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三月我去幫忙公會會員大會打工,
上星期朋友又約我有沒有空幫忙?!
那是我過去二十年唯一一筆靠勞力賺到的收入,
今早起床時我回想自己對於工作的定義,
在外工作賺取的收入才是正常嗎?!
我的理財被動收入?!
我在家手做料理省下的工錢?!
我看護自己的健康?!
過去二十年我是領薪水的家庭主婦,
未來我也將靠投資收入來支應日常開銷,
這樣的我算不務正業沒工作嗎?!
我唯一知道的是不想做大家所謂的工作,
我想做的是用足夠的被動收入養活自己,
然後透過旅行或換宿食去陪伴有緣人,
用我無形的能量與喜歡的文字,
這樣算是遊手好閒嗎?!
其實我很好奇為什麼當在婚姻內沒上班可以,
當我恢復單身時沒工作卻有人覺得不妥;
我還是那個在家過好自己不麻煩別人的獨立個體,
我還是那個透過理財有足夠被動收入支應日常開銷的人,
這樣在財務與行動上都獨立自由的人有罪嗎?!
這樣不出門靠勞力上班賺錢的人有事嗎?!
有的人用生病來逃避工作,
有的人用抱怨來面對工作,
但對我而言選擇不工作,
為了這個選擇我認真算計,
為了這個自由我放棄了部分不自由,
然後剛好在好老運的現在,
我可以有餘裕做我想做的事,
不要只看我現在的自由忽略了過去幾十年我的算計;
我沒去上班工作賺錢,
但不表示我耍廢伸手拿錢不辦事,
對於工作對於生活,
每個人都擁有選擇權,
我只是選擇我想過的生活模式,
你可以不認同,
但請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