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竟然忘了子曦,一直以來我都認為他對我來說很重要,但回憶時我卻漏了他。
我和子曦是在20幾歲認識的,那時我剛當完兵,做第一份工作,住在南勢角公寓。後來我結婚生子,和他斷了聯絡,一直到離婚後才再度聯絡上。會連絡上,是因為我在臉書上轉貼一篇關於殭屍蟑螂的文章。
那篇殭屍蟑螂的文章大意是:有一些種類的蜂,叫寄生蜂,其中一些會產卵在蟑螂的體內,並往蟑螂的大腦注射興奮劑,蟑螂會像嗑了很多藥一樣,不眠不休地找食物吃,而蜂媽媽產在蟑螂體內的卵則會慢慢孵化,然後一點一點吃掉蟑螂的身體。但是蟑螂不會停下來,牠會一直很爽很爽。牠會一邊找東西吃,一邊被小寄生蜂吃,直到自己身體被全部吃光光為止。
我覺得這些生物習性的文章都好有趣,每次我都看的很入迷。子曦來按讚留言時,我們已經好幾年沒聯絡了,我都不知道他還有在用臉書。後來我們聊天,他說他再過兩個月就會帶3歲女兒回台灣過暑假,我們於是約了等他回台灣以後要見面。
我在同儕間,算非常早結婚生子的,但想不到他也生小孩了。我在20幾歲時追過他,當時他還綁著公主頭,還是一個青澀小女生的樣貌。
那時候我還住在南勢角公寓,我們的樂團在找主唱,上網徵人,由我負責接洽。沒過多久,當時還是大二學生的子曦,寄了demo給我。他的demo放在網誌上,當我這種好色之徒一知道這個應徵者是女生,就開始在網誌上翻找他的照片,後來照片沒找到,倒是把他的音樂和文字都瀏覽過一遍,我應該就是在這時候開始喜歡上他的。
他自彈自唱,其實彈的不好,唱的也生澀,但他的創作和歌聲都有強烈的感染力。明明中氣不足,瑕疵一堆,卻很有自信,很像幾年後我聽到的一個喜歡的歌手,叫Alice Phoebe Lou,子曦唱歌時就很有他的感覺。然後子曦的網誌都寫的超斷裂的,跳來跳去,不過卻很吸引人,因為全部都是寫他自己私密的感受和想法,而且主題多圍繞著「鄉愁」。我一直好奇他這邊寫的「鄉愁」是指什麼,後來也忘了問他,不過現在想起來,以我對他的認識來說,應該就是一個可以「不嗑藥也很爽」的地方吧!
我請他在我們練團時來試唱,他來的時候,綁一個公主頭,怯生生的,跟他在網誌上給人的感覺完全不一樣。果然所有團員都打槍他,他們說他「完全不行」,所以我也沒有再替他爭取第二次機會。
不過後來我還是對他念念不忘,時不時打開他的網誌,想著是不是可以約他出去。
幾個月過去,有一天我和老闆、老闆朋友在The Wall聊天。老闆的朋友都是一些樂團圈的大佬,我聽著他們高談闊論「身為創作者應該要習慣不被理睬」、「不被理睬才是常態」眼角瞄到子曦一個人走進唱片行,於是我趕緊追了上去,和他打招呼。我心裡想著「這麼巧!大概是真愛吧!」於是就在真愛buff的加持下,鼓起勇氣問他接下來要去哪?他說他會逛逛唱片行,然後兩小時後會去地社看表演。於是我跟他要了電話,告訴他我和朋友聚會後就去找他。
我們那天在煙霧瀰漫的地社並肩看完一場表演,離開地社後,他說要散步回家,於是我就把機車丟著,和他一起從師大散步回萬芳他姑姑家。一邊散步一邊聊天,這種方式可能是初相識男女最適合的聊天方式,比起在咖啡廳直盯盯看著對方,然後緊張到漏尿,散步聊天既輕鬆又自然。
我們聊了很多,把喜歡的音樂、電影和書都聊過一遍,那個晚上我真的以為我們差不多要在一起了,不過隔天我看他的網誌,他寫了一篇長長的「迷離台北漫遊記」說他好喜歡這個晚上,裡面卻完全沒有提到我,彷彿我昨天不存在。
其實他一直都給我一種很可以「自己一個人」的感覺,不論和誰在一起,不論在做什麼事,他都很清楚自己的狀態和需求,很懂得照顧自己,十分果決,從不猶豫。即使後來有小孩、有男朋友,我都覺得他還是很「自己一個人」的感覺。
後來我時不時會約他,他鮮少答應,但偶爾又會主動約我。在MSN上丟話給他,他也很少回,但是一旦開始聊天,就會聊到半夜兩、三點。手機訊息幾乎不回,沒接到電話也不會回電,後來我憋不住了問他,他的理由是他很討厭被3C產品綁架的感覺。
