔戲碼,可以換回我的妻子嗎?跟媒體哭訴兇手多麼殘忍,可以換回我的妻子嗎?看著新聞與政論節目上的政客對此事大做文章、口沫橫飛。
這些任何一件事情,可以換回我的妻子嗎?
冗長的庭審一年拖過一年,直到定讞的那天,我在台下麻木地聽著判決。
「……復考量被告到案後坦承犯行,有意尋求受害者家屬和解,未至顯無教化矯正之合理期待可能……」
「……尚無處以極刑必要之理由,駁回檢察官上訴……」
「……被告因強盜殺人案件,經本院判決定讞,全案不得再上訴。」
判決結束後我忘記自己怎麼回到家、又到妻子所在的靈骨塔。
只記得我打開存放妻子骨灰的櫃門,裡頭的花束已經乾枯,我將其取出補上新的。看著照片上妻子開懷的笑容時,我才彷彿活過來似的,跪倒在地淚流不止。她當時該有多害怕、多痛苦?為什麼我沒有早一點回家?為什麼這樣還叫做「有教化之可能」?
我怒嚎著、不斷猛力用頭撞擊櫃子,鮮血沿著眼窩、鼻翼流下,再滲入嘴角。我只能感受到彷彿要衝出胸臆中的憤怒,以及口內的腥鹹,痛楚似乎被抽離身軀。
直到警衛將我拉開,我才緊捏著妻子的照片暈厥過去。
我的妻子已經被民眾跟媒體所遺忘,但在這數年之間相同的悲劇仍然不斷地在發生。
「法官的判決。」我脫口而出,然後意識到這一切不公義的根源。
法官怯懦地不願也不需要為自己的判決負責,因為受傷害的永遠不會是這些坐擁高社會地位的上層階級。他們沒有嘗過痛楚,就不會知曉人民的傷口早已化膿、生蛆。
於是我散盡財產,請徵信社找到主審法官的住所。然後帶著怒意、繩索、利刃前往拜訪。
「你知道我的妻子被砍了幾刀嗎?」眼前驚嚇得不斷哭泣的傢伙,跟那天庭上威風的法官大人有雲泥之別。
「十七刀。」我用刀子輕劃著法官的頸子說。「兇手原本只是想要偷竊,卻為了錢財姦殺了她。」
「連手指都切下來了。」我湊近法官的耳邊細語。「就為了那顆結婚鑽戒。」
「你卻說他有教化可能!」我突然的大吼讓被捆得緊實、倒臥在地啜泣的法官嚇得猛然一顫。
「小心吶法官大人,這刀子很利,一不小心您細嫩的脖子就會被劃破的。」
我在柔軟舒適的沙發上坐躺下來,欣賞眼前之人的恐懼。沒錯,你們缺乏的就是我們黎民百姓會體會到的恐懼。
接著我將法官已被我下藥迷昏的妻子拽上餐桌,如俎上魚肉。法官見我的動作,從喉頭發出悲鳴,這令我相當不耐,狠狠地搧了他一個巴掌,嘴角淌下一絲鮮血。然後把他拖行固定上餐椅,強迫他看著自己不知人事的妻子。
「還記得嗎?手指。」
我手起刀落剁下法官妻子的左手無名指。法官瞪大眼睛尖叫,斗大的淚珠從他的眼眶中落下。
我看著他的反應,滿意地笑了:「還有十七刀。」
這世間從來都沒有正義。民眾渴望正義卻又健忘,所以就讓我來製造一齣令人難忘的戲。從體制上得不到的正義,只能自己動手索取。
這就是這麼一個弱肉強食的世界。
「本案被告殺人犯行明確,應構成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罪。」
「本案經合議庭全盤考量及綜合評價,認如量處無期徒刑或較輕之有期徒刑刑度,非但不足以還無辜的被害人公道,亦不足以撫慰被害人家屬失親之痛,更與被告之主、客觀惡性的比例不相符合。為維護社會秩序、確保民眾生命安全,及為遏阻有心人士之惡意仿效,避免再度重創社會治安,認為被告所犯殺人罪,已罪在不赦,求其生而不可得,有與社會永久隔離之必要。」
「故判處被告死刑,並宣告褫奪公權終身。」
坐在被告席上聽著自己的判決,這次我不再麻木,而是發自內心地感到喜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