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18|閱讀時間 ‧ 約 9 分鐘

人不是生而平等——讀《The Politics of the Human》

此文的初稿發布在〈瘋靡雙週報〉第五期,本次由日日風摘選自己寫的部份並潤飾、擴寫後重新發表,〈瘋靡雙週報〉是日日風和一群關心身心障礙議題的夥伴們經營多年的一個專欄!推薦對身心障礙、精神疾患、心理治療等主題有興趣的夥伴閱讀喔~附上網址:https://vocus.cc/salon/popularcrazy/room/biweekly

今天要為大家導讀的是Amazon上五星好評的政治學的著作《The Politics of the Human》,作者是倫敦政治與經濟學院(LSE)的名譽教授Anne Phillips。


本書主要探討的問題有二:

  1. 平等的基礎是什麼?
  2. 平等該如何被實踐?

平等的基礎是什麼?

本書作者Anne Phillips認為,平等不應該建立在「人」這個單位上。這是因為「人」的定義與範圍劃分本身就充滿問題。一旦我們開始用某些特質來界定誰是「人」,而誰又不是時,有些人必定會因為缺乏這個特質而排除,也會有一些「非人」被納入。例如:當我們認為人是特質是可以理性思考時,可能就會排除嬰幼兒、有心智缺陷的人,而又同時將電腦納入範圍中。

然而,這並不代表我們應當剝除人所擁有的各種特質(例如:種族、性別、文化背景),並且將平等建立在一個抽象可以涵括全體的「人性」(humanness)上。作者以圍幕甄選(blind audition)為例,說明當我們刻意剝除區辨人與人的各種特質時,會遇上的問題。圍幕甄選是一種主考官只聞其聲而不見其人的甄選方式。為了達成平等、避免主考官的判斷受到甄選者的膚色、性別等特質影響,而將甄選者安排在幕後表演。然而,這真的是實踐平等的好方式嗎?很顯然地,本書作者認為不是。在圍幕甄選的措施中,似乎隱含了一種概念——我們應該要遮住那些可能被歧視的特質,因為這些特質是我們邁向平等之路的阻礙。正是因為這樣的意涵,使得這項企圖達成平等的措施反過來成為加深歧視的手段之一。此外,當我們面對那些因為某些特質而受到長期壓迫的人(例如:因為種族身份被迫流離失所的人)時,虛無飄渺的「人性」宣稱對於他們的受苦一點幫助都沒有。


反基礎主義(Anti-foundationalism):
Richard Rorty 和 Hannah Arendt

為了進一步說明自身的論點,作者引用了兩位反基礎論者:Rorty以及Arendt的論點,並說明了自身觀點他們的異同之處。

故事的力量:Richard Rorty

Rorty曾在1993年的演講中說道:人權的政治和道德力量並非來自定義性的人類本質,而是來自我們所講述的、有關他者的日常故事,是這些故事使我們終於能夠看到自己以外之人。在Rorty的論點中,人權與平等的驅力來自故事撼動人心的力量。

乍聽之下似乎十分有道理,然而,傳述動人的故事真的是實踐平等的最佳方式嗎?作者似乎不這麼認為。動人故事所驅動的惻隱之心常常有其侷限:首先,故事勾動人心的效果是具有高度選擇性的,人們常常為遙遠國度的悲慘故事流下眼淚,卻忽略了近在眼前的不人道待遇。再者,故事所引發的悲愁哀憫之情常常隨著眼淚流逝,而未能引發進一步的行動。此外,當我們敘說了極淒慘的受害故事時,同時也抹滅了加害者的人性。因此,動人故事所引發的情感看似強大,當其未受理性拘束時,也有可能導致災禍。最後,作者也強調,我們在故事中所感受到的、與受苦者的「相似性」往往使我們忽略了自己與受苦者之間的「差異性」。例如:當一名富人為了一個窮困母親努力扶養孩子的故事而感動,並感受到與其共享的人性時,往往忽略了窮人與富人截然不同的社會處境。

