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問大家一個問題,你覺得我們現在處於怎樣的世界呢?
假設你坐一艘太空船,突然發生緊急事故,需要緊急迫降到眼前最近的一顆星球。
在A星球,乘客會互相轉頭問旁邊的人有沒有事,有沒有人需要幫助。即便面對完全陌生的人,大家也願意奉獻自己的生命去幫忙。
在B星球,降落到星球的時候,爆發出大恐慌,每個人都只顧自己的生命,於是出現大量的推擠,老人、小孩還有行動不便的人,就被人擠人踩死了。
請問一下,你覺得我們現在是住在A星球還是B星球上呢?
這個問題啊,你問誰都一樣喔,不管是左派右派,有錢人還是窮人,教育程度高還是低,都會做出一樣的判斷,也就是絕大多數的人,都認為我們住在B星球上。
但真相跟你想的不一樣,我們的地球其實是A星球。
今天想要介紹這本書叫做《人慈》,作者「羅格·布雷格曼」是荷蘭歷史學家與作家,羅格是想告訴我們,這個世界沒有你想的這麼壞,沒有人認為自己是壞人。
所有人其實內心深處都是相當正派的,都認為自己是一個好人。
可是有趣的事情來了,如果把你個人放大到社會,甚至是全世界,卻會認為我們身處一個狗咬狗的世界,你看不是天災人禍,就是什麼「學生打老師」、「搶劫」、「詐騙」等等新聞。
怎麼會說我們住在A星球呢?
不會什麼,「遠古人類為了要生存」,進化出的大腦「天生就愛負面壞消息」,所以帶著這種想法,哪怕你到了天堂,你可能都覺得你其實是活在一個地獄。
長久以來有一個迷思就是,人天生就是自私,既有侵略性又容易恐慌,但事實真的是如此嗎?
羅格說「我們所有人內心其實相當正派」,他就以鐵達尼號為例,如果你看過電影,你以為每個人都會像B星球一樣被恐慌所蒙蔽,但事實上啊,其實這裡的行動非常的有秩序,沒有什麼慌張或歇斯底里的跡象,沒有恐懼的喊叫,也沒有人亂跑。
另外以911恐怖事件來講好了,當世貿雙塔失火的時候,大家都知道有生命危險,可是仍然冷靜的,順著樓梯慢慢走下去,讓路給消防員還有受傷的人,而且這時候還有很多人會說,「不,你先走,先讓你走。」
你一定會說,不能總拿「正面的例子」來說明,歷史上總有些「人性本惡」的案例,羅格要怎麼自圓其說呢?
在太平洋上某一處無人島上,有一架飛機墜毀,倖存者只有幾位小男孩。
他們不相信自己運氣會這麼好,於是這群男孩就制定了一個類似民主制度的團體。他們的計畫很簡單,就是開心玩、活下來,然後點起狼煙,讓經過的船隻看到。
想法很美好,但擋不住潛藏人內心深處的獸性,起初這群孩子齊心協力,後來由於害怕所謂的「怪獸」分裂成兩派,崇尚本能的專制派,最終戰勝了講究理智的民主派。
在沒有法則的群體之下,人的心中就只剩下野獸,獸性終將戰勝理性。
不過你知道嗎?
這個故事其實從來沒有真實發生過,《蒼蠅王》是英國小說家威廉·高汀發表於1954年的寓言體長篇小說。
當時他設想:「如果我寫一個故事,關於幾個男孩在一座島上,那我推測他們實際上會發生的行為。」這本《蒼蠅王》最後暢銷數千萬本,反映成30多種語言,被譽為20世紀最經典的作品之一。
事後來看,這本書成功之處就是在於描繪了人類陷入黑暗的能力。
簡單來說就是認為「人性本惡 !」
就算我們從一張白紙開始,人類的本性還是會逼我們把白紙搞得一團髒。
事實真的是如此嗎?
根據羅格的調查《蒼蠅王》作者威廉高丁本身是一個不快樂的人,他是一名酗酒者,有憂鬱形象,而且是會打自己小孩的人。這樣不快樂的人,他寫出來的東西當然也是比較負面。
於是羅格就想找歷史上有沒有「真實版本的蒼蠅王」,藉此來驗證「人性本惡?」沒想到還真有這個故事!
在1977年的某一天,有六個男孩從東加出海冒險,遇上大風暴,這些男孩們的船隻失事,流落到一座荒島。從故事內容看來,幾乎跟蒼蠅王是如出一轍。
真實的蒼蠅王故事是怎麼樣呢?
