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康納曼的研究而廣為人知,研究調查了各種不同職務的年收入及其心理變化,發現 當年收入達到台幣 215 萬到 240 萬元左右時,幸福度就不再成長 來源:https://www.managertoday.com.tw/books/view/62958?utm_source=copyshare ©經理人
雖然有許多研究努力回答這個問題,但快樂極度個人化,每個人感到快樂的象限不同。
過別人的人生,失去我們愛的家人、朋友跟毛孩不一定讓我們感到快樂。
「多少錢才會過得快樂?」這個問題的答案,只有你自己知道。
問題背後的問題是:「我要怎麼知道自己過得快樂要多少錢?」
一個簡單暴力的答案浮現:記帳,且檢討它。
檢討時自問幾個問題:
「花這筆錢我有如預期的感到快樂嗎?」
「這份快樂持續了多久呢?」
「我願意重複支出這筆錢感受同等的快樂嗎?」
「重複支出這筆錢得到的快樂會遞減嗎?」
記帳跟檢討的最終目的是建立起快樂最大化的花錢原則,確保下次花錢時能夠得到最大的快樂。
我的快樂最大化的花錢原則如下:
相對的,我花了大錢但是快樂程度一般般的消費通常有以下特徵:
我會翻出去年整年度的記帳明細,以上面三個原則檢視過去的消費,刪去不符合原則的消費。如此得出為了維持整年度的快樂,一年會支出多少金額。
你的快樂最大化的花錢原則是什麼呢?又有什麼花了錢快樂程度卻一般般的消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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