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百件事情清單中第一項是這一樣,我毫不意外。
這裡可以淺談的東西很多,關於小說、自我、家人、生活等,文字占了我超過二分之一的生命,我很難跟一個人描述它是多麼重要又不可或缺的存在。
大意很簡單,你只要知道我大概從幼稚園拿著故事書,到大學仍熱愛小說就好,這是結論。
那麼,說到寫作,我為什麼想要寫作呢。
透過一兩篇文可以看出我是一個文筆稚嫩又雜亂的人,但也有一部分原因是因為我沒有寫大綱。從國小到高中作文課的基礎模板我還是會寫的,只是這樣寫出來的文完全沒有感情,只有分數。所以我才帶著「看看我能寫出什麼狗東西」的情況下開始寫作,如果有任何評論會因為我的玻璃心完全不敢看也不敢回,阿,我寫成這樣也沒人看是最好的。
但我想寫一點東西,寫給我自己看,看能不能多了解腦子裡的自己,順便多記一點日常夾雜在文字之中,也許我會當未來的日記一次次翻閱。
想要寫一點東西,想要記得一些回憶,我的初衷也許是這個吧。
順帶一題一個小小的原因,有發現這篇文和上篇文間距大約在兩天嗎,這是因為我糾結一陣子後還是爬起來開始打字,也許寫文也可以培養我微弱的責任感?
其實第二件事情也想好了,但這裡懶得打,只能說和科系有點關係。
打一點日記吧,宅了一天,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