這六名男孩是一群技術學校的學生,年紀最大只有16歲,最小的13歲。他們最大的共通點就是無聊到極點,整天渴望想要去冒險,而不是念書。
有一天,他們偷了一艘船,就航海去冒險了。好死不死遇到了風暴,他們根本搞不清楚東南西北。在海上漂流了八天,漂到一座小島上。
這群青少年漂流到這座島上,可不像《蒼蠅王》發展的劇情一樣,最終獸性戰勝理性。他們在小島上建立了一個小社區,有菜園、有可以儲存雨水的樹幹,還有健身房、羽球場,還有一堆永不熄滅的火,全部都是憑著手工,還有一把刀片去做出來的。
虛構的《蒼蠅王》男孩為了火而大打出手,真實世界的蒼蠅王,這些男孩卻顧好了他們的火焰。
他們失蹤這一年多來,火從來沒有熄過一回。他們怎麼做的?
他們是分成兩個團隊在工作,並且替菜園、廚房、還有看守等工作,擬定嚴格的執勤表。有時候人一定會爭吵,但是說好一旦發生爭吵,就會用強制暫停的方式來解決。
爭吵的話,就大家去島的兩邊,去平靜一下彼此的火氣。
差不多四個小時後再回來,互相道歉,就是這樣子維持友情的。他們的一天就從唱歌跟祈禱開始,那也以唱歌和祈禱結束。
羅格要用「真實版蒼蠅王」的例子來告訴我們,人性沒你想的這麼壞,相反的「人性本善」,所有人都認為自己是好人,
當今天有團隊的時候,人類也會傾向團隊合作,這可能才是我們的本性。只不過這樣的本能是從何而來呢?
「真實版的蒼蠅王」告訴我們一件事,人的天性是比較傾向是合作,而不是發揮人性的黑暗面。
不過人類為何天性傾向合作呢?
這邊就不得不提到「馴化」,這個在人類文明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機制。根據考古研究,遠古時代不只有我們現代的人的祖先「智人」,還有其他人種,像是尼安德塔人、直立人等等。為何現在都看不到這些人種?
你以為他們都是愚笨的野人,四肢發達、腦袋不靈光嗎?
實際上科學家已經證實,其他的人種可能比我們現代人類更強喔。像尼安德塔人,他們是古早的肌肉棒子,不僅是肌肉發達,大腦容量也比我們現在人類大,很有可能他們比我們還聰明。
尼安德塔人會生活煮食,也會製作衣服、樂器、珠寶,還會洞穴壁畫,甚至他們也有了文化,比如說他們會製作石器,甚至也有葬禮。
既然身體比我們強,然後大腦可能也比我們聰明的尼安德塔人,最後怎麼從地球消失了?
一般的假說是認為「智人比較邪惡」,所以當智人遇上尼安德塔人,就造成史上第一場,也是最大的種族清洗活動,也就是我們把所有的尼安德塔人都消滅了。
羅格反而認為有可能是「人類把自己給馴化了 !」,而不是什麼種族大清洗造成的。
其實早在一百年前,達爾文已經注意到,馴化的動物,豬、兔子、綿羊,都有一些相似點。
牠們的體型會比野外的祖先較小,頭腦和牙齒也會比較小,然後耳朵會比較鬆軟下垂,
尾巴可能會捲起來,或者有一些白斑點的毛皮。
更有趣的是,這些馴化動物,一輩子都保有一些幼年期的特徵。
這就很有趣了,為何這些馴化動物看起來會這樣?
是人類偏好捲捲的尾巴、吹吹的耳朵,還有娃娃臉的小狗小豬,才馴化這些動物嗎?
1959年,蘇聯遺傳學家貝里耶夫,想知道究竟我們要如何把一個物種,馴化成可以更親近人類的物種,於是貝里耶夫就想「用狐狸做出一隻狗」來。
貝里耶夫的實驗選用了銀狐,一種從來沒有人馴化過的動物,而且攻擊性極強。
研究人員甚至要穿長手套,才可以抓住牠們。
實驗就選那些看起來最溫和,然後比較接近人的銀狐來繁殖,一直繁殖到第四代,居然出現了第一隻會搖尾巴的狐狸。
在野外,狐狸長到第八週,就會有明顯的攻擊性,可是科學家養的狐狸,卻始終保持幼稚。
因為科學家一直不斷尋找那些「比較親近人的、比較溫和的狐狸」,
在繁育了幾代之後,也出現了明顯的生理變化。
狐狸的耳朵垂了下來,尾巴也捲了起來,甚至毛皮上開始出現斑點。
口鼻也變短,骨頭變細,特徵是雄性跟雌性越來越相似。
更有趣的是「狐狸會開始像狗一樣吠叫」,甚至科學家喊牠們的名字,還會搖尾巴回應。
所以人類說不定也是「自我馴化」過來的 !
