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5|閱讀時間 ‧ 約 22 分鐘

做自己覺得有意義的事情

做自己當下想做的事情,盡全力的做、投入所有精神、運用所有能使用的時間,身體會告訴自己喜不喜歡,也會更認識純粹的自己。


我常常交給別人做決定,一些真的覺得沒有差別的決策。


直到最近像瘋狗一樣的做著十個人有九個人不會幹的事,被問到為什麼,以前交給別人做決定時的答案,可能沒辦法很明白、很快速的講出來,這次卻意外的本能的流暢的說出我的答案。


而且是我很喜歡的答案。


因為我認為有意義。


當一件事情一份工作一個人對我來說很有意義,我會停不下來的想要瘋狂前進,甚至會忘記什麼是停下來。相反的如果我覺得一件事情根本是在浪費時間,我連開始都懶。


摯友常常對我說:你是看人。


因此才意識到,幫誰工作、為誰工作,比我原本想的還重要。


被喜歡、被愛、被信任對我來說都遠遠超過物質層面的價值,心理感到滿足,連想法都正面了起來。


也許我一直都是用這種方式在前進,只是沒有察覺,也許是看到這種瘋魔付出的方式是有機會成立的,所以選擇跟著一個同樣瘋魔的人,狠狠跟著。


當作一種信仰,當作一種模板,盡我所能的把能學的學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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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不下來的腦袋,需要一個解放的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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