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現在擁有幸福的同時,
是不是也遺失了許多重要的人事物呢?
因為離開了那段將近三年的感情,我很長一段時間再次跌進交友軟體的惡性循環裡,前前後後相信了看似刻骨銘心的承諾及甜言蜜語,而我只是想再次相信,自己有幸福的權利。
我錯了嗎?我也不知道,而我明明只是在努力地繼續尋找屬於我的愛情,因為我還淺淺的相信著,愛情是存在的阿
雖然身邊的朋友可能會隱隱覺得,我的感情生活很亂、很迅速,但我好著急呀
著急什麼呢、迫切地想要尋找我再次活下去的意義阿。
我知道活下去的動力不該是另一半給予,應該是自己放開心地去尋找自己,但在憂鬱症嚴重或不嚴重、也就是平淡的時候,我該怎麼有力氣去見到活下去的動力呢?
我就連起床睜開眼都覺得疲倦、躺下床的那刻只想著要一覺不醒、、、、
我知道這樣的做法或許是錯的、或許是很多人沒辦法理解的、
但那你們能告訴我怎麼樣才是對的嗎?
但我終究是遇到了願意接納我的缺陷的人,即使我們很遠很遠,但他使我相信
我值得被愛
我擁有那 幸福 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