我們去看演唱會的時候,他前面站著一位彪形大漢,我牽起他的手,擠過人群,帶他到前排空曠處,他卻把我的手甩開,說「這樣很爛」。然後看完演唱會,載他回家時,他卻又第一次被我載時,抱我的腰。有時覺得追他真是一件很累的事,就隔了兩週不跟他聯絡,這時候他又回突然來找我。就這樣你進我退、我進你退了半年。半年過後我受不了,就轉而開始追求其他女生了。
之後我們一直保持三個月約一次的頻率,每次約都是看電影或看表演,然後就找個地方聊天,或是在我的車內聽音樂。我們出去很少一起吃飯。兩三年過去,我們從聊電影、音樂和書,延伸到想搞什麼創作,但對彼此的生活或感情方面的事所知甚少。儘管如此,我還是覺得他是我最不可或缺的朋友。因為當時我的工作、臉書和日常生活,大家談的都是各種社會議題、政治事件,以前藝大的同學相見,也都是在談工作,最多最多會聊一下正在上映的賣座電影,卻絕口不談藝術電影,彷彿藝術電影是髒話一般,是癡人說夢。我只有和子曦可以肆無忌憚的聊。
後來他去了歐洲唸書,那陣子我也交了一個女朋友,和他幾乎沒再聯絡。但他在英國和德國時都有寄來明信片給我。明信片裡大概都寫著「他昨天去哪裡、現在在哪裡、看到了什麼、在想什麼」他會提到我們談過的話題,從披頭四跳到楚浮,然後跟我說「你應該要怎麼樣怎麼樣⋯⋯你應該要繼續拍你畢製時的那個小孩的」。他會用螞蟻般的字寫滿整張明信片,那些內容就像很久不見的老朋友,閒話家常而已。
當我收到這兩張明信片時開心到不行,後來這兩張明信片我一直把它收藏在書櫃底層,後來結了婚也還是一直珍藏著。
時間回到蟑螂文章那時候。已經過了子曦說的那個日期,但我一直沒聯繫他,再過半個月,我才發訊息給他。他約我在一個電音音樂節碰面。
我開車到台北市邊界的一處山丘,沒想到離市區這麼近,就有這種人煙罕至的地方。停好車,循著低沈的電音聲前進。抵達音樂節會場,人不算多,舞台分散在三個大小不一的廢棄宮廟內,迷幻的燈光打在施工到一半的雕梁畫棟上,龍頭、鳳爪和眾神明若隱若現,氣氛非常詭異、迷離。
我搜尋他的身影,不過已經將近10年沒見了,無法一下子找到他,但他警告過我,他現在還是討厭3C,所以,傳訊息給他也是很大機率不會回,我只能自己慢慢去找。
一開始覺得有三個人可能是他,反覆端詳,排除一個。又看了一陣子,再排除一個。後來我在一個最有可能是他的女生身後,站了好一陣子。那個女生穿著寬鬆的黑色工作褲、黑大頭鞋和黑背心,外面罩著一件寬大的花襯衫,頭髮隨意紮起來。他跳著很像是打太極拳一樣的奇怪的舞,看久了又有點像是日本的舞踏,總之就是緩慢,但極盡能事的扭動身體的舞。他跳舞時眼睛一直閉著,十分陶醉。
我不敢向前打招呼,怕認錯人,但他一個轉身,看到我,馬上笑出來,一邊打我一邊說「為什麼不叫我?」我告訴他,因為我不確定是他,而且我也在觀察他跳的那是什麼舞,他說「功夫舞⋯⋯不是啦!是胡亂跳的而已」。
我們去到戶外,一邊喝啤酒,一邊坐下來聊近況,才知道孩子和孩子的爸今天都有來。孩子的爸是個高大的德國人,他們一起養小孩但沒結婚。他們用德文商量回新竹的時間,深怕錯過最後一班車。我看了看時間,現在才九點,於是提議載他們回家,讓他們可以玩的盡興。
我繼續和子曦聊天,聊我的婚姻,聊離婚,聊我正在拍的離婚紀錄片。我告訴他有點想拍他,他也很樂意。
幾天後,他來到我鳶山的家。因為聽說他在德國整天大麻不間斷,於是我也拿出大麻招待他。我架好攝影機,開始訪問。不過在訪問開始前,我先告訴他,我以前有多喜歡他,他聽了很開心。
訪問完我們抽更多大麻,然後聽音樂。他平常做視覺藝術、表演藝術、也做DJ,非常堅持每一首歌播放時,銜接處不能間斷,於是就用iTunes拉音量,拉來拉去,把我的電腦搞的一團亂。身為強迫症患者,我還是有點不舒服,但他是子曦,就讓他去吧。接著他帶我跳起一種舞,可能也不是「哪一種」而只是胡亂跳。我們的身體交疊、纏繞,我順著自己的慾望,朝他胸部摸去,但僅止於此,那時心想「要是再摸其他地方就太下流了」但他好像沒在管這些的。
