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更新)
我問了AI,M$Copilot回答的不怎麼樣,Claude 3 倒回答如下,有模有樣,好像在寫易於理解的論文摘要,所以直接引用:
Claude 3 答:
香港、新加坡和台灣在公共住房政策上存在一些顯著差異:
香港公屋(公共租住房屋):
- 由香港房屋委員會負責興建和管理
- 以租賃方式提供,租金相對較低,面向低收入家庭
- 分為租住公屋和資助出售公屋兩種
新加坡組屋(公共房屋):
- 由建屋發展局(HDB)統籌規劃、發展和管理
- 主要採取售賣方式出售組屋單位
- 大部分為自住,少部分出租,嚴格限制第二市場交易
台灣的情況較為複雜:
1. 國民住宅
- 由內政部營建署興建
- 採租賃及租賃專案等方式供給
- 面向符合一定所得標準的民眾
2. 社會住宅
- 由地方縣市政府興建
- 不僅租賃,也有分rent、分期或餘屋出售等模式
- 面向弱勢家庭,資格標準較國民住宅寬鬆
主要差異:
1. 政策導向不同
- 香港新加坡偏重居住權保障與社會融合
- 台灣政策多元化,包括自有住宅協助及社會住宅兩大面向
2. 實施主體
- 香港新加坡由中央主導
- 台灣國民住宅為中央,社會住宅為地方政府
3. 取得方式
- 香港新加坡兼具租賃與自購
- 台灣國民住宅以租賃為主,社會住宅較多元
總體而言,三地公共住房政策雖有共通點,但根據各自社會經濟狀況進行了不同程度的調整和本土化發展。
最後這兩段,讓我開始思索201幾年以來的香港抗爭,住宅扮演的角色。那些勇敢的武勇派是怎麼來的?
書末這段話(尤其綠色螢光筆標註的),讓我想到在台灣常見的政治標語『國民黨不倒,台灣不會好』。很多問題根本不是政黨輪替,就能簡單解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