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肚量、包容度是怎麼樣擴大的呢?乃是被惡劣的環境撐大的。人類的意識能夠越來越包容、越來越能接納多元多樣的事物,通常是由於接觸到極端的觀點,經歷過許多極端的體驗才產生的。有些人天性善良,人善被人欺,但,他並不會去欺負別人。不過,這樣的善良人,如果被「欺」得太過份,到達某一個臨界點,也可能會反擊。
以現代霸凌的術語來說,叫作反擊型的霸凌。不過,反擊的動作應該只是為了自我保護,除非在反擊之後持續霸凌對方,才稱得上是反擊型的霸凌。當一個「善良」的人,也可以接納「自己展露鋒芒」之時,代表這個善良的人的「包容度」被擴大了,於是,可以用來保護自己的「資本」也變多,身體與心理的健康就受到更多的保護!
幾年前在市面上出現的一本書,叫做《你的善良必須有點鋒芒》,查爾斯很喜歡這個書名,但沒有購買,因為,查爾斯已經擁有這個概念,需要讀的書也很多,因此沒有。對於「不要做爛好人」、「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的道理,查爾斯有很切身的體驗。因著「善良」,查爾斯在中年之前,曾經吃過很多虧,後來,靠著閱讀書籍、鍛鍊言行,才慢慢減少這種狀況。
善良人所表現的「善良」,若沒經過保護,可能會吸引別人過來欺負。關鍵不是因為「善良」,而是因為觀念與行為。簡單說,就是靈頻的頻率停留在「自以為是的善良」,當然就散發出「可以被欺負」的氣場。
這種狀態最容易產生「愚忠」、「愚孝」,甚至會認同「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觀念。
深究其心理邏輯,愚忠的善良,認為「讓別人舒服」就是善良,如果需要透過犧牲自己的時間、心情、金錢,才能讓別人舒服,就應該犧牲,因為自己是一個善良的人。
為什麼會有這種觀念呢?很多都是從原生家庭而來。這種「善良」的人,很可能從小就有「犧牲」自己,讓爸媽兄弟姊妹舒服的行為,之後,行為內化成為心理邏輯,融入身體習性中,成為無意識的「信仰」。他們與人互動時,很自然的關心別人,為別人付出,當他們看到別人舒服了,就產生一種「助人為快樂之本」的滿足感。這些感受與他們從小到大成長時培養的感受相符合,於是,他們就一再的吸引相關事件。有時,他們會遇到願意善待他們的人,但是,也常常會遇到惡劣的人,利用他們的善良。在他們尚未具備分辨力之前,不懂得人心惡劣,於是,經常會遭遇不合理、不對等、不禮貌的對待,造成心情低落,自己卻不曉得問題出在什麼地方。
問題就是出在「太善良了」!
直到自己精疲力竭,遇到許多得了便宜還賣乖,賣了自己還要求自己幫他數錢的人,突然之間才領悟到世態炎涼。善良到「底」了,就該露出鋒芒!不是不善良,而是露出「善良的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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