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侶和我在香港時,住在283呎(約8坪)的小單位,40年樓,不是甚麼特別貴的地段,距離地鐵站只需5分鐘腳程,月租12000港元。你覺得貴嗎?在我們退租前一星期,業主已跟第一組來參觀的租客簽約。
在出發前,我們訂好airbnb,二萬多港元住一個月,心想應該有足夠時間找屋了吧?要知道,在香港,由看盤到簽租約是幾個小時內的事,如果單位本來已交吉,第二天就可以拿鎖匙了。而且,我們在香港常常看英國樓盤網,似乎也有不少選擇。
沒想到,我們實在太天真了!
到埗後,我簡直是全職找房子。原來,有很多網上的樓盤已經租出(那你為甚麼不下架呢?),而且每一個樓盤都不一定能預約參觀。
你可以想像到,有樓盤不一定能看,看了不一定租給你。我們最高峰試過有10多組客人排隊預約參觀。試想想,即使只有一半人會出offer,你的競爭對手也有5-6個。
我們看的第一個樓盤位於bnb二十分鐘腳程的小山坡上。bnb附近的治安不錯,沒想到一轉入樓盤所在的街道,立刻感受到異樣的氣氛:家家戶戶都在門前裝上監視鏡頭,垃圾桶隨處倒下,樓盤屋苑下更簡直是垃圾崗!單位內則覺得又舊又小,可用面積跟在香港的家差不多,鍋爐房還有異味傳出,索價900鎊。經紀問我們覺得怎樣,我們也很誠實地說出應該不會出價。然而,經紀拋出了一個震撼彈——以我們的預算900鎊至1100鎊而言,他們公司只剩下一個三個月後才可遷入的單位!
聽到這個消息後,我極度不安。然而,老公說這只是第一個看的單位,我們還有時間。
第二個樓盤就在bnb斜對面,所以我們已很熟悉該區的治安情況。加上建築物較新,裝修光潔明亮,又有車位提供,我們回家後便立刻出offer,還提出一次過付12個月租金來增加勝算。
我很喜歡這個屋苑,在不斷追問之下,經紀才在一個星期後回覆我們:「單位沒有了。」
接着不停預約看樓盤,可是市場的供應不多,有時候一天只有一個新樓盤。太差的盤實在不想住,可接受的樓盤都被拒絕。更糟的是bnb接着有其他人預訂了,我們最多只能延遲兩天搬走。
時間一日一日的過,有一晚夢見在香港排到公屋,急急腳訂機票回港。醒來後冷汗直冒。
一個月過去了,我們決定先搬到另一間bnb。幸好不久之後,我們就找到現在的住處,過程還順利得出奇。沒想到這次我只是電郵說有意索取offer form,其他甚麼條件都沒提出,經紀就回覆可以租給我了。在付過訂金和交證明文件後七天,我便拿了新屋鎖匙。
新屋在英國標準而言是「劏房」,因為業主把全棟獨立屋「劏」成每層一個單位,分租出去。不過面積也有接近400呎,位置方便,間隔四正,街頭街尾都是貴價屋苑。而且租金加上council tax、水電上網,固定支出竟然比在香港更便宜。惟一缺點是全屋鋪地氈,要花點心機清潔。
由落地到accept offer,總共用了30天;之後再用了約14天簽約以及買傢俬入伙。終於叫做安頓好第一步,花了不少工夫,滿足「居所」這個馬斯洛低層次需求。
至今,我仍有時候會看看租屋網,希望之後可以搬回那個「初戀」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