根據這個理論啊,科學家就去比較了人跟狗的馴化。
結果發現「人類跟狗一樣,也是變得更小更可愛」,然後臉、身體也越來越柔和,越來越年輕也越來越女性化。
書中稱這種現象叫做「幼犬人」,也就是說「人類自我馴化的結果」,導致不論是男性跟女性,會看起來越來越相似,然後你會覺得也越來越友善,然後我們的成年跟幼年體,看起來也會比較接近。
只不過從演化的角度來看,就顯得非常不合理。
人類變得更弱,更容易受到傷害,也更幼稚。大腦也變得更小,這樣怎麼可能能征服世界呢?
但是根據「馴化狐狸實驗」的結果,這些友善狐狸的最新一代,不僅聰明得不得了,甚至遠比他侵略性很強的同類聰明得太多。
回到人類身上來,自我馴化之後增強了一種能力「社會學習」,書中提到「成年黑猩猩有五歲小朋友的智商」,你去讓黑猩猩跟小孩去比較一些空間感知、計算能力或者因果關係,的確表現也差不多。可是在社會學習的部分,人類小孩的學習能力可就完爆了黑猩猩。
後來發現人類是「高度善於社交的學習機器」,我們生下來就要學習,要建立關係,要玩耍。
所以人類有幾個特徵就是我們有眼白、眉毛,甚至是會臉紅,你在其他動物上很少看到有相似的特徵, 這些特徵似乎對於生存並無太大幫助。但人類是天生的社交動物,需要用表情,用眼神來溝通,這樣子就說得通了。
眼白,讓我們可以跟上別人的視線,眉毛讓我們可以做出各種表情,臉紅代表我們非常在乎別人怎麼想,這樣的表達也促進了信任,才可以讓人類可以合作。
簡單來說「人類自我馴化」變成「幼犬人」,是因為社交與合作,才讓我們變得越來越友善,變成一個好人。
你想像一個有兩個種族的星球,一個是天才族,一個是模仿族。
天才族非常傑出,每十個人就有一個天才,可以發明出真正的神奇的東西,
但模仿族在認知能力上比較沒有那麼天賦,可能每一千個人才有一個人能自己學會釣魚。
這使得天才族的聰明程度是模仿族的一百倍,但天才族有一個問題「他們不善交際」。
發明釣竿的天才,整天想教別人釣魚,可是平均下來也只有一個朋友可以教。
模仿族每個人平均有十個朋友「交際能力比天才族強了十倍。
現在先假設教別人學會釣魚很困難,成功機率只有50%。
所以問題來了,到底是天才族還是模仿族比較容易學會釣魚呢?
簡單統計計算,平均每五個天才族才有一個可以學會釣魚,但模仿族最後會有99.9%的人都能學會釣魚,而且都是從旁邊的人學來的。
尼安德塔人就有點像天才族,任一個尼安德塔人可能比任何一名智人都聰明,但智人習慣群居,也是比較厲害的模仿者。
就有些語言學家認為,人類的語言發展可能同樣是我們社交能力的產物。
為了溝通,我們會發展出一套可以溝通、互相學習、互相模仿的語言系統
隨著時間的推移,語言就催生了會說話的人類,還有會吠叫的狐狸,
這解釋了被馴化過的狐狸開始要吠叫,有可能就是這些聰明狐狸開始需要溝通。
懂得團隊合作的物種有可能面對一些大災害,比如說像冰河期或一些大災變,比較容易生存下來。
這讓我想起火影忍者,天才族就像是佐助,模仿族你可以想就是鳴人。
鳴人的特徵是什麼?他的交友廣闊,好朋友很多,而且非常會嘴砲,還有傳說中的「相信我之術」,所以他會的能力只要能複製給其他的族人,他的族人和他的團隊就會越來越大。
宇智波一族,哪怕佐助或是佐助哥哥「宇智波鼬」再怎麼天才,他們就一個人,他們的能力沒辦法複製給其他族人,不可能人均「萬花筒寫輪眼」。
哪怕個人再厲害,最終也是輸給會合作的團隊。
書中的結論是「人類是自我馴化過的猿猴」,幾萬年來「最善良的人類擁有最多的孩子,我們這物種的演化,是取決於最友善者生存。
在挪威奧斯陸南方大約97公里某片森林裡,有著世界上最奇怪的一座監獄。
這座監獄你看不到牢房或鐵欄杆,你也看不到帶槍或手銬的獄卒。
你會看到的是一片森林。這座監獄叫做哈爾登監獄。
裡面囚犯都有自己的房間,有電視、私人衛浴,也有廚房。
裡面也有圖書館、攀岩場,還有裝備齊全的播音間。囚犯甚至可以在裡面錄製自己的唱片。
你一定會想,這些人不是犯罪嗎?
