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神!在地上平安歸與他所喜悅的人 !(路加福音 2:14)
「他不喜悅馬的力大,不喜愛人的腿快。耶和華喜愛敬畏他 和盼望他慈愛的人。」公平的法碼為神所喜悅的;行事誠實、正直的也為祂所喜悅。「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讓我們持續用不動搖的信心得神的喜悅,平安就成為我們生命的常態,「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他要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按時候結果子,葉子也不枯乾。凡他所做的盡都順利。」箴言說:「人所行的,若蒙耶和華喜悅,耶和華也使他的仇敵與他和好。」我們成為人緣好、處處受歡迎 蒙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