綜上所述,作者儘管和Rorty一樣,認為我們不應把平等的基礎建立在虛無飄渺的共同人性上。然而,他也不同意我們應藉由故事的力量達到人權與平等。


「非自然性」作為人的基本要件:Hannah Arendt

Arendt和Rorty的相似之處在於他們都對共同人類本質作為平等的驅力這件事缺乏信心。不同於Rorty的是,Arendt將焦點擺在「人的條件」(human condition)上。Arendt所指的人的條件同時包含了獨特性(uniqueness)與複數性(plurality)。其複數性指的並非單純的「我就是你,你就是我」,而是認為人類行動(action)的源頭奠基於一種共同性——「我們沒有一個人和另一個存在過、存在著以及即將存在的人是一模一樣的」(出自Arendt, *The Human Condition*, p. 8)

「政治責任的失落」(the failure of political responsibility) 是Arendt所關注的焦點。他認為如果人類將一切歸因於自然的力量,並且將歷史視為一個他們無能為力改變的大齒輪,那麼人們就會將自己從應該帶來改變的責任中解放出來,而這是他所不樂見的。因此,Arendt對人類本質的反對並不能被解讀為「對人應該是什麼」的全盤否定。相反地,他認為人之所以是人的關鍵在於「非自然」的特質上。在這樣的觀點中,如果人僅僅將生命奉獻於基本需求以及傳宗接代上,那麼這樣的人和動物是沒有兩樣的。

然而,Arendt這樣的觀點存在一個很大的問題:那些在各種行動上不符合這樣「非自然」條件的人往往無法被認可。本書作者並不認同Arendt將人性建立於「非自然性」上的說法,但Arendt將平等立基於行動上說法卻受到作者的讚許。在Arendt的說法中:**「人不是生而平等,而是透過決心要守護彼此平等權利的力量才成為平等群體中的一員」("We are not born equal, we become equal as members of a group on the strength of our decision to guarantee ourselves mutually equal rights", Arendt, *Origins of Totalitarianism,* p. 301)

平等該如何被實踐?

綜上所述,作者認為平等應來自主動爭取,而非被動賦予

  1. 平等不應建立在任何人類特質上,因為當我們開始以特質的有無劃分人群時,總是有人被遺落在平等之外。
  2. 平等也不應建立在抽象的共同人性上,這是因為我們必須透過「看見彼此的不同之處」來認知到不平等的存在並且產生進一步的行動。
  3. 平等應該藉由「爭取與宣稱」來達成,而不是透過強制的介入來授予給那些受壓迫的人。對於那些受壓迫的人來說,僅僅是「將人權給他們」不但不夠,還有可能反過來奪走受壓迫者的主體性,並成為另一種壓迫。因此,我們真正應該做的是創造讓他們可以發聲,可以自己宣稱自己權利的環境,並讓他們藉由主動地宣稱來達到平等。

評論

近幾十年來,隨著女性主義與增能賦權觀點的興起,不管是助人工作或倡議都越來越強調「當事人的聲音與主體性」,例如在2014年國內法化的身心障礙者人權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CRPD),其精神即在於「沒有我們的參與,不要為我們做決定」(Nothing about us without us.)。儘管在實務上仍有許多困難之處,像是面對自身決定能力較弱的當事人(例如:心智障礙者),就容易落入「如果不替對方做決定,對方的權益可能受到立即損害」的倫理兩難。然而,日日風相信這本書對於進行社會倡議者與助人工作者都是很好的提醒,讓我們得以保持這樣的覺察——儘管暫時的立即介入可以保護當事人的權益,然而,讓當事人長出可以為自己發聲的能力是我們的最終目標。


日日風小語

今天導讀的書日日風覺得蠻硬的,且目前沒有中譯版,讓英文沒有很好的日日風讀得很辛苦呢>< 不過,一直以來有在做倡議的日日風在讀這本書時,心中真的是滿滿的感動,讓我覺得花下去的時間跟精力都非常值得!如果喜歡我嘔心瀝血出產的文章請幫我按愛心、追蹤、或是加入我的沙龍!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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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總結
The Politics of the Hu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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