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保護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祕密的重要性及保護措施

近期,行政院宣布將更新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清單,以加強保護涉及這些技術的營業秘密。這一舉措旨在確保國家安全和維持產業競爭優勢,防止重要技術外流至國外或敵對勢力,從而對國家安全和經濟發展造成重大損害。

新增的關鍵核心技術包括:「可運送小衛星入軌之發射載具推進系統設計與製造技術」、「可運送小衛星入軌之發射載具飛行姿態判定與控制技術」、「量子位元設計與製程技術」、「低溫半導體晶片電路設計與製程」、「毫米波氮化鎵(GaN)功率放大器單晶微波積體電路之晶片設計技術」、「高頻功率放大器之氮化鎵(GaN)半導體製造技術」、「高電壓功率元件之碳化矽(SiC)半導體製造技術」、「人工智慧運算之高效能晶片設計技術」、「高頻寬密度小晶片互聯電路設計技術」、「二次電池芯-高能量密度及高循環壽命之單一電池芯設計、化學合成、 製造技術」。若公司所作之研發領域是在新增的關鍵核心技術中,且營業秘密並未有保護措施者,更需要特別注意。

構成營業秘密的基本條件有三個要素,這三要素共同確保了營業秘密的保護,使企業能夠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保持優勢。以下是這三要素的簡要說明:

  1. 秘密性:營業秘密必須是未公開的信息,這意味著該信息不能被公眾普遍知曉或容易獲得。只有在信息保持秘密的情況下,才能被視為營業秘密。
  2. 經濟價值:營業秘密應具有經濟價值,這意味著該信息能夠為擁有者帶來經濟利益或競爭優勢。這種價值可以體現在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或創造新的商業機會等方面。
  3. 合理保密措施:擁有者必須採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來保護該信息。這些措施可以包括簽訂保密協議、限制信息的訪問權限、實施安全措施等。只有在採取了這些措施後,信息才能被法律認定為營業秘密。

多數公司對於營業秘密的合理保密措施常常疏忽,且商業競爭上,惡意挖角以竊取其他公司之營業秘密者的企業不在少數。因此,在努力研發上述關鍵核心技術時,內部的合理保密措施一定要去建立,例如導入TIPS+中有關營業秘密管理架構的制度及ISO-27001的資安管理制度,以實現公司之合理保密措施制度,並且透過制度的導入,更可以為上市或上櫃公司在每年四月底公布的公司治理評鑑中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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