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世界有很多東西,從我生命一開始就不存在,但我一直以為它存在,所以我靜靜等待而沒有深究。
直到我差不多青少年時期才意識到,有些東西在我生命裡是不存在的——例如愛情——但沒關係,或許我還可以擁有其他東西,例如朋友、工作、或者一些因為努力就能得到的東西。
但實際上不是,即使我確實有一些能力,但是我不一定能夠因此擁有工作或者是一些透過努力就能得到的東西,當然也不用說討人喜歡這件事。
所以我一開始是沒有選擇的,因為這世界認為我沒資格擁有這些東西。
生命之所以荒謬或許可以從工作方面來考究。我當時接案的時候,那時剛畢業,找了好多工作都沒下文——而事實上,我從十七歲找打工就一直沒下文——但是當我在網路上累積作品集的時候,就有人約稿了。
於是能力是種面相學,一個人的整體能力都是一種觀相。這世界上的每個人都是觀相大師,而且人人都覺得,你一定會用同一種標準,判斷一個人的面相意味著什麼。
從這時候起,我知道在大多數人認為可以選擇的事項,我是沒有選擇的權利的,除非我透過心裡和社會的鬥爭,我才能擁有這種東西,才考慮要不要擁有這個東西。
有時候我很疑惑,到底所謂的「速食店的性愛」以及「不戀愛的選擇」是什麼?這個概念從二十年前一直提到現在,但我看到的,其實是高檔料理店的性愛,以及戀愛的普適性。
這世界宣傳,現在要得到性,跟自動販賣機一樣——對女人來說可能更容易一點,甚至可以說,即使是九十公斤的女人,也能輕易得到性。
所以性對於女人是什麼問題呢?只是因為在性壓抑的整體大環境下,多數女人不會選擇速食的性而已。所以性之於女人是什麼問題呢?
還有人說,現在的人都不戀愛了,而這些說不戀愛不結婚的人,往往都交過幾任伴侶。然後說不愛不婚是種趨勢,是種進步,是種萬物的價值。
可是這好難啊,這不是我要不要的問題。
而是……這好難啊。
這世界上有很多事情,是得要我擁有了之後,才能決定我要不要這些東西。無論是性還是愛,甚至如果有人說「我選擇不工作了!」那也不會是屬於我的價值。因為我的生命裡是從來沒擁有這些東西的。對於這些每個人與生俱來的東西,我是從來沒權利擁有的。這並不是「我自己覺得我沒資格」,而是「社會覺得我沒資格」。因為社會覺得我沒資格,我必須要極力爭取才能擁有這些每個人天生就有的東西,甚至有時候,我即使爭取了,社會還不見得會給予。
當我看到人們選擇「我不要性」或「我不要愛」時,我的感受就像一個天生吃不到肉的人,看著天生能吃到肉的人,把肉放進嘴裡咬一咬,然後說「我不吃了」,就把它吐掉。我真正想要的不是那些別人不要的「糟粕」,而是我希望,我也有理所當然拒絕某些天生就能擁有的事物的權利。
我不討人喜歡,沒有人愛。我甚至連拒絕別人惡意的權利都沒有。
但是每個人都告訴我「這是可以選得阿?妳拒絕什麼呢?」
這是很容易的事情阿。
可是怎麼這麼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