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離開公職,之後過了2年多的自由工作生活,從2024年7月進入民間新創公司的職場,至今也將近10個月的時間了,雖然並不後悔轉換的決定,但這段時間,確實常常有「啊,以前的工作很不錯呢」的想法,這篇來分享比較過後,覺得公職仍然吸引我的宿因。
一如以往,我的觀點通常跟網路上看到的意見不太一樣,畢竟我的公務員經歷也算非典型,開始寫這篇前,先對新的讀者自我介紹一下,你會比較理解我的觀點從何而來:
1.我是行政類高考公職,十幾年間轉換過 5 個地方、中央機關,有跨領域商調(經建、交通、僑務)。
2.當過主管職,當時經手的是台中捷運全線的土地徵收、土地開發,我帶10個人(職系、背景不同)爭取跟執行超過100億元的預算完成土地取得。
3.辭職前是中央9職等專員,疫情時間直接參與許多部長、行政院秘書長級的政策會議,整個團隊連續兩年執行兩百多億補助預算,經歷過超高強度跟密度的強度、從頭到尾的政策流程。
然後我現在工作的地方算是新創公司,在裡面擔任 B2B 業務(銷售產品給其他的企業、組織,而非銷售給一般消費者)。