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06/12閱讀時間約 7 分鐘

十八、《孫子兵法策略地圖》「割裂」《孫子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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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圖解皆取自網路搜尋。

該書(前一版為《孫子兵法知識地圖》)作者程國政,以「現代用語」將《孫子兵法》「割裂」為四大軍事範疇:國家戰略、軍事戰略、治軍理念、戰鬥戰術;十大兵學策略:政治戰略、經濟戰略、國防戰略、情報戰略、經常戰略、權變戰略、領導行為、軍隊管理、戰術原則、戰鬥方法;三十六個兵學規則:政治廟算論、經濟速戰論、戰爭全勝論、國防備戰論、安國慎戰論、敵情先知論、補給因敵論、兵力優劣論、先勝部署論、會戰迂迴論、戰略九地論、戰略用間論、詭道十四法、兵勢奇正論、虛實十心法、利害變通論、君王統御論、將帥性格論、將帥領導論、戰地領導論、組織編制論、兵勢象石論、兵形象水論、會戰治軍論、文武治軍論、地緣治軍論、奇襲造勢論、虛實戰術論、用兵九變論、戰術地形論、攻擊五戰術、行軍宿營論、相敵三三訣、開戰方法論、火攻方法論、用間方法論。

邏輯不同

四大軍事範疇十大兵學策略三十六個兵學規則等分類與內涵,其語言與思想不是當時孫子腦海中的思想、不是當時孫子書寫上的語言,那樣做不可能得出一個「整體性」的結論。

很大膽的割裂,雖思想自由,無助於剖析《孫子兵法》。下文將以其「政治廟算論」,證其所誤。

以下引用的《孫子兵法》內容,為本專題所傳之《孫子兵法》。

國家戰略

四大軍事範疇的第一個。下轄十大兵學策略的第一個至第四個:政治戰略、經濟戰略、國防戰略、情報戰略。而政治戰略包括兩個兵學規則:政治廟算論、安國慎戰論。

政治廟算論,其內容為「計篇」之「兵者,國之大事也;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故經之以五,校之以計,以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將,五曰法。道者,令民與上同意者也;故可與之死,可與之生,民弗詭也。天者,陰陽、寒暑,時制也。地者,高下、廣狹、遠近、險易,死生也。將者,智、信、仁、勇、嚴也。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凡此五者,將莫不聞;知之者勝,不知者不勝。故校之以計,以索其情。曰:主孰賢?將孰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眾孰強?士卒孰練?賞罰孰明?吾以此知勝敗矣。將聽吾計,用之必勝,留之;將不聽吾計,用之必敗,去之。計利以聽,乃為之勢,以佐其外;勢者,因利而制權也」,與「夫未戰而廟算勝者,得算多也;未戰而廟算不勝者,得算少也。多算勝、少算敗,況無算乎!吾以此觀之,勝敗見矣」。

其所誤,乃誤於將「勢者,因利而制權也」,與「兵者,詭道也…不可傳也」斷開。

孫子的廟算思想

大事、五事、校之以計、聽、乃為之勢、未戰廟算。這是孫子思考歷程。「政治廟算論」將『兵者,詭道也…不可傳也』該段排除,而歸類於四大軍事範疇的第二個:軍事戰略下轄的十大兵學策略的第六個:權變戰略的第一個兵學規則詭道十四法

「兵者,詭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故利而誘之,亂而取之,實而備之,強而避之,怒而橈之;攻其無備,出其不意。此兵之勝,不可傳也」實是承接「計利以聽,乃為之勢,以佐其外;勢者,因利而制權也」。

此「政治廟算論」如彼「割裂」『計篇』,明顯的是「誤讀」。「將聽吾計,用之必勝,留之;將不聽吾計,用之必敗,去之」應屬於「校之以計」這一段,因為分析完成,就需要取得共識;認同的,留;否則除名。

