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業績慘澹經營,當地人看在眼裡,年長日久,口耳相傳、人盡皆知。有戲謔笑道、只想知道我們後面的金主是誰;也有燒腦獻策,出主意、給點子,替我們拉抬人氣,幫我們衝業績。
情境一
村長:「我知道你們要什麼,我幫得上忙。我可以叫全村的人,每個禮拜天早上去你們那裡,你要他們做什麼,他們就做什麼。只有一點要求—每個去的人,一個人發一斤米。這樣呢,你們人氣足,業績好看,我們也分到一些好處。魚幫水水幫魚,雙贏!」
情境二
縣政府主任秘書:「你們來我家教我小孩,我兩個小孩,還有兩個姪子,都在上中學。就他們四個,沒有別人。你們要多少錢,只管開口,我付。要是有人跟你們囉嗦,告訴我,我來處理。我小孩的學業會進步,你們在這裡做事、無論做甚麼事,我們是自己人,有我罩你們,沒事。魚幫水水幫魚,雙贏!」
情境三
省政府宗教廳參事:「你們知道我英文很好,廟裡給和尚開的英文課,都外包給我,我自己教,我家裡開的英文補習班,我太太可以教。我讓你們來我家教中文、教德文,如果你們不收錢,你們就可以愛教什麼就教什麼,講你們的耶穌也沒關係。這樣一來,你們可以傳你們的教,我們這裡生意也會更好。魚幫水水幫魚,雙贏!」
這幾位在地方上有頭有臉、人人叫得出名字,主動來找我們,而且好心好意,幫我們頭角崢嶸,我們理當感謝都來不及,更何況“敬酒不吃、吃罰酒”,實在說不過去,可是我們心裡沒來由的不踏實,把我們的立即反應弄得很遲鈍,沒有歡天喜地、沒有感激涕零,而是眉頭深鎖、臉色沉重的送客:「我們再想想」。後來,這裡的三個情境,我們都跟提案人致上深深謝意,並且婉拒。回絕的當下,心裡不無掙扎,收拾善後也累得夠嗆;可是回頭看,我們確定我們做對了。
- 情境一的村子,家家戶戶都種稻,可以說他們最不缺的就是米飯。如果我們買米給村民,作為補償他們一個早上不能下田的損失,地利之便當然是跟他們買!這正是村長為村民生計解套的的本意初衷。花錢跟他們買米,再把米發給他們,無異把錢直接放進他們手裡。台灣的“麵粉教”和英文的“Rice Christian”,異曲同工,指的就是這種禮拜天到教會“坐”禮拜的教徒,有好處就來,沒好處才不來。聖經裡的「勾引人入教」,莫此為甚。
- 情境二和情境三,乍聽之下,誠哉斯言「魚幫水水幫魚」,屬靈屬世、你儂我儂,互利共生,「順服在上執政掌權者」和「靈巧像蛇」的完美結合,確實“雙贏”!可是,從當地人的角度解讀,就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如果我們淌了這渾水,只要一次就永遠翻不了身,我們會被他們自動下架,重新被歸類為「西瓜偎大邊」往特權靠攏,言下之意就是“非我族類”,從此肯定「橋歸橋、路歸路」,然後就再也沒有然後了。
宣教現場很多情境,常常讓人大惑不解惶惶然:「這是上帝開了福音的門?或是出於惡者的試探?」很多情況一開始讓人以為是前者,後來才知道是後者,反之亦然。如果沒有業績壓力,宣教士比較可能心無旁鶩的抽絲剝繭、從長計議;如果業績壓力已經泰山壓頂、且力不能勝,宣教士草草誤判、鋌而走險的可能性大增。影響深遠,動輒後患無窮。為著長遠之計,宣教士跟業績保持適當距離,還是妥當些。
至於“雙贏”,更是莫衷一是:“贏”的定義,誰說了算?為什麼一定要“贏”?“雙贏”跟貪小便宜有什麼不一樣?如果宣教士不受限於所看到所聽到的,就不會被“雙贏”的甜言蜜語耍得暈頭轉向,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