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父母親替子女治喪,還是長輩替晚輩治喪,通常都稱為「白髮人送黑髮人」,也稱作「反服」。在傳統觀念中,子女替父母服喪是天經地義的事,若情況相反,由白髮人送黑髮人,則會被視為違反倫理,而過世的子女也會被看作不孝順。
若晚輩先行離世,則會由死者的兄弟姊妹或其他平輩、晚輩進行主祭、張羅喪禮事宜,長輩通常都會避免參與。
傳說如果子女先行離世,會被視為不孝,而在陰間接受審判,而透過打棺木三下的行為,來告知鬼差父母已經先懲罰過子女的不孝,來避免自己的兒女在陰間遭受審判。
另外一種說法是,透過打棺木,父母可以宣洩失去子女的痛苦及悲傷,同時接納子女已經離去的事實。
若家中有長輩或親人過世,依照老一輩的觀念,身為晚輩需要守喪三年,並且在守喪期間不能舉辦任何喜慶之事。如果沒有在百日之內完成結婚,就要在服喪結束後,才能再舉行婚禮。但是隨著時代的變遷,現代人大多都會將流程簡化成,在親人過世的對年後,擇日合爐,在合爐儀式完成後,就可以恢復到正常生活。
但也不是所有長輩過世都需要遵循百日內結婚的習俗,若是外姓的長輩(外公、外婆)過世,就不需要遵循百日內結婚的禮俗。
有一種說法是若在家中長輩或親人過世的百日內完成結婚可以沖喜,除了可以沖掉家中不好的磁場,也可以用祝福的心情淡化家中失去親人的傷痛。
送肉粽也有人稱作「送吊煞」、「送煞」,是彰化沿海一帶的送煞習俗,傳自福建泉州一帶的移民。
送肉粽的由來是因為傳統習俗認為上吊自縊的亡者因為生前的怨恨與死亡過程中痛苦的意識,會累積成「煞氣」,因此需要進行送煞的儀式,否則可能會導致其他人被抓交替。
送煞儀式會依照地區而有不同的做法,通常會有一個道士搭配數位穿肚兜的法師到上吊事發處作科儀,用草人、紙人代替亡者,將上吊的繩子取下放入裝有金紙的紙箱內,如果是在門上上吊,則會把門拆走,若是在樑柱下上吊,則會削下一小塊樑柱,防止煞氣化為地縛靈留在原地。
接下來為了將煞氣送走,會一邊放鞭炮一邊朝海邊前進,在隊伍的中後段會有人拿著掃把沿路掃到海邊,將煞氣掃掉,接著將上吊用的繩子及往生者接觸到的物品運到目的地燒掉,通常地點會選在靠出海口,目的是為了讓煞氣不斷漂流無法回來。
在婚喪喜慶中有許多不成文規定或禁忌,人對於死亡特別的忌諱,因此喪禮禁忌也就特別多,如頭七、喪事時辰等。隨著時代演變越來越多繁雜的習俗已被省略,但有些傳統習俗與禁忌仍需遵守。
人死後頭七指的是往生後第六日晚上子時到第七日早晨,古代時間算法以每天晚上11點,子時為新的一天開始,因此頭七法事通常會從第六天的晚上九點亥時開始誦經,一直到晚上11點15分,也就是子時一刻「交子時」,希望在頭七開始的第一刻就誦經迴向給往生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