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都只有房仲都在騙人啦!!

2023/06/28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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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上本來就是阿諛我詐,說實話,身為合法的買賣中間人,我們必須是最誠實的那個。
不然會被告。買賣無效,白花時間還吃上官司,其實很傷。
當然不能說所有仲介人員都是誠實的,因為以前法規的不嚴謹,的確不誠實更容易賺到錢。不過至少我周遭比較好的同業都不太做這些事了。
上面都是題外話
有的時候,真的不是我們要騙人,我們不注意可能也是受害者。
前陣子接了一個案子,一個九十幾歲的阿嬤,阿嬤年紀大了,擔心以後財產的分配不如己意,所以打算把名下40年的老透天先賣掉。
中間過程也算順利,阿嬤也能接受我們給他的價錢跟行銷的策略。
但問題來了,簽委託的時候,我有稍微注意到阿嬤的名字和謄本上的名字似乎有出入。隔天我去掉了正式的謄本才發現,所有權人根本不是阿嬤。
後來去詢問後才知道,這當初買的時候他是登記他兒子的名字,但現在跟兒子的關係不如以往,而且已經有另外留其他不動產給他,所以才想把這閒置的房子處理掉。在洽談中間還一直很不能理解,不是有權狀就可以辦理過戶了嗎?為甚麼還要本人的委託?
曾幾何時,的確有聽過很多賭博輸錢就拿著權狀把房子賣掉的故事,但現在執行起來是有困難的,主要是卡在印鑑證明。
不動產移轉的時候,要原所有權人去戶籍地所在的公所申請印鑑證明,而且一定要本人,寫委託書甚麼的都不行。我就曾經碰過屋主臥病在床,大家為了印鑑證明傷透腦筋。也碰過屋主無行為能力,後來要先經過法院判宣告監護後再由監護人代為執行。反正很麻煩就是了。
如果當初我沒注意,就直接上廣告,還真的找到買家賣掉了。結果所有權人說不賣,運氣好我道個歉陪個不是,說一切都是美麗的誤會就沒事了。運氣不好就要上法院賠到賣屁股都不一定夠。
然後買家也不真的誠實,我了解買房子真的沒有誠實的義務。但給我750的預算,說真的自備款就這麼多,再多兩千也拿不出來。好不容易找了半年,找到符合預算條件也可以的,看兩眼說不喜歡,然後過兩個禮拜去買了一間1000萬的。
我不為我做白工的半年惋惜,只能默默祝福她可能是中樂透了。
這種故事大概每年會發生個兩三次。
所以其實不是仲介都愛說謊,在這個充滿陷阱跟謊言的行業裡,說謊的仲介好像真的比較容易對抗說謊的屋主和買方。
當然,還是有清流(比如我)
那要怎麼對抗這個虛假的世界呢?
其實也沒那麼恐怖,我覺得主要只有兩點。第一是確定產權清楚,現況跟仲介介紹的有相符。第二是在簽買賣合約的時候,所有口頭說的條件都要加註在買賣合約上。這樣可以避免掉後續很多麻煩。
期待大家在不動產的路上都能找到好房仲,也不要被騙,也不要騙人。
我按門鈴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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