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的主人拿出一隻筆,寫下:
啊!我多麼想念你。
他這樣寫的時候,我很生氣。因為為什麼不是用我來寫。我是一隻2B鉛筆,可以寫出最絲滑的線條,更可以寫出最乾淨的顏色。
不知道他想念的是誰?我常常看著他望著滿天的星光發呆。是不是有一朵玫瑰在天上?他其實是小王子偽裝,而我沒有發現。我就說他應該畫下窗邊的那朵小花,別再管什麼遙遠星光裡的帶刺玫瑰。如果他願意畫下那朵小花,他就不用想念誰了。
上次說主人只畫直線和橫線,最近他開始練習畫圈圈,一圈一圈,到底有什麼好?不過我是樂見,因為這樣過不了多久,他應該就可以畫花朵兒了。不過一隻筆實在不應該有這麼多的意見,因為筆的意志就是主人的意志。喔!錯了,是主人的意志是筆的意志。所以,我只要跟著主人意志寫下:
啊!我多麼想念你。君のこと考えてるよ。あいたい。あいたくなった。寂しいなぁ
至於究竟想念的是誰?又有什麼重要,主人想念他想念的,我想念我想念的。我的想念那樣明顯,我的想念就是窗邊的那朵小花。
啊!我多麼想念你。
果然主人的意志就是筆的意志。竟然和我如此相通。我覺得我一定是一隻稱職的筆。
啊!我多麼想念你。
我彷彿可以將它寫成一首歌。
歌名就叫做 sent to yo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