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0/27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聲請本票裁定會很困難嗎?

    《金錢借貸是常常發生在生活週遭,或自己也有可能遇到,有時候基於一個情份在自己能力範圍盡可能的幫助,但就怕有人濫用了這份情,所以法律是道德的底線在這之前好好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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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多人會用「 本票 」來擔保債權。如果本票到期後,債務人還是沒有清償債務、或者債權人(執票人)提示本票請求付款而被拒絕時,可以跳過冗長的訴訟直接向法院聲請裁定強制執行。

    本票裁定意思依票據法第123條規定,如果債權人持有債務人所開立的本票,等到本票到期日屆至,但債務人未返還債務時,本票裁定後續就是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簡單說明整個流程如下:

    本票裁定聲請參考流程

    1.遞聲請狀附本票影本(視本票金額繳費)。

    本票裁定聲請費用參考

    依下列標準徵收費用,遞狀時向法院繳納,或以郵寄郵政匯票,並指定管轄法院為受款人

    一、未滿十萬元者,徵收五百元。

    二、十萬元以上未滿一百萬元者,徵收一千元。

    三、一百萬元以上未滿一千萬元者,徵收二千元。

    四、一千萬元以上未滿五千萬元者,徵收三千元。

    五、 五千萬元以上未滿一億元者,徵收四千元。

    六、 一億元以上者,徵收五千元。

    2.法院裁定(及通知補債務人戶籍謄本)。


    3.本票裁定影印二份,加蓋印章及與正本相符否則負擔一切法律責任之文字。

    4.把本票裁定正影本拿至任一戶政事務所,交影本申請申請對方的戶籍謄本(一份20元)。

    5.向法院陳報戶籍謄本並同時聲請依戶籍做公示送達。實務上,若本票上沒有記載付款地跟發票地,法院會發函請你去調對方的戶籍謄本,確認戶籍地址在哪裡,例如發票地是記載台北的地址,那就要將本票裁定聲請狀遞給台北地方法院。    

    6.再將本票裁定正影本拿至任一國稅局分處,交影本申請債務人所得及財產資料

    7.查有不動產資料,可先聲請假扣押裁定,或暫不動作待本票裁定確定直接強制執行。

    8.收通知登報公示送達。


    9.收到確定證明書之後,就可以拿著本票裁定+確定證明書,向法院執行處請求對方名下的財產!聲請強制執行查封不動產,或查扣存款、扣薪,或執行其他財產


    注意事項

    如果想要爭執本票是偽造、變造、或者雙方間根本不存在債權債務關係,則需要另外於20日內提起「 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

    只要拿到「本票裁定」及「裁定確定證明書」就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免去較長的訴訟流程。

    本票之時效自本票到期日開始起算(若沒有寫到期日就從發票日開始算),3年內不行使而消滅。

    若是執票人手中的本票不慎漏了其一必填欄位,也並非就無法追討,要依相關規定提出辦理。

    本票裁定相關問題一籮筐

    我本票的債務人消失了。怎麼辦?

    現在他身分證上的戶籍地寫的地址是租的,法院要我在5天內查報相對人其他可能所在的處所,不然會因為未合法送達而無效,請問:我要如何找到債務人?要是找不到債務人,那我所跑的整趟流程是否都白費了?

    對方欠我錢一直還不出來,後來分期攤還每個月還兩萬元,但對方已不還款找不到人算是跑了,本票有35張各兩萬元未到期的有16張,未到期的本票能聲請本票裁定嗎?

    想請教的是如果聲請本票裁定,法院回信一定要寄到我的戶籍地址嗎?我不想給家人及公司的同事知道!我該怎麼辦?還是本票能直接賣?

    被盜蓋印章簽發本票,要負票據責任嗎?

    **本票上只有蓋公司大章但沒有蓋小章,這張本票是有效的嗎?

    ***被偽造本票,可以要求法院駁回聲請嗎?可以申請無效嗎?

    更多本票裁定疑問或是需要委託處理,相關問題需要協助 ,請透過訊息聯絡,或是底下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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