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喪假帶全家人出去玩有錯嗎?」
原 PO 「爆怨公社」表示,爸爸近日過世,陸陸續續請了「2 天 2 天 4 天」的喪假,頭兩天處理殯儀館,第 2 次兩天申請補助之類的,最後 4 天前 3 天他帶媽媽跟兄弟姐妹去爬山,去海灘走走散心吃東西,最後一天送爸爸出殯處理好瑣事,一切辦妥才後回公司上班,不料竟發生讓他超傻眼的狀況...期間有幾天帶家人出遊散心,不料竟被正在休特休的同事偷拍向主管告狀,結果主管誤會他請喪假跑出去玩,直接扣他 3 天薪水與全勤,讓他既無奈又氣憤。哇,直接扣 3 天薪水與全勤,好大的官威呀!
可以嗎?
答案是不可以。
圖:鄒靜修
不分國籍也不是只有處理親屬喪葬事宜而已(不要住海邊管太大)。
:圖:鄒靜修
沒有耶(那是公教人員的規定)。
屬性與特別休假不同,
旨在讓員工復元休息,因此不可任意將假期轉換成現金。
依據本函釋同樣法理,喪假不是只有處理親屬喪葬事宜而已。身心靈療癒也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