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權博物館館長陳俊宏
轉型正義,是目前台灣社會正在進行中的改革工程,也是民主深化的重要任務。如何讓白色恐怖斲傷人權的歷史成為社會的集體記憶,讓過去所發生的「永遠不再」發生,我們除了體認威權統治時期國家暴力對人性尊嚴的侵害,同情受難者的遭遇之外,更需反省體制性暴力的本質,藉由對過去錯誤的理解、以及基於理解而來的反省,或許是防止暴政在未來再度發生的重要機制。因此,轉型正義的工作不能止於加害者和被害者的咎責與賠償,也不只是法律與制度改革,而是台灣社會必須互相對話學習、共同嚴肅面對的一場文化反省運動,藉助對過去的反省來建立民主文化。
然而要開啟不同立場者之間的思辨與對話,在有限的歷史真相與當前社會對立的環境中,實屬不易,而文學與藝術確實以其自身的力量提供新的提問跟想像。
舉例而言,在對咎責議題的討論中,「誰」應該為了「做什麼」而負起「哪種責任」? 台灣白色恐怖是一個高度體制化的暴力統治,也因此在臺灣的經驗中我們可以透過知識系統建構加害體制,然而概念的建立卻不能幫助我們辨識出誰是加害者及其責任。我們可以輕易地說出當時的三軍統帥蔣介石總統需要負起最大的責任,因為從政治檔案資料我們可以看到在軍事審判覆核的過程中,蔣介石多次更改當事人的刑期,然而每一層經手案件的人要承擔多少責任?
又熙的《光的闇影》適時地豐富我們對此議題的提問,同時打破長期以來社會對於受害者、加害者,扁平且單一的想像。楊怡的爺爺過去是情治人員,負責逮捕、訊問他們口中的叛亂犯,他說自己是執行國家的法律,後面的審判與自己無關,然而這樣真的可以脫免責任嗎?張玟文的父親擔任警總保安處的軍醫,接觸大量受到刑求的政治受難人,是否也是加害者?又或者沒有勇氣揭發政治暗殺的周慕夏父親,他明知他的逃避會讓真相石沉大海,但最終仍選擇對生活衝擊最小的方式。在歷史中沉默的人,是否默許暴力的發生?
《光的闇影》同時也豐富受難者的面孔,我們提到白色恐怖的受難者,幾乎只重視當事人,卻忘記家屬、後代也同樣經歷白色恐怖的傷痛,甚至我們對於政治受難者的認識,也停留在他們與白色恐怖的關係,卻忘記他們首先是一個人,之後才是一個因為政治受到國家暴力對待的被害人。因此我們談論白色恐怖的受難經驗,除了悲情,難以再往前進。柳絮的父親是政治犯,幼年直接的暴力衝擊,伴隨著她成人後仍須在家裡設置保全系統才能安心,誰能說她不是暴力的直接受害者?政治受難者二代與受難者的衝突,在在反映了政治暴力後的創傷需要被妥善清理。也就是在這個層次上,我們看到了與以往談論白色恐怖很不一樣的地方,家屬、後代的心理狀態在小說中被立體呈現,他們不再只是附屬於政治受難者,他們有自己的掙扎、想法,成為另一個有主體性的「政治受難者」。
除了立體化加害者及被害者,賦予多元的面貌,另一個重要的,是加害者與被害者之間身分的模糊,對於事件當事人,我們或許可以很清楚的區分加害者與被害者的標籤,但是家屬及後代的身分卻相當程度地模糊了彼此的界線。楊怡出生在高級外省人家庭,為自己的血緣感到不堪,希望透過贖罪為自己家庭在轉型正義的浪潮中被社會所原諒。被原罪所驅動使他成為另一種意義下的白色恐怖受難者。贖罪的心態或許不是加害者後代普遍的心態,然而擔心害怕自己家裡的長輩參與其中,應該是過去相關機關人員家屬的真實反應,張玟文選擇與楊怡完全不同的處理方式,也是極為自然的情緒反應。事實上,這群人不僅不是轉型正義的敵人,更可能是轉型正義重要的當事人,在臺灣遲來的轉型正義工程經驗下,所謂的和解共生,可能成為以家屬、後代為主體的工作,因此真相公開、咎責的機制,如何與這樣的心理狀態相互調和,是我們不能逃避的工作。
長期以來,受難者家屬與後代的心理狀態,幾乎排不上臺灣轉型正義的議程,遑論圍繞加害者及其家屬後代的討論,除了咎責外,我們幾乎看不到相關的討論。2018年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成立,清理政治受難的暴力始成為臺灣轉型正義的重要工作,我們期待平復創傷不只停留在個人的層次,而是被國家系統地接住,針對白色恐怖的集體療育,可以勾勒我們對於臺灣未來的美好想像,讓白色恐怖受苦受難的經歷,成為我們民主深化的養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