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幾年反覆沒力氣,什麼事都沒興趣(好像從2010年開始),事後回想,每個時期的情形不一樣:
一開始發現到,因為我做事又快又好,很容易做太多事
在沒力氣,休息期間才知道,雖然做得快,覺得很簡單,但用的心力一樣多,自己沒注意,就不小心做太多了,付出太多心力。讓我沒力氣,我就沒辦法做,就會停下來。
二、我的付出沒被對方取用,被浪費了
──這是去年發現的,發現了上面第一點之後,知道要節制,要做少一點,但是雖然做得很少,仍然沒力氣,經歷了許多過程,甚至爭論、吵架,終於明白人家沒有取用我的心力。發現了這點,就趕快停止,不要再白花力氣,不再對沒取用我心力的人付出。
三、最近我發現另一個可能,我的能量很多,如果沒用出來的話,會傷到自己
只是目前我不知道我要將時間和心力花在哪裏?
■問了朋友,問她有沒看到什麼?可以給我什麼建議?
她說:「做讓你高興的事,做你喜歡做的事。」還加上:「當然,以無害於自己與他人為前提。」
我說我不太有愉快的時候(這幾年有刻意去感覺),「快樂」談不上,只能有「愉快」而已,「喜歡」、「高興」都不太感受得到。她要我覺察,觀看自己的感覺,觀照自己。我是覺得我有,時時注意自己,感覺自己的感覺。
●上週,我很焦慮、不舒服
上週,我很焦慮、不舒服,除了漏水的事,還有其他事情。從漏水中,我看到許多投射,做了許多功課。10多天沒用洗衣機,要先看看是不是下雨的關係?下了幾天雨,他們的天花板是乾的,沒溼。週五天晴要洗衣服,有一種要公布「會不會漏?」結果的時候。(會漏的話,就是我的排水管的問題,表面的都修過了,混凝土裏面的水管破掉的話,我要怎麼修啊!結果如何,樓下也沒告訴我,等下次要用洗衣機時, 再跟他們說一次)
●因為焦慮,心力耗竭而想通的事情
到了傍晚,我和樓下太太講完電話後(她說她沒去看,先生還沒回來),我的心情放鬆下來。到了第二天晚上,想通了一件事:在上週這麼難過,心力耗盡的時候,我終於堅持我不再做某件事情,那事拖了幾年,從原來高興、快樂變成爭執、難過、互相傷害了,我用了很大的決心停止再花力氣,我沒力氣了。
1. 在我猶豫,互相拉鋸之中,我明白了「停止」的必要。
在很焦慮、心力耗竭,真的無法再付出能量時,才能看清情形,也才能下這個決定。
2. 我對於難過、痛苦的忍受閥很高,總要讓我很難受很難受,才會想辦法去行動,自己才會有不再忍耐的反應
──天啊!這次才發現,很會忍耐竟然得到這種結果──自己多吞了許多難受。喔!還有,連帶的,對於愉快也是這樣,總要很多很多的愉快才會感覺得到,沒有很多的話就感覺不到。
●優點或缺點要看人事時地的不同而改變,沒有永遠的美德
接下來該做的是, 將痛苦的標準降低,不要那麼會忍耐,天平的另外一頭才不會那麼極端,才比較容易感受到愉快和快樂。以前被教導的原則是要堅忍卓絕、毅力不搖,沒想到那些優點,到了現在的我,反而成了缺點,不應該再這麼忍耐的──這是承受了許多痛苦後的體悟。
如果沒有上週那麼焦慮,心力耗竭的實情的話,我還會繼續忍耐,竭盡所能,勉強自己應付那件對我沒有收穫的事情──天啊!我是這麼對待自己的。能量的付出該停止了,當人家不能理解,無法溝通,解釋說明無用時,就要停止,繼續下去只是浪費我的能量而已。
■想通最重要的:痛苦和快樂是同一件事情
除了停止耗費我能量的事情之外,過了2天,想通一件事:快樂和痛苦本來是連在一起的,我卻將它們隔開來,當作分別處理的2件事,各自用力想要增加快樂,減少痛苦,但不知道它們位在同一個水平上,想增加快樂,同時也會增加痛苦;想減少痛苦,同時也將快樂減去。
●要這麼做:忠於自己的感覺
要減少痛苦,是要增加對它的覺知和敏感度,並且採取行動,讓痛苦減少,而不是無視它的存在,對它沒感覺,或是還可以忍耐就讓它繼續存在。當我的人生充滿了痛苦時,快樂哪有存在的空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