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兵法十三篇的內容載於此,供參考。內容會以朔雪寒所考訂為基礎,加上一些自己的心得,例如五變、九地的內容,會與朔雪寒所考訂有相當差異。
《呂氏春秋‧離俗‧上德》:「為天下及國,莫如以德,莫如行義。以德以義,不賞而民勸,不罰而邪止,此神農、黃帝之政也。以德以義,則四海之大,江河之水,不能亢矣;太華之高,會稽之險,不能障矣;闔廬之教,孫吳之兵,不能當矣。故古之王者,德迴乎天地,澹乎四海,東西南北,極日月之所燭,天覆地載,愛惡不臧,虛素以公,小民皆之其之敵而不知其所以然,此之謂順天;教變容改俗而莫得其所受之,此之謂順情。故古之人,身隱而功著,形息而名彰,說通而化奮,利行乎天下而民不識,豈必以嚴罰厚賞哉?嚴罰厚賞,此衰世之政也。」其中,東漢高誘於『孫吳之兵』注:『孫吳,吳起、孫武也。吳王闔閭之將也,兵法五千言是也。』
以下這樣的內容,會符合流傳的兵法五千言的說法。扣除篇題與孫子曰,十三篇的字數會落在5,221字;恰好合乎古人舉成數的慣例。通行本一共6,000餘字,無論如何都無法說兵法五千言。
如果兵法五千言是對的,那就是內容肯定有不屬於十三篇的文字。故而,依此假設,排除了覺得不通順或繁雜的文字。
兵者,國之大事也;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故經之以五,校之以計,以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將,五曰法。
道者,令民與上同意者也,故可與之死,可與之生;民弗詭也。天者,陰陽、寒暑;
時制也。地者,高下、廣狹、遠近、險易;死生也。將者,智、信、仁、勇、嚴也。
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凡此五者,將莫弗聞;知之者勝,弗知者不勝。
故校之以計,以索其情。曰:主孰賢?將孰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眾孰強?
士卒孰練?賞罰孰明?吾以此知勝敗矣。將聽吾計,用之必勝,留之;不聽吾計,用
之必敗,去之。
計利以聽,乃為之勢,以佐其外;勢者,因利而制權也。兵者,詭道也:故能而
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故利而誘之,亂而取之,實而
備之,強而避之,怒而橈之。攻其無備,出其不意。此兵之勝,不可傳也。
夫未戰而廟算勝者,得算多也;未戰而廟算不勝者,得算少也。多算勝、少算敗,
況無算乎!吾以此觀之,勝敗見矣。
凡用兵之法:全國為上,破國次之。全軍為上,破軍次之。全旅為上,破旅次之。
全卒為上,破卒次之。全伍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戰百勝,非善之善者也;不戰
而勝,善之善者也。
故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備櫓、轒轀,具器械,
三月而止也;距、闉,又三月然後已。將不勝心之忿,而蟻附之;殺士卒三分之一,
而城不拔者,攻之災也。
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戰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破人之國而非久也;必以
全爭於天下,故兵不鈍而利可全。故用兵之法: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倍則戰之,敵
則分之,少則避之。故小敵之,堅;大敵之,擒也。
夫將者,國之輔也。輔周則國強,輔隙則國弱。故君之所以患軍者二:不知軍之
不可以進,而謂之進;不知軍之不可以退,而謂之退;是謂縻軍。不知軍中之事,而
同軍中之政,則軍士惑矣;不知三軍之任,而同三軍之權,則軍士疑矣;軍士既惑既
疑,則諸侯之難至矣;是謂亂軍引勝。
故知勝有五:知可以戰與不可以戰,勝。知眾寡之用,勝。上下同欲,勝。以虞
待不虞,勝。將能而君弗御,勝。凡此五者,勝之道也。故兵知彼知己,百戰不殆;
不知彼而知己,一勝一敗;不知彼不知己,每戰必殆。
