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首陽山謁夷齊廟》 盛唐 · 李頎 - 古人已不見,喬木竟誰過ko。
- 寂寞首陽山,白雲空復多to。
- 蒼苔歸地骨,皓首采薇歌ko。
- 畢命無怨色,成仁其若何ho5。
- 我來入遺廟,時候微清和ho5。
- 落日弔山鬼,回風吹女蘿lo5。
- 石崖向西豁,引領望黃河ho5。
- 千里一飛鳥,孤光東逝波po。(孤光=孤影)
- 驅車層城路,惆悵此巖阿o。
【成仁,取義】,為古時候讀書人的風骨,視為最高的氣節表現! 文天祥:「孔曰成仁,孟曰取義,惟其義盡,所以仁至。讀聖賢書,所學何事?而今而後,庶幾無愧!」,是為千古典範!
- 《論語·衛靈公》:子曰: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
- 《孟子·告子上》: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
詩人在謁拜夷齊廟後,有感於伯夷,叔齊的高風亮節,最後離開時,喟嘆一句「惆悵此巖阿」,鑑古推今,嘆人心不古啊!
理念,為讀書人的根本! 無理念者,其異於禽獸呼!? 於今之世,
學優而仕的行走禽獸卻觸目皆是!
「地骨」,一般的認知只限於漢藥枸杞的別名。「地骨皮」,即枸杞的樹皮。此處的「地骨」另指:
【地骨】:古人謂大地的骨骼,指「石」。又稱“土骨”。晉張華《博物志》卷一:“地以名山爲之輔佐,石爲之骨。”唐李乂《寄胡皓時在南中》詩:“江流通地骨,山道繞天台。”唐李頎《登首陽山謁夷齊廟》詩:“蒼苔歸地骨,皓首採薇歌,畢命無怨色,成仁其若何!”
「蒼苔歸地骨」即是描述青色的蘚苔長在岩石上!
相對於地骨,亦有地皮一詞:
【地皮】:比喩民財。與“捲”、“刮”等連用,比喩搜刮民財。唐盧仝《蕭宅二三子贈答詩·客謝井》:“揚州惡百姓,疑我捲地皮。
地皮,亦指稱土地,所謂「有土斯有財」,故地即是財!《中國歌謠資料·醒世歌》:“五月榴花照眼明,滿朝都是老先生。不好武來只好文,個個沒良心。噯兄弟嚇!中國地皮送乾淨。”蕭軍《八月的鄕村》十:“誰也不樂意盡守在一塊死地皮上。”
田地,在農業社會,「田,地」,幾乎為同義詞! 來看【田骨】一詞! 源自於農業社會體系永佃制的建立!
永佃制是中國自南宋至近代的一種土地制度,據此,佃戶可以永久租用農地,不受土地業權轉手的影響。永佃制下,佃戶享有部份土地所有權,有時又稱為一田二主制。土地擁有權、使用權分離,各地名稱不同,如:永佃、田骨田皮、田底田面、田根田腳等。有的地方認為永佃權是土地所有權的一部份,因此享有永佃權的稱為二田主。永佃制有利佃農,對佃農是一種保障。佃農視永佃權為一種產業,可以出讓、轉售,遺產、贈與等。永佃權有時價,而且往往比土地本身的價值更高。
明清時期,田骨田皮分離日益發展,名稱也比較繁多。有研究指出,“各地名稱不一:福建稱骨、皮,如'田有田骨、田皮'。有的也稱根、面,如'田皮即閩清之田面,田骨即閩清之田根'。江西多以大小來區分,如'田骨屬掌田者,曰大買;田皮屬掌耕者,曰小買'。廣東稱為糧田、質田或糧業、質業。如'縣(歸善)屬田地而有糧、質兩項'。在江蘇,稱田底、田面,如'俗有田底、田面之稱。田面者,農之所有,田主只有田底而已'。在浙江,稱田皮為田腳,買皮為頂腳” 。“江省積習,向有分賣田皮田骨、大業小業、大買小買、大頂小頂、大根小根,以及批耕、頂耕、脫肩、頂頭、小典等項名目,均係一田二主” 。因歷史上謂之田骨、田皮更為普遍,所以學界也多采用田骨、田皮的稱呼。明清田骨田皮分離之後,地權流轉變得複雜起來,這種關係或者秩序在相關契約文書中有著較為完整的存在。