你還給他過這麼爽的生活? 怎麼會坐牢比度假還爽?
其實是挪威人是這樣認為的。
大部分的囚犯早晚有一天會放出來,總有一天會變成某個人的鄰居。
如果我們每年都會從監獄裡面放鄰居出來,你會希望他們放出來的時候是顆定時炸彈嗎?
從哈爾登這類軟性監獄出來的囚犯,再犯率比一般被犯罪者還低了50%,
也因此挪威有著引以為傲世界最低的再犯率。
相比之下美國監獄體制的數字就是最高的。
在美國有60%囚犯會在兩年後就回到牢裡。挪威相比之下只有20%。
看到書中提到這個案例,我的感覺就是「再馴化 !」
前面提到「馴化」就是讓人變得更願意社交、更善良、更願意融入社會。
我們假設這些犯罪者是在野外流浪的孤狼好了,
他們本身就被社會排擠,所以自然而然他們就不可能會融入社會。
對他們來說,為求生存,使用暴力、犯罪手段,這才是他們生存的方式。
但我們一般的矯正方式,就是把一個罪犯關起來,
他本來就已經是一匹孤狼,把他關起來只是助長這個效果。
甚至更慘的是又更精進自己的犯罪技巧,
出來以後,當然再犯率會提高,因為以後也無法融入社會。
所以我覺得書中提到這一段,讓我思考的是「用再馴化」的方式,
讓這些犯罪者學會社交、溝通與融入社會。
因為我們本質就是幼犬人,所以我們不用像馴化狐狸這樣一代一代馴化下去。
這邊我也想到在「真實的蒼蠅王」裡面提到的案例
這些流落荒島的孩子組成一個小團體,是人都會有爭執。
為了團體要活下去,有爭執的時候會怎麼樣?會先請大家先冷靜,最後一定要握手言和。
在挪威哈爾登監獄做的也是一樣的事情,每次起的衝突之後,雙方都必須坐下來討論,在他們握手之前都不能離開。
其實這樣的方法也是很簡單,你把人當作糞土來對待,他們就會變成糞土,
把他們當作人來對待,他們行動就會像人。
人的合作本質就是信任,你信什麼就看到什麼。
書中也提到一個寓言故事,我覺得蠻有趣的。
有一名老人對著他的孫子說 我的內心有一場戰鬥,那是兩匹狼的惡鬥。
一匹狼是惡狼,他充滿了憤怒、貪婪以及嫉妒,既傲慢又膽小。
另外一匹狼是好狼,喜歡和平、慈愛、謙虛、慷慨,而且誠實、值得信賴。
這兩匹狼在你的心中爭鬥,也在每個人的心中爭鬥。
過一會兒,孫子就問了「哪一匹狼會贏呢? 」
老人此時露出微笑的說「你餵養的那一匹狼會贏。」
你相信人性本善,看什麼都會覺得充滿希望,反之就是絕望。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過《三體》這部小說呢?
這部小說認為...
「宇宙就是一座黑暗森林,每個文明都是帶槍的獵人,像幽靈般潛行於林間,竭盡全力隱匿自己的蹤跡,任何暴露自己存在的生命都將迅速被他人消滅,在這座森林中,他人即是地獄,就是永恆的威脅。」
而這樣的原則,主要建構在兩個想法之上:
1.生存是文明的首要需求。
2.文明不斷擴張的同時,宇宙中的物質總量保持不變。
這裡就帶出「猜疑鍊」這個概念,由於距離間隔,以及文化、物種的差異,文明之間無法確認兩件事。
「對方是否為善意文明」、
「對方是否認為我是善意文明。」
所以在宇宙中,所有文明既是獵人也同時是獵物。
「讓對方知道我的存在,或讓對方繼續存在下去,對我來說都是危險的。」
若是暴露自身的存在,就有可能被其他文明快速消滅,所以各個文明都需要努力隱藏自身的蹤跡,若發現其他文明的蹤跡,先下手為強。
其實仔細想想還蠻有道理的。
問題是假設一個種族「之所以能發展出文明」就是因為善良,人與人之前需要合作、溝通、社交,所以我們演化成了「幼犬人」。
可是黑暗森林法則似乎又沒啥問題,為了生存,我們必須不擇手段。
你看歷史上「宗教戰爭」、「種族屠殺」比比皆是,
如果我們真的天性善良,又怎麼會同時幹出「殘忍的事?」。
怎麼看就怎麼矛盾!
人類雖然擅於社交、同情,甚至會害羞,但為什麼也能殘酷到極致呢?
下個部分就來討論「好人是如何變壞的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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