凡用兵之法:將受命於君,合軍聚眾,途有所不由,軍有所不擊,城有所不攻,
地有所不爭,君令有所不行。
故將通於五變之利,知用兵矣;將不通五變之利,雖知地形,不能得地之利矣;
兵不通五變之術,雖知九地,不能得人之用矣。
是故,智者之慮,必雜於利害。雜於利,故務可信;雜於害,故患可解也。是故,
屈諸侯以害,役諸侯以業,趨諸侯以利。
故用兵之法:無恃其不來,恃吾有以待之;無恃其不攻,恃吾之不可攻。
故將有五危:必死可殺,必生可虜,忿速可侮,潔廉可辱,愛民可煩。凡此五者,
將之過也,兵之災也。覆軍殺將,必以五危,不可不察也。
凡用兵之法:馳車千駟,革車千乘,帶甲十萬,千里而饋糧;則外內之費,賓客
之用,膠漆之財,車甲之奉,日千金,然後十萬之師舉矣。
其用戰,勝久則鈍兵挫銳,攻城則屈力,久暴師則國用不足。夫鈍兵挫銳、屈力
殫貨,則諸侯乘其弊而起,雖智者,不能善其後矣。故兵聞拙速,未睹巧久。夫兵久
而國利者,未有也。故不盡於知用兵之害,則不能得用兵之利矣。
善用兵者,役不再籍,糧不再載;取用於國,因糧於敵,故軍食可足也。國之貧
於師者:遠者遠輸,遠輸則百姓貧;近師者貴賣,貴賣則百姓財竭,財竭則急于丘役。
屈力中原,內虛於家:百姓之費,十去其六;公家之費,破車疲馬,甲冑矢弩,戟楯
矛櫓,丘牛大車,十去其七。
故智將務食於敵,食敵一鍾,當吾二十鍾;萁秆一石,當吾二十石。故殺敵者,
怒也;取敵之利者,貨也。車戰:得車十乘以上,賞其先得者,而更其旌旗;車雜而
乘之,卒共而養之,是謂勝敵而益強。
故兵貴速,不貴久。故知兵之將,民之司命,而國安危之主也。
凡用兵之法:將受命於君,合軍聚眾,交和而舍,莫難於軍爭。軍爭之難者,以
迂為直,以患為利。故迂其途,而誘之以利;後人發,先人至者,知迂直之計者也。
軍爭為利,軍爭為危:舉軍而爭利,則速不及;委軍而爭利,則輜重捐。是故,
絭甲而趨利,日夜不處,倍道兼行:百里而爭利,則擒上將,勁者先,疲者後,則十
一以至;五十里而爭利,則蹶上將,法以半至;三十里而爭利,則三分之二至。是故,
軍無輜重則亡,無糧食則亡,無委積則亡。
是故,不知諸侯之謀者,不能預交;不知山林、險阻、沮澤之形者,不能行軍;
不用鄉導者,不能得地利。故兵以詐立,以利動,以分變者也。故其疾如風,其徐如
林;侵掠如火,不動如山;難知如陰,動如雷霆。指向分眾、廓地分利、懸權而動。
先知迂直之道者勝。
是故,《軍政》曰:「言不相聞,故為鼓金;視不相見,故為旌旗。」是故,晝
戰多旌旗,夜戰多鼓金。鼓金旌旗者,所以一民之耳目也。民既已專,則勇者不得獨
進,怯者不得獨退。
三軍可敓氣,軍將可敓心:是故,朝氣銳,晝氣惰,暮氣潰;故善用兵者,避其
銳氣,擊其惰潰,此治氣者也;以治待亂,以靜待譁,此治心者也;以近待遠,以佚
待勞,以飽待飢,此治力者也;無邀整整之旗,無擊堂堂之陣,此治變者也。故用兵,
高陵勿向,餌兵勿食,窮寇勿迫,銳卒勿攻,背丘勿迎,佯北勿從,圍師遺闕,歸師
勿遏。
凡善者,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不可勝在己,可勝在敵。故善者,能為不
可勝,不能使敵可勝。故曰:勝可知,而不可為也。
不可勝,守;可勝,攻也。守則有餘,攻則不足。昔善守者,藏九地之下,動九
天之上,故能自保全勝也。
見勝不過眾人之所知,非善者也;戰勝而天下曰善,非善者也。舉秋毫不為多力,
見日月不為明目,聞雷霆不為聰耳。所謂善者,勝易勝者也。故善者之戰,無奇勝,
無智名,無勇功。故其勝不殆;不殆者,其所措勝,勝敗者也。故善者,立於不敗之
地,而不失敵之敗也。
是故,勝兵先勝而後戰,敗兵先戰而後求勝。故善者,循道而保法,故能為勝敗
正。法:一曰度,二曰量,三曰數,四曰稱,五曰勝。地生度,度生量,量生數,數
生稱,稱生勝。
勝兵如以鎰稱銖,敗兵如以銖稱鎰。稱勝者戰民也,如決積水於千仞之隙,形也。
凡治眾如治寡,分數是也;鬥眾如鬥寡,形名是也;三軍之眾,可使畢受敵而無
敗,奇正是也;兵之所加,如以碫投卵,實虛是也。
凡戰者,以正合,以奇勝。故善出奇者,無窮如天地,無竭如河海。終而復始,
日月是也;死而復生,四時是也。聲不過五,五聲之變,不可勝聽也;色不過五,五
色之變,不可勝觀也;味不過五,五味之變,不可勝嘗也;戰勢不過奇正,奇正之變,
不可勝窮也。奇正還相生,如環之無端,孰能窮之?
