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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閣制,不誠無物!!

2006/05/02

2006/05/02 中國時報

張登及 (政治大學國際事務學院博士、英國雪菲爾大學政治系博士候選人)

(畫線部分為發稿原文,編者節略)


邇來在台灣近乎滅種的內閣制呼聲又宣嚷起來,並挾立委增席的誘因而頗有獲得通過的聲勢。由於輿論對立院增席這種「自肥」動機大加撻伐,最近部分主張者轉而指出並非一定要增席,只是要「恢復」舊憲法中閣揆的部分權限。即便如此,筆者仍認為內閣制度的實踐時機在我國已經錯過,且除極少數學者與國會議員外,多數倡議者是看輿論風向行事,對憲政體制並無根本的虔誠和尊重。所以內閣制憲改毫不可行。

 

何以內閣制契機早已被戕害殆盡?不妨回顧台灣內閣制主張之來龍去脈。我國憲法,依張君勱先生起草本旨及原始條文,確實偏向內閣制無疑。九○年代回歸憲政,終止臨時條款後,一時頗有回歸憲法本體,尊重閣揆之呼聲。然而歷次修憲以至近年,總統職權隨直選實行而越益擴大,內閣制幾乏人問津。過程中「間接直選」與「直接民選」之爭、相對多數與絕對多數之爭、廢除閣揆副署之爭、國大虛級化以至廢除之爭等等,總統制儼然未來新憲之路徑,罕有人質疑。而此一憲改歷史因人設(廢)事、預設結論之動機隱然若現,幾使舊版憲法公信力蕩然無存。

 

現在經歷了在野黨接班震盪,地方選舉朝野攻守易勢,「內閣制」這一棄兒竟然重現江湖,抬轎者不乏從前支持總統擴權者。如此缺乏憲政誠信之修憲,怎能期待將來這些人會矢言信守?除了重演九○年代以來之憲改劣劇,內閣制之理想必無真正主導之空間。如此內閣制,豈能輕易附和?

 

就制度面而言,內閣制有若干配套措施是絕對必要的,這在 貴報孫善豪教授的大文「往內閣制之路」中曾有詳細檢討。其中之關鍵在於閣員專業化與虛位元首。此又非擴大比例代表之名額,實行區域選舉與比例名單並立(重疊),以強化政黨內閣、部長次長之權威和公信不可。但是請看今日主張內閣制者,率多為強調區域選舉之正當性,仰賴區域勢力支持以抗衡政黨,反對黨團黨紀約束的人士。而朝野現行名單制度,又多屬資深酬庸、派系均勢性質,並無支持擴大名單比例,聲援憲政學理之實力。則若無法得出完整配套措施的內閣,施政將較目前傾向總統制的雙首長肉桶分贓現象更為不堪,政局更加分裂,陷入義大利或第四共和法國之亂局,而隨時有可能重新出現台灣戴高樂,然後重蹈權責不明的混合制覆轍。與其勉強拼湊一個充滿妥協的內閣制,不如維持現制。

 

內閣制建議的最關鍵處在於虛位元首,這是與台灣政情最不相容的地方。考察當年主張直選與總統制之意見,核心在於凝聚台灣主體意識,既區別於舊憲法,又可抗衡對岸之壓力。而且民眾自威權時代以來,習於元首享有決策權之認知,更強化直選實權元首之正當性。偶然出於應付個別政治人物崛起的謀略,怎可能被借用來扭轉長期朝向凝聚總統權威的趨勢今日多數主張內閣制之政壇呼聲,一定深知「凍府」與「廢省」相同處在於「人」的問題。其不同處在於「凍府」只是權宜之計。這是何以內閣制在「此時」高漲,而一兩年前聞所未聞的根本原因。就算強行「凍府」,台灣政情並非奧地利或新加坡 (直選虛位總統)等可比,副總統都想「共治」,朝野天王也還在爭搶搭檔,何能期待此輩法喜充滿,而不遂平生之志?

 

依此長期趨勢,為我國憲政民主之鞏固計,筆者以為伊莉莎白在溫莎城堡垂拱大治、布萊爾在西敏寺內舌戰群儒的美景,台灣並不可期。合理的出路只能是順著已有的路徑依循,繼續邁向分權徹底、責任乾脆的三權分立總統制。至於國會增席,就充實各委員會而言,並不是毫無道理。恰好目前監院閒置,不妨在三權架構的修憲藍圖中,將監院轉型為人數較少、代表縣市平衡而非人口比例的國會一院,讓立院菁英集中到此處培養聲望與專業,改善國會的整體形象,則上下兩院仍將有一百五十到兩百席,成為皆大歡喜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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