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5/2009
幾年前自助旅行回來後寫的文章.
出國自助旅行彷彿己經離我很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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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了拉斯維加斯之後,熊爸爸開著車延著93公路到kingman,再接40號高速公路向東到達williams,再往北接180號公路,直奔大峽谷南緣。
在180號公路上,雖然不是高速公路了,而且只有兩線道。
不過由地圖上看就可以知道,這條路就是南北兩個點,中間畫了條直線一樣那麼筆直的路。
加上路上一小時內根本看不到幾台車。
所以熊爸爸的油表由五十,六十,一直到保持著時速七十miles。
正體會著這荒涼無際的感覺時。
遠遠的看到了一個小鎮,沒車沒人的狀況下,即使經過路口也沒減速。
過了小鎮後,熊爸爸開了一會發覺有一台車跟在熊爸爸的車後。
熊爸爸心想放慢速度讓他超車好了。
結果熊爸爸放慢速度他也放慢,加快他也跟著加快。
他的車頭燈就好像以前老哥,李麥克的霹靂車一樣閃來閃去。
他追了熊爸爸十幾分鐘。
熊爸爸越來越覺得不對勁!!
不過我可沒想到他是什麼德州電鋸殺人魔。
那麼他應該是----------警察!
沒錯!
就在熊爸爸這樣想的同時。
這位警察大哥已經忍不住了。
顧不得是否逆向行駛。
直接開到對面的車道上,揮著手要我靠邊停。
我停好車之後,只見他氣急敗壞的衝過來。
好像也不管車內是否坐著大批的歹徒,
而我從電影上學到的,當然是乖乖的坐在車上,
將我的雙手放在方向盤上。
只見他大哥氣沖沖的說你知不知道我追了你十幾哩了嗎?叫你停車也不停!!!
我想我的回答真的是讓警察大哥跌倒。
我告訴他我又不知道你的車是警車,我想這只是一台很流行的車子
(How do I know thecar is the police car? I think it is just a fashion car)
於是他要我下車並告訴我,剛才在很遠的地方,你超速了。我要開一張罰單給你。
還用far far away來形容,哈哈。
熊爸爸心想這下子事情大條了,於是和那警察求情了半天,請他千萬不要給我開罰單。
他大哥看著車子裏面坐著一群傻眼的人,後來他說這樣吧!
罰單不能不開,就開一張警告給你吧。
最後還怕我不了解,跟我講開這個不用罰款,不用上法庭。
簽個名就沒事啦。
於是我就得到了這個奬品
當熊爸爸將車子開到大峽谷的邊緣時,全車的人都不自由主的,哇的一聲叫了出來。
實在太壯觀了,這實在非照片所能表示出來。
我記得在多年前看過一個克萊斯勒的吉普車廣告,曠野傳奇,也是在大峽谷拍的。
古人說行萬里路勝讀萬卷書,真的是很有道理。
看了大峽谷我才知道什麼是壯觀什麼是開濶,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不過接著到下一個景點時,
慢慢地,大家的驚訝之心慢慢的消失,開始覺得怎麼都一樣。
不過大峽谷名列人生必去的五十個地方,真是當之無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