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13|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小產該休息多久

    有時候...母子(女)緣份很短暫...大概是因為寶寶忘了拿東西..又回去了
    為了再度相遇,好好休息是很重要的...
    小產休息時間
    1. 12週以上媽媽休養恢復期大概是10-14天(小月餐訂餐時間)
    2. 12週以下媽媽大約7天左右(小月餐訂餐時間)
    現在都有很方便的小月餐可以食用.或是多補充蛋白質為主
    前3天或是醫師確認排除乾淨前,請勿食用酒精,人蔘或是魚油等活血
    月經會在手術或是流產一個月後再度來襲.如果延遲或是時間來的太久
    再回診給醫師看.
    小產請假方式
    不同週數小產(不論是那種原因)
    可以依別工作平等法 (無論是否為適用勞基法員工) 【註1】
    請不同時間的產假,只要跟醫師索取診斷書請假即可
    • 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12週),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
    • 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者(8-12週),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一星期
    • 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不滿8週),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五日。
    請假時薪資如何給予
    薪資部分,則適用勞基法規定【註2】
    公司沒有一定要給與,但是不能扣全勤等來減低薪資
    如果採取病假方式請假,依照病假工資給與.
    如果不適用勞基法的員工,則看合約怎樣寫明
    【註1】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一星期;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五日。
    【註2】女性受僱者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或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規定請一星期及五日之產假,雇主不得拒絕。惟產假期間薪資之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以勞動基準法而言,該法並無一星期及五日之產假規定,基此,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如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請求一星期或五日之產假,雇主並無給付薪資之義務,但受僱者為此項請求時,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惟若勞工依勞工請假規則請普通傷病假,則雇主應依勞工請假規則第四條第二項規定,就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折半發給工資。至於不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受僱者,產假期間之薪資,則依相關法令之規定或勞動契約之約定辦理。
    分享至
    成為作者繼續創作的動力吧!
    © 2024 vocus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