水之疾,至於漂石者,勢也;鷙鳥之擊,至於毀折者,節也。故善戰者,其勢險,
其節短;勢如彍弩,節如發機。
紛紛紜紜,鬥亂而不可亂;渾渾沌沌,形圓而不可敗。亂生於治,怯生於勇,弱
生於強。治亂,數也;勇怯,勢也;強弱,形也。善動敵者,形之,敵必從之;予之,
敵必取之。以正動之,以奇待之。
故善戰者,求之於勢,弗責於民,故能釋民而任勢。任勢者戰民也,如轉木石;
木石之性:安則靜,危則動;方則止,圓則行。故善戰者戰民也,如轉圓石於千仞之
山,勢也。
地形有通者,有挂者,有支者,有隘者,有險者,有遠者。我可以往,彼可以來,
曰通;通形者,先居高陽,利糧道,以戰則利。可以往,難以返,曰挂;挂形者,敵
無備,出而勝之;敵有備,出而不勝,難以返,不利。我出而不利,彼出而不利,曰
支;支形者,敵雖利我,我無出也,引而去之,令敵半出而擊之,利。隘形者,我先
居之,必盈之以待敵;若敵先居之,盈而勿從,不盈而從之。險形者,我先居之,必
居高陽以待敵;若敵先居之,引而去之,勿從也。遠形者,勢均,難以挑戰,戰而不
利。凡此六者,地之道也;將之至任,不可不察也。
故兵有走者,有弛者,有陷者,有崩者,有亂者,有北者。凡此六者,非天之所
災,將之過也。夫勢均:以一擊十,曰走;卒強吏弱,曰弛;吏強卒弱,曰陷;大吏
怒而不服,遇敵懟而自戰,將不知其能,曰崩;將弱不嚴,教導不明,吏卒無常,陣
兵縱橫,曰亂;將不能料敵,以少合眾,以弱擊強,兵無選鋒,曰北。凡此六者,敗
之道也;將之至任,不可不察也。
夫地形者,兵之助也。料敵制勝,計險易、利害、遠近,上將之道也。知此而用
戰者,必勝;不知此而用戰者,必敗。故戰道必勝,主曰無戰,必戰可也;戰道不勝,
主曰必戰,無戰可也。故進不求名,退不避罪,唯民是保,利合於主,國之寶也。
視卒如嬰兒,故可與之赴深谿;視卒如愛子,故可與之俱死。愛而不能令,厚而
不能使,亂而不能治;譬如驕子,不可用也。
知吾卒之可以擊,而不知敵之不可擊,勝之半也。知敵之可擊,而不知吾卒之不
可以擊,勝之半也。知敵之可擊,知吾卒之可以擊,而不知地形之不可以戰,勝之半
也。故知兵者動而不困,舉而不窮。故兵知彼知己,勝乃不殆;知天知地,勝乃可全。
地形者,兵之助。故兵有散地,有輕地,有爭地,有交地,有衢地,有重地,有
覆地,有圍地,有死地。諸侯戰其地者,為散。入人之地而不深者,為輕。我得則利,
彼得亦利者,為爭。我可以往,彼可以來者,為交。諸侯之地三屬,先至而得天下之
眾者,為衢。入人之地深,背城邑多者,為重。行山林、險阻、沮澤,凡難行之道者,
為覆。所由入者隘,所從歸者迂,彼寡可以擊吾眾者,為圍。疾則存,不疾則亡者,
為死。是故,散地則無戰,輕地則無止,爭地則無攻,交地則無絕,衢地則合,重地
則掠,覆地則行,圍地則謀,死地則戰。
軍甚陷則不懼,無所往則固;深入則拘,無所往則鬥。投之無所往者,諸劌之勇
也。故善用軍者,譬如衛然;衛然者,恆山之蛇也。擊其首則尾至,擊其尾則首至,
擊其中身則首尾俱至。敢問:賊可使若衛然乎?曰:可。越人與吳人相惡也,當其同
舟而濟也,相救若左右手。是故縛馬埋輪,未足恃也;齊勇若一,整之道也;剛柔皆
得,地之理也。故善用軍者,攜手若使一人,不得已也。
將軍之事,靜以幽,整以治,愚士卒之耳目,使無之:帥與之登高,去其梯;帥
