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4|閱讀時間 ‧ 約 8 分鐘

*處境堪憐的阿姨*

做這份工作,多半碰到的是歡歡喜喜買或賣房子的人,偶爾也有藏著苦衷的,特別是要賣房子的時候。
可想而知,有人賣房子是因為「賣小的換大的」,經濟條件越來越好,住的房子當然也要向 「豪宅」邁進。
或是隨著小孩長大,房子相形之下不夠住了,也是一邊嘴裡抱怨著還得買房子,一邊心裡卻享受著這甜蜜的負擔。
而結婚買新房,不用說,那更是整個散發著大喜臨門的喜氣洋洋。
另一種其實也常發生的,卻是相反的情形,就像前面敘述過那位賣老公寓的阿姨,銀行已經數度找上門,不得不把一家人遮風避雨的老窩給賣了。
雖然不確定她們的財務問題有多嚴重,但是,至少房子賣了,問題就解決了一大半。
在我服務過的屋主當中,這位我幾乎快要忘記的阿姨,當時她帶著那一段辛酸的故事,來委託我們幫她賣房子。無奈的是,她的問題卻是就算房子賣出去了,也不一定能解決的。
剛開始,她約了我,只說想把房子賣了,叫我去看屋況,其餘什麼也沒多說。
那是一間屋齡不算太老,地點卻不太優的透天,以當時房市的狀況,可能要便宜一點才賣得掉。
其實,從屋齡及裝潢可以看出,當年他們購買這棟房子時,日子應該過得還不錯。
就像許多在台灣經濟起飛時期的小型工廠,夫妻倆胼手胝足,從無到有,只要肯做,還能維持個不錯的規模。
阿姨說,當年她不但在事業上幫先生很大的忙,孩子一一問世後,家裡廠裡樣樣少不了她,既傳統又能幹,真的是一位韌性很強的女性。
個頭雖然很嬌小的阿姨,我還是可以想像她當年在外面是一位精明的老闆娘,轉過身又難掩慈母神情的模樣。
令人唏噓的故事卻總在你以為最幸福的時候悄悄降臨。
阿姨說,就在工廠經營得越來越好的時候,身為老闆的先生開始有了更多的應酬,身邊三教九流的朋友越來越多。
或許阿姨一向在工作上就已經習慣擔負很大的責任,習慣把事情都攬在身上,反而讓先生更無牽掛的放著事業不管,成天耽溺於酒林肉鄉……
當阿姨驚覺這樣下去不是辦法,開始找到機會就想喚醒曾經跟她一起打拼的丈夫,拜託他把年輕時那個為家庭事業付出全心的自己找回來時,為時竟已太晚。
喝了酒之後的丈夫,不但變得不再是他們一家的支柱,為了表示對妻子多管閒事的不滿,甚至會失去理智,用粗暴的方式對待阿姨。
阿姨為了孩子,不知道忍受了多久這樣的日子。
慢慢的,孩子漸漸可以獨立,看著母親長久以來承受這樣的痛苦,他們也漸漸的從害怕、憤怒,開始希望母親至少能逃開這樣的生活。
兩個兒子已經二十幾了,不太需要她擔心,但是才高中的小兒子,是她目前的牽掛。他說,小兒子經常因為擔心爸爸又亂來而不敢睡覺。
難怪,阿姨第一次帶我來看房子的時候如此的神祕。
原以為,就像有的屋主不喜歡鄰居問東問西,又或許有些屋主擔心有鄰居想要低價買下她的房子,會在有人看屋時故意搞破壞,才這麼低調的。
或許,聽完阿姨的故事,你也會像我當初一開始時以為的一樣,我以為阿姨自己是所有權人,她想賣掉房子,帶著兒子們搬到一個丈夫找不到的地方。從此可以睡得安穩些,不用擔心半夜有人喝醉酒回家鬧事,也不必再讓小兒子生活在擔驚受怕中。
結果,事情並沒有那麼簡單。
阿姨的確是希望房子賣掉後,他們母子能有錢,可以另外找一個安全的地方……住下來。這點我也很希望能幫到阿姨的忙。
但問題是,所有權人是先生。
當初簽委託的時候,確實是先生本人出面簽名的,表示先生也願意賣房子。我們已經合法簽訂委託契約。
唉!別以為,問題這麼簡單,只要賣掉房子就解決了。這可不是看我們仲介厲不厲害的問題。
試想,如果我們能盡快找到合意的買方,就能讓阿姨拿了錢搬到一個先生找不到的地方,就可以幫阿姨完成心願或解決她們的問題嗎?
其實不太可能。
如果得知妻兒拿了錢,就是要離開他,身為所有權人的先生,會願意這麼做嗎?