「計利以聽,乃為之勢,以佐其外;勢者,因利而制權也」應視為另起一段,並且包含「詭道十四法」。「該計算有利,並且取得共識,接著就要思考『外部造勢』,以為輔助」。孫子說的「勢」,是什麼?他的解釋:「依循『我方利益』所在,而決定『欺敵權變』。」緊接著就說「詭道」。所以,非常明白的,「詭道」即是「因利而制權也」的『實務操作』,不是『另外一件事』。將「計利以聽,乃為之勢,以佐其外;勢者,因利而制權也」,與「兵者,詭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故利而誘之,亂而取之,實而備之,強而避之,怒而橈之;攻其無備,出其不意。此兵之勝,不可傳也」斷開,實非孫子之意!而且,「攻其無備,出其不意」『詭道』所追求、不是『詭道』之一(或二)。

此「政治廟算論」是在認為「詭道十四法」屬於「廟算」之後的事,所發展出的一論。如果孫子也是那麼思考,為什麼會將「詭道」寫在「未戰廟算」之前呢?孫子那樣表述,其實就是認為「未戰廟算」的前提,是「校之以計」、「聽(可視為前後段的『橋接』)」、「乃為之勢(包含「詭道」)」。處理完「校之以計」、「聽」、「乃為之勢」,才進行「廟算」。

如此,代表所謂的「詭道確是「預設」。根據「校之以計」的結論,我方『如果』採取不同的『詭道』,對於敵我雙方的優劣勢,會有如何的影響。這樣,進入「廟堂」,才有『依據』進行評估、估算,而做出一個明確的決定、計畫。

如果「詭道不是「未戰廟算」的前提之一,那麼在「校之以計」的階段,已經完成所有計算,不需要再「廟算」、不需要「計利以聽」以後的文字。但是,事實上,不但有「廟算」的文字、也有「計利以聽」以後的文字;這可以論定,孫子的觀念是,「造勢」也必須「預先」規劃,而不是上了戰場再「隨機應變」。

因此,「計篇」應分為五段:一、「兵者,國之大事」~「不可不察也」;二、「故經之以五」~「將莫不聞,知之者勝,不知者不勝」;三、「故校之以計,以索其情」~「用之必敗,去之」;四、「計利以聽」~「此兵之勝,不可傳也」;五、「夫未戰而廟算勝者」~「勝敗見矣」。此乃是孫子的體系。

誤解的研究、研究的誤解

欲了解《孫子兵法》,不是將其中思想、觀念等分割,然再各個擊破,然後再依自己的思想,將之重組。循著篇中的思路,才有可能真正了解該兵法之思想。

此外,古籍還存在一個普遍的問題—文字訛誤。所以,盡可能「復原」古籍的文字,是必須的。總是在錯誤的文本上打轉,絕無可能得出正確的認識。遑論,後人對於前人—尤其遠古前人的著作,因為文字古奧,已是不易正解。

所以,第一要務不是讀懂,是「復原」—儘可能恢復其原貌。欲得其原貌,詳閱《孫子兵法論正》。

再者,十三篇中,有看似與篇題無關的文字。其實,並非無關。那些文字,就是孫子關於「五事」的論述—依據與各篇內容相關度而定。

例如:孫子撰「謀攻」,至『大敵之,擒也』應結束,但話鋒一轉而論『將者國之輔…』。此段論「君」與「將」的關係。這很合理。當『謀定』,除非君主御駕親征,否則必然指定某人為指揮官以領軍出戰。此時,就可能發生君主對於軍隊造成『縻軍』與『亂軍引勝』。更進一步,提出「知勝有五」、「勝之道」。孫子此五「勝之道」,就是由前一段『縻軍』與『亂軍』衍生而來。

例如:孫子撰「五變」,至『恃吾不可攻也』應結束,但話鋒一轉而論『將有五危』。此篇談的是『雜於利害』、談的是『權變』;孫子必是認為,為將者個人品質很可能危及『雜於利害』、『權變』。

十三篇之體系

孫子之十三篇,單純論「用兵(軍隊)」,本身完整無缺;其體系乃:

  • 一個中心—「五事之廟算」;
  • 兩個基本點—「校之以計」、「乃為之勢」;
  • 四個用兵之法—「謀攻」、「五變」、「作戰」、「軍爭」;
  • 八個實戰操作—「形」、「勢」、「地形」、「九地」、「實虛」、「用間」、「行軍」、「火攻」;

孫子兵法之邏輯

明此體系,『論』可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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