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7|閱讀時間 ‧ 約 25 分鐘

《那些極境教我的事》心得之一


沒有危險,有何樂趣?

前言

作者的親身經歷對他來說記憶最深,感受最深,但對讀者來說,因為未曾經歷,因此很難感同身受—底下會有說明—,乃可預期,讀著只能是旁觀者,只能儘量設身處地的去了解作者的感受。對我來說感受最深的反而不是作者對極境,對旅程……的描述,或者對作者所拍攝作品的讚賞,而是作者在作品中與人的互動,對人的觀感等等。因為,我們也常與人接觸,對此相對熟悉,相對有感。

 

單憑愚勇就行出發,值得鼓勵嗎?

沒登過山,60歲了,只因強烈的想去看一眼聖母峰,然後呢?然後就出發了。(聖母峰高聳雲霄、酷寒、需要體力,需要受過嚴格訓練,需要充分準備,需能忍受刺骨寒風,需能避免高山症,問題是這些作者似乎都不具備,僅憑著一股愚勇,就要前往了。)請問:如果你是他的家人、他的同事、他的好友…,你會如何看待此事,你又要如何規勸他?(書中對此有所描述,全然反對,作者是在無人鼓勵和祝福的情況下出發的。)

 

雪巴人算什麼

我們一直讚美、敬佩攀登上聖母峰的人,問題是如果沒有當地的雪巴人替登山者背負笨重的行李和器材,細心照顧那些登山者,大概很少有人能登上聖母峰吧?雪巴人一次又一次的幫助登山客攀登聖母峰,可是我們知道登山客是如何組隊的?有那些人?各有什麼偉大事蹟等等,然而,那些勞苦功高的雪巴人,卻少有留下姓名,也沒人在意他們,因為他們太窮了,他們需要這份工作來維持生計。所以呢?所以他們不算數,那是他們的工作,留名的是有錢請他們背負行李者,然後好不容易登上頂峰者(有很大的運氣成份在),他們揚名於登山界,並接受大家的崇仰,但,這說得過去嗎?

又,如若雪巴人生活過得去了,那他們還會願意做挑夫嗎?還會願意自己的子女留在當地繼續做挑夫嗎?所以呢?我們應該設法改善他們的生活?還是讓他們繼續貧窮呢?

 

高山症和瀕死現象

作者提到他因過分自信,喝了一小杯別人邀請的酒,結果出垷了嚴重的高山症,「心臟狂跳不止、頭痛欲裂、氣息急促不勻」(22頁)作者用修息過的打坐來克服強烈不適,但仍出現瀕死現象,一生經歷—從幼年一直到目前—像跑馬燈似的輪番出現,作者認為這一生還算順利,也不負此生,忽的想到辦公室抽屜裡還留有兩張色情光碟,家人如果發現不知作何感想?這一想,心跳又再加快……(如果是你,你會怕人家發現嗎?如果是家人,發現自己老爸偷看色情光碟,又會做何感想呢?)

 

作者印象最深者,讀者卻難以感同身受 

作者歷盡艱辛達成了親眼望一眼聖母峰的目標,他在26頁如此描述「我們終於見到了世界最高峰聖母峰(8848公尺),第四高峰羅茲峰(8516公尺),並列其側,兩座山如姐妹般,投著輕羅白紗似的,一塊兒吹雲吐煙,深的峽谷連接著天邊的雲海,美極了。…第一次近距離地與聖母峰相見,真有說不出的感動…」(我在第一段說親歷的當事者的感動,讀者很難感同身受,看看上述文字,你大概可以理解。)回顧整個過程,我們要如何評價此行?

 

旅行目的何在?

又,旅行目的何在?過程還是目標重要?為什麼?(沒有旅行的不適很難理解平常過慣的平淡無奇的日常是多麼的舒適,又是多麼的難得可貴。)作者自問:「如果事先知道此行如此艱辛,還會想嘗試嗎?」他引用第一個登上聖母峰者英國探險隊長約翰。亨特爵士之言「如果沒有危險,登山就失去樂趣。」再引用台灣首位成功登頂聖母峰的女勇士江秀真(後來完成攻頂全球七大高峰)之言,認為再痛苦,再困難,只要有心就可以突破。然後斬釘截鐵地說:「要!我還想再去!」(所以後來他又去了,去了北極,南極,以及西藏,且都不止一次,只因為他想再去,所以視危險如無物。)

 

小結

歷盡艱辛,瀕臨生死,只為了一嘗夙願,目標、行動、信心交織成人類攻克危難險阻的壯舉三部曲。向作者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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