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1/04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國軍英雄館與太平山莊:臺灣特殊住宿的轉型挑戰

今天新聞裡提到國軍英雄館即將消失了,引起了一陣討論,對於許多人來說,國軍英雄館的便宜大碗住宿跟早餐,是很多人到各地旅遊的選擇,但除了國軍英雄館,其實還有一些特別的旅遊住宿即將消失了,像是座落在高山森林中,擁有蹦蹦車體驗與檜木住宿體驗的太平山莊,


不知道大家都有去住過太平山上的太平山莊嗎?這邊是日本時代在1937建設新太平山伐木事業,並興建茂興線開始了鐵路運輸而起的三大林場之一,直到1982年伐木事業結束之後,正式轉型為森林遊樂區。


雖然曾經遭遇過幾次大型風災毀滅性打擊,但林業署還是持續的修復與改善,讓我們有今日這樣美美的遊樂區,你可曾想過台灣哪裡還能有這樣,在高山裡住在日式宿舍裡,隔天還能搭乘全台唯一的林鐵蹦蹦車,感受森林裡的芬芳與林業的發展歷史,更棒的是這些老房子在改良之後,保留著歷史外觀,內部卻有著不輸三~四星級飯店的內裝,寒冷的冬天裡還有電暖毯可以使用,結束住宿行程之後,還可以繼續逗留在森林遊樂區裡,走走伴隨著鐵路的古道,抑或是到鳩之澤地熱區泡個溫泉或是煮個溫泉蛋,結束快樂的兩天一夜之旅。

但你知道嗎?訂位總是日日爆滿的太平山莊,即將在2025年因為法規問題,被強制定位為違法住宿,不能再提供任何住宿給群眾,想去住太平山莊的朋友,可記得要把握時間上山看風景啊!

法規源自於2015年修正發展觀光條例時,第70-2條規定:「於本條例中華民國104年1月22日修正施行前,非以營利為目的且供特定對象住宿之場所而有營利之事實者,應自本條例修正施行之日起10年內,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旅館業登記、領取登記證及專用標識,始得繼續營業。」,即特定對象住宿場所得按既有型態經營,惟須於10年(104年2月4日到114年2月3日)過渡期屆滿前,取得旅館業登記證始得繼續經營。

意思就是說,以前大家住過的香客大樓、教師會館、國軍英雄館、青年活動中心、森林遊樂區等,因為早期是在特殊環境下,在特別的地目以招待特定旅客的方式下經營,但大多是沒有旅館執照,也沒有相應的消防建管,因此在2015年法條修正後,以上的這些特別的盈利住宿空間,必須在十年內取得合法的旅館執照,使得繼續營業,俗稱旅宿落日條款。

這幾年來大家也看到了許多變化,許多香客大樓逐一改建升級,華麗轉身變成精品住宿,教師會館們也陸續申請合法旅館執照(日月潭教師會館最早),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自2018年教育部廢止青年活動中心辦法後,也朝向需申請執照使得合法經營的路線,只剩國軍英雄館全體進度落後,但軍人之友社去年曾指出他們正依「發展觀光條例」辦理國軍英雄館旅館業登記等規劃,但因「耐震補強工程經費未明」等因素,才導致申辦進度落後,只是沒想到今年大限將至還是沒有提出解決方案。

而在大多特殊住宿都找到合法出路時,唯獨森林園區的住宿們,可能因為現有法規的不適用,被迫只能就地被視為違法經營事業,我知道有些人都會說不合法就要想辦法合法,不然就是擺爛,但森林園區們真的沒有努力嗎?

事實上像太平山莊這樣的森林園區,大多住宿空間在林業署的努力下,建物的消防建管早就合乎標準,但回到法規本身,最難解的是地目問題,現有森林園區大都座落在,國土使用分區的森林區裡,或是所謂的特定計畫用地上(像是礦區一樣),只要不變更地目就無法申請觀光旅館執照。

然而這些建築物也不是刻意要建在特殊地目上,而是早在日本時代就存在的建築群,但隨著伐木任務結束之後,當時政府只配套做了轉型為森林遊樂區,並以非營利目的之形式跳過了旅館執照的審核,但時空背景不同了,如今發展觀光條例修改之後,旅館執照取得已經是勢在必行,但森林園區們不是故意不申請執照,而是法規上就不會審核通過,但在沒有任何法規協調與配套下,現在還是直接判定這些住宿空間是非法旅宿,是不是有些不太公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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