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寫字。
可能是從小對寫字這件事,留下很輕鬆美好的印象,所以我一直都很喜歡。我沒有受過正統的書法訓練,也沒有人嚴厲的要求我寫,我就只是喜歡寫。
非常小的時候,因為爸爸工作跟著到日本暫住時,外公怕我忘了中文字(外公其實也是多慮,後來只去了半年多),就給媽媽塞了一本習字帖,我就是用描紅簿開啟我的書法路,講書法路也不大對,因為我其實並無苦練,且字也毫無所成。
媽媽,她就是一個浪漫的人,對我除了寬容,還是只有寬容,所以可以想見她怎可能讓我多正襟危坐的習寫書法,就是玩吧。我喜歡那軟軟的筆尖可以直挺挺寫字的那種感覺,但小時候多半寫得手黑就算了,還經常滿臉黑,這是我對書法的印象。
長大後,我依然喜歡寫字,但大多都用鉛筆或鍵盤,只有心情特別好或突然有一個什麼感覺時,才會寫寫書法,畫畫圖,沾染一點墨氣,希望能多點氣質傍身。我倒是不信寫書法能使人平心靜氣了,內心煩憂紛亂的時候,寫書法只會令我更生氣而已。
早上走完步道回家後心情還不錯,就簡單寫了一下字,寥寥二三句,摘自蔣捷的詞,除了與李清照《一剪梅》同名,各有千秋風景之外,你倒也不必太細究這闋詞了。我寫,只單純覺那景美字亦美,更想起有回與你提及紅了櫻桃綠了芭蕉的窗景。但後想,你大抵能讀解那句中之意,便不一一透析了,萬望給你的,能留住你我間那不停流轉的時光罷了。。
沒有朱液,畫不得丹紅,不像櫻桃,倒像龍眼了。你看,我多坦然,都不怕你或友朋訕笑。想想我這樣是不是也好似一千零一夜裡那個說故事的女子,如果每晚沒說出個故事或獻點醜,感覺天明就會被嫌棄,或斬首或絞刑那類。哎呀,真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