與之深入諸侯之地,發其機。若驅群羊,驅而往,驅而來,莫知所之。聚三軍之眾,
投之於險,九地之變,屈伸之利,人情之理,不可不察也。
是故,散地,吾將壹其志。輕地,吾將使之速。爭地,吾將使不留。交地,吾將
固其結。衢地,吾將謹其恃。重地,吾將趨其後。覆地,吾將進其途。圍地,吾將塞
其闕。死地,吾將示之以不活。
四五者,一不知,非王霸之兵也。彼王霸之兵,伐大國則其眾不得聚、其交不得
合。是故,不養天下之交,不事天下之權,信己之私,威加於敵,故其城可拔也,國
可隳也。
凡先處戰地而待戰者佚,後處戰地而趨戰者勞。故善戰者,致人而不致於人。能
使敵自至者,利之也;能使敵不得至者,害之也。故敵佚能勞之、飽能飢之者,出於
其所必趨也;行千里而不畏,行無人之地也。攻而必取,攻其所不守也;守而必固,
守其所必攻也。故善攻者,敵不知所守;善守者,敵不知所攻。微乎微乎,至於無形;
神乎神乎,至於無聲;故能為敵司命。
進不可迎者,衝其虛也;退不可止者,遠不及也。故我欲戰,雖高壘深溝,敵不
得不與我戰者,攻其所必救也;我不欲戰,畫地而守之,敵不得與我戰者,乖其所之
也。故善將者,形人而無形,則我專而敵分。我專而為壹,敵分而為十,是以十擊壹
也。我寡而敵眾,能以寡擊眾,則吾所與戰之地不可知;不可知,則敵之所備者多;
所備者多,則所戰者寡矣。備前者後寡,備後者前寡;備左者右寡,備右者左寡;無
不備者無不寡。寡者,備人者也;眾者,使人備己者也。
知戰之日,知戰之地,千里而戰;不知戰之日,不知戰之地,前不能救後,後不
能救前,左不能救右,右不能救左;遑遠者數十里,近者數里乎?以吾度之,越人之
兵雖多,亦奚益於勝哉!故曰:勝可擅也;敵雖眾,可無鬥也。
故偵之而知動靜之理,形之而知死生之地,計之而知得失之策,角之而知有餘不
足之處。形兵之極,至於無形;無形,則深間弗能窺也,智者弗能謀也。因形而措勝,
眾不能知;人皆知我所以勝之形,而莫知吾所以制形。所以勝者,不復而應形無窮。
夫兵形象水:水行,避高而走下;兵勝,避實而擊虛。故水因地而制行,兵因敵
而制勝。兵無成勢、無恒形,能與敵化,之謂神。
凡興師十萬,出征千里,百姓之費,公家之奉,日千金;外內騷動,怠於道路,
不得操事者,七十萬家。相守數年,以爭一日之勝,而愛爵祿百金,不知敵之情者,
不仁之至也,非民之將也,非主之佐也,非勝之主也。故明主賢將,所以動而勝人,
成功出於眾者,先知也。先知者,不可取於鬼,不可象於事,不可驗於度,必取於人。
故用間有五:有鄉間,有內間,有反間,有死間,有生間。五間俱起,莫知其道,
是謂神紀,人君之寶也。鄉間者,因其鄉人而用者也;內間者,因其官人而用者也;
反間者,因其敵間而用者也;死間者,為誑事於外,令吾間知之,而傳於敵者也。生
間者,反報者也。
故三軍之親莫親於間,賞莫厚於間,事莫密於間。非聖不能用間,非仁不能使間,
非密不能得間之實,非密不能得間之寶。密哉密哉,無所不用間也。間事未發,聞間
事者與所告者皆死。
凡軍之所欲擊,城之所欲攻,人之所欲殺,必先知其守將、左右、謁者、門者、
舍人之姓名。令吾間必索敵間之來間我者,因以利導而舍之,故反間可得而用也。因
是而知之,故鄉間、內間可得而使也。因是而知之,故死間為誑事,可使告敵。因是
而知之,故生間可使如期。五間之事,必知之,知之必在於反間,故反間不可不厚也。
