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晚在去酒局的車上,和朋友聊起讀書。此刻的中年之際,還是感覺讀書才是最好的樂趣。只是遺憾如今注意力不集中,所以讀不下去書了。 有人要問,既然是好樂趣,為何不能堅持下來。可是,胖子愛好喝酒,如今呢,也是一杯兩杯的水準,樂趣與能力,其實相輔相成,越是不能,可能越有樂趣吧,一種想當然的樂趣、 書買回來不少,買回來了,放在書架上,地上,乃至沒有拆封的箱子裡,便成了不必讀書。宛如金屋藏嬌,重點在藏不在嬌。 房子小,書堆到礙手礙腳的地步,有時候半夜起床能被地上的書給絆倒,撿起來一看,不是董橋,就是高陽,抑或是林語堂,都能撿到廁所上讀個幾頁。也可能是一本晦澀的先鋒戲劇,也可能是無聊透頂的宋人典籍。讀不下去,如廁也變得乾巴巴起來。又或者是出版社的贈書,想起來沒有寫的書評,咬咬牙,也要翻一翻,找出賣點。當然,還有自己的書,胖子這麼自戀,每每讀到己作不能自拔。有時候洋洋自得,有時候無地自容。 反正書是偶然才會讀,但讀書的心,卻是一直有的。猶如一個人吃自助餐的時候,最會想到減肥這個事情。我玩樂到百無聊奈的時候,也會想起讀書。 讀書如生命中一道詭異卻如影隨形的暗流,發於心,卻止於行,因為止於心了,所以心中常有,音容宛在。 如今讀最多的還是電子書,為此買了很多設備出來。各種平板手機,都以能讀書為最大的訴求,早先要螢幕夠大,解析度夠高,後來想手握夠輕,IPad嫌重,買小米,又覺得夠蠢,第一次接觸華為平板的時候,很是驚豔。買回來沒有用兩天,只當收音機用,晚上失眠的時候整夜播放各種無聊的談話節目讓我昏昏欲睡。華為的平板是金屬的材質,又足夠輕薄,剛剛手握手感極好,但時間越久,才發現,正是因為輕薄,所以總擔心失手握不住。東西本不是很重,但手中似乎握著一份擔心,稍稍一久,便渾身不舒服,是的,渾身比手都不舒服。 手機確實比平板拿起來方便,但PDF格式的書籍字體嫌小,azw3的格式嫌單調,TXT直接就是簡陋。關鍵不在書籍的形式,而在於內心,一頁書還沒有讀下來,便刷其他的東西了。心中雖然自有江湖與溝壑,但放眼還是人間的俗氣最迷人。 想來看電子書最多,結果還是用電腦,極大的螢幕,滑鼠一直拉下來看。萬一想回看時候,滑鼠一拉即可。這點什麼手持電子產品都趕不上。所謂隨意性,其實刻意的創新得來,而恰恰是越傳統越好。 書越是讀不下去,就越會注重形式,就好像過去對於經典內心是存在一份虔誠,無論如何都要一一買回來,拉一冊都不行的。買書驗證了我是一個嚴重的強迫主義者。書買的齊齊整整,都放在書架最上面的地方,積最多的灰,見證時間的悠久,以及胖子的始亂終棄。 酒局前談論這個,很有意思,猶如平淡的婚姻生活中,油膩眾生們總是不經意的談起過去暗戀的女神。無限遐想,各種美好。乃至想當然的可遇不可求。人間多無奈,付與酒談中。 其實,女神就住在隔壁,她離婚,她欲焰正熾,就等著你去勾搭。
你明明是躲过,却谈自己是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