答案當然是不可能。
所以,阿姨也明白這一點。
所以我們碰到實際的難題是,房屋所有權人,阿姨的先生,根本沒誠意的開了個非常難賣的價格。
更強人所難的問題是,阿姨希望我們把房子賣掉後直接把錢交給她,幫她這個忙。
這更不可能!
縱使我們真的幫阿姨把房子賣掉,無論我怎麼同情她的遭遇,多麼痛恨一個讓妻兒活在痛苦深淵的人,但身為一個房仲,我們沒有權利把屋主的錢交給別人,就算阿姨說,當初這間房子幾乎是靠她一個人的能力買下來的。
但在法律上,我們就是不能這麼做。
我再怎麼想幫阿姨的忙,卻也想不到更好的辦法。
我曾經想過,阿姨的兩個大的兒子,不是都已經成年了,能不能辛苦一點,扛下照顧媽媽和弟弟的責任?
阿姨卻說,她的兩個兒子暫時還自顧不暇,如果拋掉一切,他們四個人是沒辦法生活的。
看起來身體很瘦弱的阿姨,好像也還在打零工,除了先盡快賣房子之外,我一點也想不出辦法。
只能感嘆,到底阿姨的先生為了什麼,寧願把好好一個原本幸福的家搞成這個樣子。當初在簽委託時,好歹也見過他一面,好想親自問問他,為什麼不珍惜自己的家,怎麼忍心這樣對待曾經跟他一起奮鬥,為他持家的妻子,和無辜的孩子。
不知道能不能有什麼辦法,一棒子打醒他,提醒他,再不清醒就快要變成孤苦無依的老人了。
妻子至少還有兒子們。
唉! 清官尚且難斷家務事,我這個啥都不是的仲介,又能幫上什麼忙?
跟阿姨聊過幾次後,發現如果一開始阿姨能透過專業人員的輔導和協助,或是用較有智慧的方式,及早把丈夫的心留在家裡,或許不會走到這一步。
但如今,再說什麼好像都太遲。
在我們受託賣屋的這三個月,阿姨願意信任我,跟我講了這麼多不足為外人道的事,但,故事總是從講述的那個人的角度敘述的,幾分真實我也不敢說。
回到賣屋這件我才應該好好努力的事情上,我們盡了很大的努力廣告和帶看,可是遲遲沒有好消息,因為,先生對價格一直很堅持,或許他也心知肚明,阿姨在打什麼算盤。
價格上,就算我說服了阿姨也沒用,因為,屋主本人根本不想賣房子,誠如阿姨說的,如果賣了,一個一無所有的醉鬼,他還能去哪?
三個月委託期滿,阿姨仍願意讓我們繼續為他們服務,但是,屋主的價格始終卡在一個賣不掉的高點而不願意調整,讓賣房子的事已經陷入膠著。
唯一會讓我想起這個案子依然存在的原因,就是阿姨也常常會找我聊聊。
雖然我什麼忙也幫不上,什麼意見也給不了。
有一天,阿姨突然支支吾吾地問我,可以請我們的代書幫忙辦過戶嗎?
雖然房子不是我們幫她賣掉的,我也不記得到底是不是專任委託,反正,既然我們沒本事賺到這筆服務費,又何必追究房子是誰賣出去的?
阿姨的房子賣了,如果可以解決她的問題,沒有道理不為她高興。只是代書是否有空接其他案件,這點我並不了解。
我都還來不及開口跟阿姨說恭喜,阿姨竟然說,房子如果賣掉,他們也很難找到地方住……
那其實是沒賣掉呀? 那找代書要做什麼?
原來,阿姨說她跟親戚商量,由親戚,又或者是親戚找來的人當「人頭」,暫時把房子移轉登記給這個「人頭」,也就是假買方,讓先生誤以為房子真的賣掉了,這樣他就不會回來家裡找她的麻煩了。
天呀!
真的是這樣嗎?阿姨想繼續住在原來的房子裡,只是騙先生說房子已經賣掉了,先生就真的不會發現他們其實根本沒搬走嗎?
阿姨這樣做安全嗎?雖然是親戚,但確定都可以信任嗎?房子一旦以買賣為理由過戶到別人名下,未來會不會衍生什麼爭議?又該如何解決?
我提出這些問題,希望阿姨想清楚,還是從根本解決真正的問題,房子慢慢賣賣看,或許會比較好。
但是,卻又無法提出更具體有用的建議或幫助,後來,阿姨也隨著委託過期,在我腦海裡漸漸的淡去……
後來,阿姨應該也沒把我的提醒聽進去,因為急著脫離與丈夫生活的噩夢,或許比什麼都重要吧,我一個外人,又能多說什麼呢?
事情到底怎麼處理,也就不得而知了。
有誰,能有比較好的建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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