殷之興也,伊摯在夏;周之興也,呂牙在殷。唯明主賢將,能以上智為間者,必
成大功。此兵之要,三軍所恃而動也。
凡處軍相敵:絕山依谷,視生處高,戰降無登,此處山之軍也。敵若絕水,必遠
水;敵絕水而來,勿迎之於水汭,令半渡而擊之;欲戰,無附水而迎敵,視生處高,
無迎水流;此處水上之軍也。絕斥澤,唯亟去無留;若交軍斥澤之中,依水草而背眾
樹,此處斥澤之軍也。平陸處易,而右背高,前死後生,此處陸之軍也。凡四軍之利,
黃帝之所以勝四帝也。
凡軍好高而惡下,貴陽而賤陰,養生處實,軍無百疾。陵丘隄防,必處其陽,而
右背之,此兵之利,地之助也。上雨水,水流至;止涉,待其定也。絕澗遇天井、天
牢、天羅、天陷、天隙,必亟去之,勿近也;吾遠之,敵近之;吾迎之,敵背之。軍
旁有險阻、潢井、葭葦、小林、翳薈可伏匿者,謹復索之,姦之所處也。
敵近而靜者,恃其險也;遠而挑者,所居易也。眾樹動者,來也;眾草多障者,
疑也。鳥起者,伏也;獸駭者,覆也。塵高而銳者,車來也;卑而廣者,徒來也;散
而條遠者,採樵者也;少而往來者,營軍者也。辭卑而備益者,進也;辭強而進驅者,
退也。輕車先出居側者,陣也;無約而請和者,謀也。奔走陣兵者,期也;半進者,
誘也。
杖而立者,飢也;汲役先飲者,渴也;見利而不進者,勞也;鳥集者,虛也。夜
呼者,恐也;軍擾者,將不重也;旗動者,亂也;吏怒者,倦也。殺馬食肉者,軍無
糧也;軍無懸甀者,不返其舍也。諄諄翕翕,徐言人者,失其眾也。數賞者,窘也;
數罰者,困也。先暴而後畏其眾者,不精之至也。來委謝者,欲休息也。兵怒而相近,
久而不合,又不相去,必謹察此。
兵非多益,無武進,足以並力、料敵、取人而已。夫唯無慮而易敵者,必擒於人。
卒未附親而罰之,則不服,不服則難用也;卒已附親而罰不行,則不可用也。故合之
以文,齊之以武。令素行以教其民,則民服;素不行以教其民,則民不服。令素行者,
與眾相得也。
凡攻火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積,三曰火輜,四曰火庫,五曰火墬。
行火有因,因必素具。發火有時,起火有日:時者天之燥也;日者,月在箕、壁、
翼、軫也;凡此四者,風之起日也。
火攻,必因五火之變而應之。火發於內,則軍應之於外。火發,其兵靜而勿攻,
極其火央,可從而從之,不可從而止之。火可發於外,無待於內,以時發之。火發上
風,無攻下風。晝風久,夜風止。凡軍必知五火之變,以數守之。故以火佐攻者明,
以水佐攻者強。水可以絕,火可以敓。
夫戰勝攻取,不修其政者,凶,命之曰弗留。故曰:明主慮之,良將備之。
非利不動,非得不用,非危不戰。主不可怒興軍,將不可慍以戰;怒可復喜也,
慍可復悅也;亡國不可復存也,死者不可復生也。故明主慎之,良將警之,此安國之
道也。
〈計〉318
〈謀攻〉396 〈五變〉208 〈作戰〉333 〈軍爭〉444
〈形〉277 〈勢〉326 〈地形〉546 〈九地〉542
〈實虛〉535 〈用間〉455 〈行軍〉583 〈火攻〉258
以上不含篇名(23字),總字數5,221;加上篇名,總字數5,244。若每篇皆於開頭加上孫子曰,則增加3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