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稅,因為是採實價課稅的方式,所以可以列舉很多項目,來加入到購屋成本的範圍內,可以列舉的範圍,分為購屋產生及售屋產生,分項列舉如下:
最後一項,其實就是所謂的裝潢修繕費用,但不是每一項都能申請,請記得裝修的時候,請裝修公司分項細填,上述的每一項要記得把收據或者是發票留下來喔!因為再提具列舉項目的時候,要拿來證明使用。
以上同購屋時一樣,也需要留下收據或發票,以供查驗。
如果上述產生的成本,無法提供查驗資料,則會以30萬,作為通算成本喔!這點要特別注意。
房地合一稅,既然是實價課稅,購買價格就一定是房屋本身最基礎的成本,但在下列兩種狀況取得房子,就不會以購買價來認定喔!
以這兩種方式取得房地所有權,房地的成本就會以繼承或受贈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按政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之價值,作為房屋成本的認定喔!不過繼承有機會可以凹到比較低的稅率,因為它會與被繼承人的持有期間合併認定,所以持有年限會比較容易跨越5年的高稅率期。
在這邊筆者要再次提醒一下大家,不管買賣,都要記得一定要完整留下跟該房地有關的合約、單據,與發票,因為列舉的項目,隨時都有機會變動,除了保障交易安全外,對於省稅來說,也會有很大的幫助。
另外針對高資產客戶,後續遺贈的規劃,要盡早執行,在法規上有很多安全的方式,越早執行,越可以有效地且最大化地保留資產,傳承資產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