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各種理由,包括隱私在內,人們在寫作、創作時,會取各式各樣的筆名或網名。
雖然我不知道為什麼,大部份出版社還滿常公開投稿文學獎作者的本名,這不會令不想公開本名的作者乾脆不投稿嗎?
這是一個很好討論的話題(如方格子),但我是想說說自己筆名與各種自稱的由來。
最初在鮮網發文時,我用的是「芃玥」這個筆名,沒有意涵,只是喜歡這兩個字,然後組合在一起。
後來有陣子迷上了歷史小說。
歷史是什麼呢?
歷史是史官以筆墨聚集,由涓涓細流經時間累績而成的長河。
所以取名「墨涓」,個人空間取名「揮墨成涓」。
「墨涓」也是我最主要的筆名,專寫幻想系與歷史小說用,也會寫散文,各種如「懶墨」、「墨蟲蟲」的稱呼也都由此而來。
但因為我也寫BL,所以為了區分便有時會以「藍包子」來取代,純粹我喜歡吃包子,「藍」與「懶」可以形成諧音。
畫畫會用「藍空」這個筆名,原因就是喜歡晴天的天空。
另外因有規劃要錄Padcast,取了「虎寶」這個網名;原因我生肖屬虎,我是兄弟姐妹中的老么,我家老么都會被叫「阿寶」(原因不明,兩相結合啦!)
這些筆名網名都是有用途的取,有機會會去註冊商標,所以我有特意去購思,不取太長是因為取太長沒有意義,別人想不起來甚至自己也想不起來。
純看文、或玩遊戲,我也取過像「哲也2號腦殘粉」、「墨懶蟲想抱抱球尾麒麟」等網名。
取網名、筆名是個人喜好,如果沒打算營業用,怎麼取都好,尤其台灣人最愛諧言哏,四處可見諧音哏招牌。
如若有打算營業用,取個好記的筆名、網名會比較好,而且字數最好不要超過6個字。
為什麼這麼說呢?打個比喻說說先前台灣的「鮪魚之亂」吧!
因為名字有「鮪魚」吃飯能打折,大家一窩蜂的去改名,甚至還有人取了個10多個字的名。
事件結束後,有多少人記住了那一長串的名字?頂多記得有「鮪魚」與總長字數而已。
在歐美地區,大部份人也只會用名+姓的組合,中間名大多省略。
如果名字太長不好記也有相對應的暱稱,如安德烈暱稱安迪。
取一個連自己都記不起來的筆名、網名真的沒必要。
至於6字字限,是我個人勉強能記住的字數上限,在多我也記不起來。
但真正讓人能好記一點的上限應該是5個字,如金光布袋戲的赤羽信之介。
而且營業用的筆名、網名是要當商標用的,太怪的名真的不會有人在記。
如果是因為自己喜新厭舊、愛換筆名或是因出版社連筆名也買斷(早期言小出版社真的會買斷筆名),而換筆名,簡潔的筆名真的比奇怪又很長的筆名好。
筆名、網名如果取的像日本流行的輕小說一樣長,最後也會像那些輕小說一樣被簡稱,因為記不住呀!
所以雖然筆名、網名是看個人喜好取名,但這名字是會影響他人的第一印象,是怪人怪名呢?還是有趣的筆名呢?
但絕對是好記的名字會比較長久,畢竟是要伴隨自己長長久久的名,換筆名與重新經營沒什麼兩樣,因此我還是會建議取個好記的筆名真的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