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是網路知名人物,而其所經營的臉書下,有不名網友留言辱罵、造謠,造成A相當困擾,A可以報警請警方查IP嗎?
臉書(Facebook)、IG(Instagram)都是美商社群元宇宙公司Meta所經營的社群媒體,而因網路具有匿名性,於是有人藉網路空間的話語,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但如造成他人的名譽遭到侵害,則可提起妨礙名譽罪的告訴,妨礙名譽罪包含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以及第310條誹謗罪。
侮辱與誹謗的差別,在於前者未指定具體事實,而僅為抽象之謾罵;後者則對於具體之事實,有所指摘,而損及他人名譽。侮辱例如:王八蛋、鱉三、賤貨、母豬等;誹謗例如:指他人是妓女在外賣、在外養小三等。
但問題為被害人因不知匿名者身分,所以想請求檢警向Meta公司調查罵人者IP,希望能因此查出匿名者的真實身分,可是檢警有辦法做到嗎?
IP全稱為Internet Protocol Address,又可稱為網際網路協定位置,當藉由手機或電腦連上網路在社群軟體發文或留言時,社群軟體會記錄使用者IP,由使用者IP可以查詢到使用者地理位置等資訊,所以對於網路犯罪,可藉由查IP的方式搜索犯人。
因Meta公司為美商企業,資料主機也不在台灣,不受我國管制,目前為對抗犯罪,是刑事局和Meta公司採用犯罪協定的方式請求協助,依台灣人權促進會-2018年台灣網路透明報告的附件內容(如下圖)可知,meta公司協查的犯罪為:1.殺人罪、2.擄人勒贖罪、3.妨害電腦使用罪、4.毒品罪、5.詐欺罪、6.竊盜罪、7.違反犯罪組織條例、8.違反兒童及性交易防制法、9.其他:持槍殺人。所以不包含妨礙名譽罪,Meta公司無協助義務。
話雖如此,在也不要以為可以有恃無恐在臉書、IG罵人,因為有時候很神奇的是,有些人提告,警方就是幫他們查的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