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路平台固定發表創作快要滿十年,一直到今年2024,我才來到方格子。
我的作品以中篇小說為主。原本非常『安分』待在母站藍色魚,也很幸運簽下授權約,但為什麼會起義來到格子呢?
跟這一期策展的主題『創作自由,自由創作』有關。
在2019年之前,魚站雖然是小說平台,本質是一個類似文學論壇的園地。大家都知道此站的主力是愛情小說,而且是校園愛情。
因為活絡的氣氛,勵志成長、科幻、職人等題材還是有人寫。而且當時的站編就像現在的格編,密切觀察活躍的發表者,從作品中撈金。
即使不是最流行的題材,少年作家的作品也稱不上成熟,但原始的構想、爆發力十足。站編只要看到,即使不簽約,也會讓新人登上編推。
水幫魚魚幫水的良性環境下,在站上發表也能收到不錯的迴響,作品百花齊放。那時魚站吸引來的不只是作者,身為讀者,常常可以在站上看到原創力十足的優秀小說!
那時,網站打著『創作沒有完稿壓力,創作者可以自由運用時間雕塑作品』。
但後來的經營策略就不是這樣嘍。
不可諱言,網路發表平台就像商店。一間店鋪是需要有明顯的風格、主力商品,不然顧客會無所適從。
如果平台開放素人投稿,是不是除了出版商力捧的作家以外,也可以讓認真經營的業餘作者有亮相的機會?
素人作家因為還沒有商業出版的壓力,所選擇的題材、還有呈現的手法,試驗性強但極有可能創造新的趨勢。
但近年來台灣小說發表平台的策略幾乎都向晉江看齊,新作家要嶄露頭角的機會比過去更嚴苛,只剩下徵文比賽一途。
但網站又想拉抬點閱率,把徵文和人氣投票綁在一起。
試問:現代創作者到底要經營創作?還是要經營人氣?
而且網站確定吸引到的是人氣?還是花錢得到的機器人數字?
我不知道。但同時身為讀者的我,覺得這三年在平台上看到的作品,文字水準的確提升,劇情架構複雜嚴謹,轉折漂亮……
卻讓我更加懷念剛進入小說寫作時,那些略嫌幼稚、卻真情滿滿的故事。
身在台灣,創作與言論享有自由。
但在發表創作,我們真的享有自由嗎?
本人也曾發行過實體書,明白出版即是商業,沒有出版社想發行賠錢的作品。
韓劇『羅曼史是別冊』有一段劇情:
女主與同僚發現一本關於植物學的優秀著作!但"植物學"絕對是小眾市場,女主極盡所能幫作家爭取出版,總是被負責人拖延搪塞。直到某一本暢銷書為公司帶來可觀的利潤……
『我們要拼命製作大眾喜歡的暢銷書,為的是可以出版像植物學這樣稀少、但對人類全體有用的書籍!』
但這樣的精神與情懷,在書市上越來越少。
大約前五年開始,腦科學、筆記學大行其道,彷彿人類的大腦也可以像電腦的記憶體無限擴充。
那時候,無論寫作還是編劇社團都在鼓吹這類書籍,每個文字創作者都在鞭策自己。
我也陷入資訊焦慮,但我更陷入一種疑慮:
這樣的訓練,根本是讓人去跟電腦論輸贏,就算我有超強的記憶力與分析,但是我沒有電腦的續航力呀!
電腦不需要休息,但是我需要。
但感覺其他人都不太需要。為了讓自己的作品被看見,每個人無不卯盡全力!
加上文圈一向有論輸出手速的風氣。一般人一天一千五或兩千字,根本不夠;現代作家每個人都跟九把刀一樣,日產六千是基本。大陸寫手都號稱他們一天可以寫兩萬字。
抱歉喔,我一天之內講的廢話,怎麼努力也沒有兩萬字。
即使這麼拼命,一般作者的作品,在小說網站發表平台的點閱率呈現下滑。
更不要提想拼實體出版的作者,面對的壓力與挫折感有多大。
網站與出版社的發行決策,直接影響九成以上作者的題材選擇。
這不是一個寫得好、就能被看見的時代。作品必須迎合商業發行,而作者也必須自帶流量。
我曾經不屑一本書,就是『底層邏輯』。
剛開始我覺得,裡面所講述的,都是助長人們迎合與投機社會,直到我翻開關於『創作』那一篇……
關於創作的闡述很短:
藝術家給人類帶來自由。
當我看到這行文字,整個人如夢初醒。
戲劇系畢業的我,怎麼就忘記這一條鐵律呢?
但現在的市場,都在反教育創作者,作品要考慮到能執行影視改編……
文字創作若沒有IP改編的價值,受到青睞的機率也微乎其微。
業界用商業機制,直接淘汰沒有把握的題材。
這也不只出現在爭取出版,相關領域合作一樣會遇到 。
人們相信,只要努力鑽研,就能領悟成佛的捷徑、投資的法則、還有IP變現的要訣。
但,當努力剔除不成熟、目前良莠不齊的苗子,放眼望去的景色越來越一致……
這塊田,還依然有活力與充滿可能性嗎?
大家思考過嗎?
文字創作本來就跟劇本不一樣。
劇本不能搬演,稱為案頭劇,也許可以製作成廣播劇,但上不了舞台。
而在十年之前,能夠直接改編成影視作品的出版品,只佔少數。
文字創作,無論是文章、詩詞、故事,它的主要功能,是傳達作者的思想。
一種情懷,一種信念,一種遐想,一段心靈的對話。
紅樓夢可以改編成戲劇,但浮生六記很難。
當然,它的確被改編過,但戲劇的張力與節奏,遠遠不及西遊記或聊齋。
但不代表它在文學史上沒有價值。
沈三白是何人?也許根本不重要。
但浮生六記細膩描繪一對愛侶的心意相通、生活記趣。讓讀到它的人不禁回想自己的生命,那一些微小、卻充滿幸福的片刻;為人世間相愛卻不能相守的人們,掬一把同情之淚……
因為那也是你和我生命中,沒有辦法圓滿願望的遺憾。
那是身而為人的同理、共鳴,與不捨。
這樣的書,永遠不可能大賣。
但不讓它流傳,是華語使用者的損失。
文化事業,如果剔除文化,只剩下事業,將成一首悲歌。
方格子強調的創作有價、創作自由,我的詮釋是:
讓認真產出的作品、新的洞見與觀念,有正式發表的舞台。
並且搭著健全的平台系統,有機會向世界傳播,讓更多人知曉!
才是現代文字的力量!
P.S.
本篇提到的戲劇台詞全憑記憶。與原文有所出入,但文意相同。會找時間更正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