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畢業後,我仍然住在學校附近的學生套房,是個房租還可以負擔,但是要承受沒有對外窗、冬天的熱水只會維持10分鐘、電費1度5塊的7坪小空間。
和凱鈐交往幾個月,我們就決定同居,一來是省房租、二來是熱戀期每天都想在一起,於是我就搬進了凱鈐名下的房子。那是大約32坪,有三房兩廳兩衛兩陽台,房間都有對外窗的電梯大樓,熱水還可以穩定輸出到我想泡溫泉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