我只有一開始覺得刺激,但後來就愈來愈不享受了,因為一直都是他強勢的帶領我。我後來跟他討論這件事,我說我覺得那個當下,自己變成像是陰性的感覺。他覺得這件事很有趣。
我才想到,一直以來和我交往的女生,都是順從而被動的。除了子曦,沒有人會跟我搶播放音樂的主導權,也沒有人會先拒絕我的邀約,再主動約我出去,也沒有人會在我逞英雄時甩開我的手,也沒有人會將我壓在地上摩擦。對,跳舞的時候他就將我壓在地上摩擦,也許這就是我失去對他的慾望的原因。
他那天晚上其實很美、很有女人味,但就算是這樣,我也和他跳跳舞就收攤了。幾週後我們再見面時,他因為每天帶女兒去海邊玩,曬的超級黑,又剃了光頭,我就對他更沒慾望了。
其實早就把他當作是朋友。這次會想試著和他上床,也是因為在離婚後這段時間,不斷探索自己身體的各種感覺。但事實上是我和子曦完全就不是因為性而產生連結的。
他在台灣這兩個月,我們大約每週見一次面,他來找我幫忙搜集創作素材,我和他一起上山,他把衣服脫光,然後在身體上彩繪,模仿一條蛇,在森林間蠕動。我以為他膽大包天,但當一隻蜜蜂停在他背上時,他卻嚇得半死,動都不敢動,哀求我幫他把蜜蜂趕走。然後我們又去好幾個不同海拔的森林搜集不同的林相空鏡。我們會一邊拍渦蟲緩慢爬行,一邊聊天。和以前不同,我們現在聊了好多各自的事情,聊他在柏林辦的女性派對(所有人都不穿衣服,在塗滿潤滑液的氣墊上玩耍)。聊他的女兒,他女兒是一次他和孩子的爸到朋友的小島上度假時降臨的,當時他們兩對couple瘋狂做愛,做愛聲此起彼落。然後聊他沒考慮回台灣是因為生計問題,在德國每個月做三場表演就有六萬收入,在台灣的話,當視覺藝術或行為藝術表演者只能吃土。
不過我最印象深的一個話題,是他提到一次高潮的經驗。他說當時懷孕,發現懷孕後五感的敏銳度大增,有一天他只是坐在公園,一陣風撫過他的身體,他就覺得好酥麻。後來認真靜下心來感受,又一陣風,又一次更激烈的酥麻,幾陣風之後,他就在公園達到前所未有的高潮。
他說那一陣子他都在做相關創作,不過現在更想做的是去做研究,然後寫一本書,因為市面上所有關於懷孕的書,沒有任何一本在談這種經驗的。
我們一邊做這個、做那個,一邊聊天,就這樣過了一個暑假。我記得最後一次見面時,我送他到客運站搭車,他隔天就要搭飛機回德國,我感嘆「下次見面不知道是什麼時候了」他用力抱我,讓我有點喘不過氣。鬆開之後,他說「你是我很重要很重要的朋友,所以會很快再見的」。
他回德國之後,我們很偶爾會在網路上聊天,他就像我的心靈導師,偶爾再充當感情顧問(不過他當感情顧問時也很像心靈導師)。後來我遇到一個曾經當過編輯的女生,他的觀念是絕不允許男朋友有異性知己,他認為男人接近女人的唯一意圖,除了性沒有別的。
當時我一直想努力降低編輯的不安全感,於是順著編輯的意,開始清理和異性的關係:對所有關係較好的女性冷回應,甚至刪除聯絡方式。也主動將我的那一疊明信片,包含兩張子曦寄給我的明信片在內,在編輯面前丟進垃圾桶。那一瞬間我還是感到有點心痛,不過當時我鐵了心想要把編輯追到手,就覺得做這些清理都是必要的過程。
半年後子曦回到台灣,他約我去打太極,我告訴他現在我和女友一起在學芭蕾。我說芭蕾很有趣,像是在角色扮演,我們扮演著矜持又優雅的男孩和女孩。他則說相較之下他更喜歡探戈,一樣是角色扮演,但熱情如火。
幾天後他再約我一次,我還是冷冷的回應,後來他就沒再找我說話過了。
如今子曦已經離我遠去,細數我們之間發生過的事,其實也沒什麼,但寫完這些我就知道,他還是一個對我影響很大、永遠會在我心中佔有一席之地的人。之所以在回憶時漏了他,應該只是因為他對我來說和其他人都不一樣,是另一個脈絡,另一個世界的人。他的那個世界,就是我一直很嚮往很嚮往,卻無法抵達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