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沒有留下任何證據下的朋友間借貸問題時,可以採取以下策略來確保自己的權益:
在朋友間的借貸中,缺乏書面證據時,通過簽立債務清償協議書的方式,不僅能夠正式記錄借貸事實經過,還有助於在法律上確保借款者的權益。
當然這個方式,是建立在對方還找得到人,沒有避不見面下才可行,
如果對方已經開始在躲,或是不願意簽協議書,直接提起訴訟或許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之一。
A1: 在沒有書面證據的情況下,可以建議與借款人簽訂一份債務清償協議書。這份協議書應該明確記載借款總金額、已還金額、剩餘應還金額以及還款方式,以此作為追討借款的法律依據。
A2: 債務清償協議書的主要目的是作為證據保全,確立雙方在借貸關係上的法律關係。這有助於在未來的法律訴訟中,提供明確的證據證明借貸行為的存在及其條件。
A3: 如果借款人未能按照協議書上的約定還款,借款方可以依據協議書的內容,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履行還款義務。協議書作為法庭上的證據,將有助於借款方證明借貸關係及條件,從而追回應得款項。
A4: 簽訂債務清償協議書的可能性取決於借款人的配合程度。如果借款人沒有避不見面,且願意承認債務並希望透過正式途徑解決問題,則簽訂此協議的可能性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