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03|閱讀時間 ‧ 約 28 分鐘

公共出借權與圖書館的挑戰--兼談圖書館與出版社的點點滴滴

公共出借權第二階段試辦計畫開會通知

公共出借權第二階段試辦計畫開會通知

啊,我的修養還是待加強,雖然有不少出版業的好朋友,但是三不五時還是會被惹怒。

今天到文化部參加上面那張開會通知單的會議,是的,公共出借權第二階段試辦計畫。應該會推動,但還是等定案了、文化部宣布了,大家就知道了。

一直都還好,直到某位先生提到「圖書館要有意識到它們可以幫作者、出版社賺錢」,火就上來了。雖然這些先生後來說他的意思是擔心圖書館在圖書採購時還要承受來自作者的壓力(為什麼他的書買那麼多本,我的書不多買幾本)。

一下子說圖書館的借閱量太高,讓出版社沒生意做;一下子又要圖書館意識到可以幫作者、出版社賺錢。真是瘋了!最好是圖書館不買書,出版社的生意就會好。這年頭就不是這樣嘛!

出版社的某位大老就說:「就算圖書館不買書,這些民眾也不會掏錢來買書啦。」(意思到了,不是逐字引述)

公共出借權第二階段試辦計畫和第一階段有一些不同,只舉出以下兩點:

  1. 和國家圖書館有比較深的整合:包含了ISBN與法定送存系統、國圖大數據系統的整合。
  2. 參與的圖書館會增加:可以想像會擴及六都,這樣就涵蓋了我國公共圖書館大約八成的借閱量了。我一直以為和國圖大數據系統整合很輕鬆,但事實上書目合併、套書的議題仍然存在,六都圖書館的書目品質相對較佳,即使如此還是要花大力氣去整合

在文化部的業務報告裡面,有一點很可怕,就是在辦理緣起裡面提到了「使用者付費」這幾個字,拜託一定要拿掉。因為公共圖書館絕對不是使用者付費!!公共圖書館是眾生平等的!!

此外,會議中不小心觸及法定送存(Legal Deposit)的議題,據說立法院對於「圖書館法」的修訂,在一讀階段把法定送存改成有償。之前參與公共出借權第一階段試辦計畫時就曾經聽說出版社把多年前的出版品庫存清掉了,以致於要找某本書的版權頁時只能透過國家圖書館(因為國家圖書館有法定送存)。當然,法定送存並不是用來找版權頁的,但也反映出一個事實:即使是出版社也不可能會庫存所有自己的出版品,若國家沒做法定送存,這不就是國家文化資產的損失嗎

我自己沒做過法定送存的研究,但也曾從圖書館界同道口中知悉國際上採有償法定送存的國家還是少數。今天詢問了Claude AI (嚴謹的作法是要一一確認)這個問題:請問全球哪些國家的圖書法定送存(Legal Deposit)制度需要由國家圖書館或權責單位付費給出版者?它的回答如下:

這是一個很有趣的問題。圖書法定送存制度通常要求出版者無償提供出版品給指定的圖書館或機構,但確實有少數國家採取付費制度。讓我為您簡要說明一下我所知道的情況:
1. 加拿大:加拿大國家圖書館和檔案館(Library and Archives Canada)對某些類型的出版品採取付費送存制度。
2. 丹麥:丹麥皇家圖書館(Royal Danish Library)對電子出版品的送存採取付費方式。
3. 挪威:挪威國家圖書館(National Library of Norway)對某些類型的數位出版品實行付費送存。
4. 英國:英國國家圖書館(British Library)在某些特定情況下會對送存出版品付費,但這並不是常規做法。
需要注意的是,這些付費制度通常只適用於特定類型的出版品,如電子資源或高價值的專業出版品。大多數國家的法定送存制度仍然是無償的。
此外,由於各國政策可能會隨時間變化,如果您需要最新和最準確的資訊,我建議您直接查詢這些國家的國家圖書館網站或相關法規。

找了新加坡國家圖書館管理局的網頁,它們有關法定送存的敘述如下(https://www.nlb.gov.sg/depositapp/):

Legal Deposit
The National Library safeguards the published heritage of Singapore. This is carried out through the deposit of materials published in Singapore under the National Library Board (NLB) Act (Chapter 197, No. 5 of 1995, Part II Section 10).
Known as Legal Deposit, it ensures that Singapore’s published heritage is collected, preserved for posterity and made accessible. It is an important function as it helps to keep knowledge and stories of our culture, our heritage, and our history alive for future generations of Singaporeans.

將第二段翻譯成中文:法定送存確保新加坡的出版文化遺產得以收集、永久保存並可供查閱。這是一項重要的功能,因為它有助於為新加坡未來的世代保存與活化我們的文化、傳統和歷史的知識和故事。

或許有出版界朋友會說,唉呀,臺灣一年也就出版個四萬本書,國圖有償把這些書買下來也花不到多少經費。聽起來沒錯,但問題是國圖的預算就那麼多,東切一塊西切一塊...。

說著說著,總是會扯到公共圖書館以定價七折購書(以前可能六六折或更低)或是圖書定價制。我是沒意見啦,但重點是圖書館主管機關不可能因為圖書館用比較高的折扣或定價購書就給圖書館比較多的購書經費。在經費總額不變的情況下,出版社不見得有較高的利潤,但圖書館買的書種一定會變少。如果圖書館的購書經費可以Double,你要幾折都無所謂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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