〈長平富壟山書院祀田碑文記〉,其成文時期約為萬曆十四年﹝1586年﹞:「……今查其田骨一十一籮二斗半,田皮一十五籮,向糸張陽得,張經毛收租;……」。當中提到田骨、田皮的數額及其權益為收租。
道光6年(1826)曾任鹿港理番分府陳盛韶觀察到,民間早已發展成熟的一套大、小租分類辦法: 管荒埔者收大租,即內地所謂田骨也;墾荒埔者收小租,即內地所謂田皮也。大租價極賤,小租價極貴。其價賤奈何。田租率八石,園租率四石,完納正供外,已所餘無幾。其佃戶止認小租為主人,未曾書立佃據,抗納者多,不能撥換佃戶,故賤也。其價貴奈何。田租率二、三十石,園半之。書約稅契,不完正供。佃人立佃據為憑,抗納升斗,聽其撥換。佃人敢抗大租,不敢抗小租,故貴也。
佃農的耕作權利高於地主的所有權,這是一個很進步的思想,台灣後來的三七五減租也是繼承了這樣的思想體系! 這才有了生產力的大釋放,奠定後來國力的飛躍進步的基礎!
《台日典》紀錄的相關詞彙:
- 【tshân-kut】田骨。田ê土質。例如:∼∼ 好。
- 【tshân-kun】田根。解說(漢羅)土地ê開墾者,業主。例(漢羅)翻 ∼∼=賣渡ê土地koh再向買主要求同情補貼金。
- 【tuē-kut】地骨。解說(漢羅)(1) 作物生長ê土地,土壤。 (2) 土地ê業主權。解說(日文)(1)作物[さくもつ]の生育[せいいく]する土地[とち]。土壤[どじゃう]。 (2)土地[とち]の業主權[げふしゅけん]。例(漢羅)(1) ~~若bái,五穀種無thang起來。 (2) 不但講hō͘伊收租而已,連~~sòa hō͘伊。例(日文)(1)地骨若歹五股種無可起--來[tōe-kut nā pháiⁿ ngó͘ kok chèng bô thang khí--lâi]=土壤[どじゃう]が惡[わる]いと穀物[こくもつ]がよく出來[でき]ない。 (2)不但講俾伊收租而已連地骨續給伊[put tān kóng hō͘ i siu cho͘ nā niā liân tōe-kut sòa hō͘ i]=租谷[そこく]を徵收[ちょうしう]せしめるばかりでなく業主權[げふしゅけん]までも彼[かれ]に與[あた]へた。
- 【kut-tsoo】骨租。納hō͘地主ê租稅,kap[大租]相當,=[地骨租]。
- 【kut-tsú】骨主。[地骨主] ê略。
- 【tē-kut-tsoo】地骨租。納hō͘地主ê租稅。=[骨租]。
- 【tē-kut-tsú】地骨主。地主。=[骨主]。
- 【tē-kut】漢羅地骨。解說(漢羅)漢藥名。解說(日文)(1)=【地骨[tōe kut]】。 (2)漢藥[かんやく]の名[な]。
- 【tuā-tsoo】大租。先向官府租地開墾,koh轉租hō͘開墾者,開墾者koh租hō͘佃農耕作,為tio̍h分別chit兩種租,前者叫做[大租],後者叫做[小租]。例如:納~~=納[大租]ê租穀,(戲)去大便。
名稱流傳到台灣,有些混淆了!
【田骨】,為土攘質地的代稱! 【田根】保留原本的意思!【田骨】變成【地骨】!因此有「地骨主,地骨租」等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